松滋开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
2015-08-15刘清艾伊志刚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5年13期
刘清艾 伊志刚
(松滋市财政局 湖北 松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松滋市财政局采取多种方式措施,加以宣传贯彻落实,让《条例》家喻户晓,政策深入人心。
一是翻印《条例》和省领导讲话材料送松滋市 四大家 领导,以及市直各一级局,各开发区和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在广播电视台加紧宣传,在松滋电视台新闻联播前进行刊头宣传、松滋新闻中插播《条例》的解读,松滋新闻中对松滋《条例》培训会做宣传报道、电视流动字幕连续一个月宣传贯彻。三是在市民中心、财政局大楼内电子大屏进行流动字幕滚动宣传。四是组织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科长进行培训,聘请法律专家逐款、逐条对《条例》进行详细讲解,使参加培训的干部及时掌握要领、精髓。五是组织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财政所开展《条例》宣传贯彻知识竞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监督《条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