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得失观”的汉诗翻译批评
2015-08-15黄立异
黄立异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英语学院,北京 100029)
一、何谓得?何谓失?
但凡提到翻译,“失”的问题就难以避免。翻译过程中,会遇到的“失”有两种情况:疏忽大意的无心之失;绞尽脑汁,谨小慎微亦不得不失。前者是通过译者端正态度可以解决的,故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关于后者,钱钟书曾引述过一句意思相近的话:“译本无非劣者,只判劣与更劣者耳。”[1](P347)。这无疑是个令人不甘却又无法否认的事实。因此所谓的“失”,笔者以为,指的便是在翻译的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构成原文的各种因子必然被修改而无法全面保留的客观现象。
关于“得”的理解,则会抽象一些。翻译过程中的“得”,也有两种情况:由于无可避免的丢失而在译文中自然生成的取代丢失部分的所得;为了更好再现原文,主动放弃保全原文而在译文中产生的所得。仅以叙述可能不便理解,通过下面两例简析之:
例一、原文:It is the house of mine.
例二、原文: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译文:这是我的家。
译文:Clings like a wet leaf to my heart.
例一中,原文的英文使用了名词性物主代词“mine”,而汉语中并无名词性物主代词这一用法,因此伴随着这一丢失,自然而然得到了用形容词性物主代词“我的”进行翻译的做法,这就是第一种得,因为这只是由于不可避免的失被动产生的结果,故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
例二中,原文的形貌被完全丢弃了,取而代之的是很显眼的一个动词clings和一个名词leaf。试想,译者是因为无法保留原文形貌而不得不失,继而采用另一种表达方式,从而自然得到一种新的形式么?抑或是译者灵感迸发时产生了使用clings和leaf这两个词的想法,故而为了这瞬间的所“得”而主动“失”掉了原文的形貌?笔者私以为,后者的可能性恐怕更大。“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大可轻松翻译为, “Specially,a feeling lingers in my heart”,而译者却选择主动放弃原文的形貌,以获得了一种将愁绪具化为落叶贴附的感官体验的创造,这才是值得探究的“得”。
因此,对“得”作一个简单的定义,即:“失”是一种必然的客观现象,而“得”则是由于译者为了再现审美而进行创作的主观现象。
马礼逊的一番话或许能对理解这个概念有进一步的帮助帮助。他认为: “翻译是艺术的最高形式。绘画必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音乐必须抑扬顿挫,富有旋律;雕塑必须精镂细刻,曲尽其妙。而翻译则既需要绘画之真实,又需要音乐之旋律,更需要雕塑之匠心。”我们可以看到,翻译作为一门再现美的手段,需要通过译者主观的努力去实现。而“得”正是这种努力作用下的产物。[2]
从“得失观”的角度看,翻译的过程就是保留原文,减免其失以及再造原文,得其重生的过程,那么一篇好的翻译其应当:1、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原文的丢“失”;2、尽可能巧妙地在译文中“得”到一些匠心独运的创作。
将这两点排列组合一下,便可以得到一套四个等级的译文评价标准。上上等为既减少失,又颇有所得;下下等为所失较多,而无所得。至于中间两等,有所得亦有所失与所失较少所得亦少,应当如何排序呢?这就需要比较求得与免失的重要性。
二、求得抑或免失?
(一)何处失
普通文本的翻译尚有可能尽力避免丢失原文,而诗歌翻译的高保真则是任再出色的译者都一筹莫展的难题。较之普通文本,诗歌翻译其难以求全的主要原因,便是从文本外到文本内,会造成得失的因素纷繁复杂。那么具体在哪些方面可能会造成译文中的失呢?
罗伯特福斯特有一句翻译界人尽皆知的话:“诗意就是翻译中失去的东西。”如此说,虽有些绝对,诗意既失,又何必译诗?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实是译者不得不接受的现实。
文化因素也是极难保留的因素之一。包括历史年代、宗教信仰、双关语、隐喻等等承载着丰富文化内涵的因素,在诗歌翻译中往往会有所丢失。[3]
具体至文本层面,很多学者也各自阐述了容易产生丢失的具体方面。高健认为在原文的组合中,音、形、义是十分和谐地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但在译语中,旧的结构打破,而在新的组合里还要保留原有的和谐,那实在无异是水中捞月。[4](P90)与此类似的观点表示,语音、词汇、句法结构是构成表达的最基本要素,然而在翻译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变化。[5](P559-562)更为细致的划分则有 Chan 提到,音韵,包括拟声、谐音、头尾韵、音节强弱等都是构成诗歌精髓的重要部分。[6]
这仅仅还是九牛一毛,由此可见,光是厘清造成失的各个方面就已十分费劲,译者若是想诗歌的翻译实践中一一减免其所失,往往会发现自己顾此失彼,捉襟见肘。
(二)何以免失?
翻译学科的诞生或许就是为了阐述如何减少这些“失”这一问题的。然而,为了尽可能解决此问题,从古至今,关于运用何种理论、策略、方法来进行翻译的争论从未休止,各家之言卷帙浩繁。
单从翻译学派的划分而言,潘文国把翻译史划为当代、现代和传统三个阶段。传统阶段称作“文艺学派”,现代阶段称作“语言学派”或“科学学派”,当代阶段称作“翻译研究学派”、“解构学派”或“译者中心学派”和“后殖民主义学派”或“政治学派”三类,而翻译研究学派之下又细分为“多元系统”学派、“描写”学派、文化学派和“综合”学派四个亚类等等。[7]
仅此,就足以令人茫然无措,若再罗列其各自观点和翻译方法,聊聊千字亦是难以尽书。故只草列出冰山一角以供管窥其错综复杂。
由此可见,在进行诗歌翻译时,为了减少所“失”,译者需要面对诸多理论的选择,想必除了独当一面的翻译大家能沉静自若外,旁的人恐怕都是左右权衡,而无从下手了。
(三)求得重于免失
通过前两节所述,不难发现免失所需面对的巨大挑战。如果经济学的概念能适用于翻译,求得与免失之间的抉择将会得到很好的解释。
由于译者的精力和才华都是不是无穷的,在此限制之下想做出最好翻译,就需要选择从事效益最大化的工作。一个最为普通的译者,将译文的“失”控制在百分之五十之内,即保持原文一半的样貌,大概不会太难。然而,以此为基础,每减少百分之十的“失”需要投入的精力和才华,都会急速增加,同时这些减免的“失”给译文的增色却并不显著。 “失”之不可避免,从某种意义而言,正是因为最后,最细微的一点改进,需要投入太多成本却又并无多少收益,非人力所能及造成的。而相反,一个普通译者能在译文中收获的“得”是十分稀少的,因此其仅需用很少的精力和才华就能初步发掘出译文可“得”之处,并可能使其美感骤增。所以,若非自负才华卓绝的译者,选择“得”可能是更明智之举,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诗歌创作本身就是天才的灵光一闪,一个词一个字甚至一个音,一旦错过那一瞬的感觉,就再难琢磨。而中国的古诗,凝聚着文化的精髓,中国的文化又深深印刻着儒释道的意蕴,更是妙不可言。过分专注于循规蹈矩的理论方法和刻板的得失考究,又如何能将这种玄而又玄的灵动再现出来?不若选择以“得”的方式,收获原文的新生。
三、求得与免失的翻译方法对比
笔者所谓的求得重于免失,不是为“得”肆无忌惮,而是不拘泥于“失”,在主体完整的基础上去追求创造性的“得”。试以以下几例说明。
埃兹拉·庞德应该算是最具创造性的汉诗英译者之一了,而其偶尔的过度创造也往往为学者诟病。庞德所翻译的汉代班婕妤的《怨歌行》,便是学界知名的此类典型:
《怨歌行》班婕妤
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
裁为合欢扇,团团如明月。
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
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
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Fan-Piece,for Her Imperial Lord
Of fan of white silk
Clear as frost on the grass- blade,
You also are laid aside.
原诗十句,译诗三句,乍看下已浑然不知二诗同出一辙。虽然通过仔细比照阅读,能隐约发现原诗的主旨、诗味和意境都在译作中得到了表达,不可不说译作精妙,但庞德毕竟只翻译了原诗的首尾几句,而无视了中间的诸多铺陈和描摹,虽有所“得”,但所“失”可不止一般,或许能算好的创作,却无法称得上好的翻译。因此求得重于免失并非一味求得,不计所失的。
李清照《如梦令》词中有一句,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句表现的是夜雨过后,女词人担忧窗外的新蕾被雨打风吹去,心中不禁哀伤,口中碎碎念叨的画面。笔者选取了茅于美与许渊冲的翻译进行对比。
茅译:Don’t you know,don’t you know?
The green is getting thicker;
But the red is getting sparser.
许译:But don't you know,
O don't you know,
The red should languish and the green must grow.
从字面上来看,茅译显然较许译更忠实原文,所“失”较少。许译在原文的基础上,增添了but和o两个连词,乍看是凭空冒出来的转折和连接,但反复诵读下,发现这两个连词给译诗带来朗朗上口的韵律感,这无疑是诗歌非常重要的元素。此外,关于肥瘦二字的翻译,茅译的形容词thicker(肥厚)和sparser(稀疏)也比许译的动词languish(凋零)和grow(生长)更为贴近原文。但仔细分析,却看到grow一词的使用,呼应之前的know,起到了押韵作用;同时与此相对的languish既有凋零也有憔悴之意,正是词人想表达的对自己身世飘零的嗟伤,借物喻人之感油然而生。故而比较之下,在整体基本忠于原文的基础上,有所“得”的许译,比保守免“失”的茅译要更有诗意。
楚辞《山鬼》的开头第一句“若有人兮山之阿”,笔者选取了大卫·霍克斯、杨宪益和许渊冲的翻译进行对比分析。这句诗是对山鬼的第一印象描写,说的是,山中恍惚似有人的影子,身披着薜荔,围戴着女萝。给读者展现的是一个天然、原始的山鬼形象,同时具有飘忽、灵动的色彩。霍将此句译为There seems to be someone in the fold of the mountain,看似固守原文无所失,但品咂之下,总觉平淡无味,似乎并未把握住原文简单陈述背后隐藏的画面感。杨译:A presence lingers in the mountain glade,linger(徘徊)一词的出现,令译文的画面感倏然增加,并且这一词并非完全凭空添出,而是为下文山鬼等待情人的心境作了铺垫。许译:In mountains deep,oh!looms a fair lass一句中,loom(隐现)和lass(姑娘)两个词非常突出。类似于“徘徊”,“隐现”一词也令山鬼灵动的形象跃然纸上;同时,遵从原文的表达方式,杨、霍都避开未译的主语山鬼,许将之译为lass,这个词绝非简单的姑娘,而是一个蕴含丰富的含义的意象,英文读者一见便能感受到其略带风韵,又稍显纯朴的含情少女形象,这与山鬼几乎完美吻合,许的选词可谓绝妙。这一句中,许译是主动放弃原诗的语序与表达,而在意象与画面上另求突破,并颇为成功;杨译在基本保留了原文的情况下,创造性加入了个别词,点亮了译文的活力,也是可圈可点;反而非常坚守原文不失的霍译,倒显得并不出彩。
严谨正统的翻译学者往往会选择坚持翻译对原文的忠诚,为了减少翻译中的“失”费尽心机。然而在诗歌英译实践中,这种做法或许并非最佳的选择。通过对“得”与“失”关系的简要辨析,笔者阐述了求“得”重于免“失”的观点,并通过翻译实例分析,佐证此观点。通过简要的分析,说明在尽量保留诗歌神貌的情况下,进行一些创造性的翻译,虽然会丢失部分原文的成分,但是亦能在译文中收获不少新的元素,同时这种“得”的裨益往往可能是大于“失”的减损的。
由此,汉诗英译要有批评的标准:上上译文,既少有失又有所得;中上译文,有所得亦有所失;中下译文,少有失却无所得;下下译文,有失无得。
[1]钱钟书.钱钟书散文是[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
[2] Morrison,R.Translation viewed as an Art[M].New York.1974.
[3] Liu,Y.Cultural loss in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hinese poetry[J].Babel,2010,56(2):168 - 185.
[4]高健.翻译与鉴赏[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
[5]张慧琴,王晋华.谈英汉文学翻译中语音、词汇与句式的和谐之美[A]//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论文集[C].北京:外文出版社,2008.
[6] Chan,K.Rhyming for image revival– a controversial issue:Revisiting classical Chinese poetry translation [J].Translation Quarterly,2012,65:1 -17.
[7]潘文国.当代西方的翻译学研究——兼谈“翻译学”的学科性问题[J].中国翻译,2002,(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