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力与群际关系:水库移民身份的建构
2015-08-15王沛沛
王沛沛
国家权力与群际关系:水库移民身份的建构
王沛沛
以水库移民群体为研究对象,描述水库移民群体的移民身份建构过程。研究发现,国家权力主导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政策在制度层面生成并认定移民身份,也产生了移民身份具有的经济利益的非预期后果;移民们因搬迁安置经历产生了对移民群体的认同感,但与安置区当地人群体在互动中话语、行为上的排斥强化了移民身份意识。移民身份具有的外在利益与移民身份的消逝形成了一种在移民身份的上悖论。
移民身份; 水库移民; 国家权力; 群际关系
一、背景与问题
移民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正是人类的迁移与流动,人类社会才延绵不断,可以说人类社会的历史也是一部移民史。不管是自愿性迁移,还是非自愿性迁移,移民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因移民带来的身份问题也成为学术焦点。目前国内关于移民身份的研究集中于对农民工、城市新移民等群体的研究。对农民工身份的研究侧重于其是认同“农村人”还是认同“城里人”的调查[1-3],也集中关注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宏观制度对农民工身份认同的影响[4-6];城市新移民身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身份认同的现状、解决身份认同危机和身份重塑等方面[7-8]。对水库移民群体的身份及其建构的研究则相对较少。陈琼发现三峡水库农村妇女移民在安置区的身份关系及其背后的规则认同已经多元化,其中经济利益、网络结构、家庭出身等因素显著影响了她们的身份认同[9]。从已有相关文献来看,移民身份及其建构的研究多是从社会建构和身份认同视角开展,缺乏从权力或群际视角来探讨移民身份的研究。
本文选取水库移民这一非自愿移民群体为研究对象,在国家权力的干预下,水库移民群体“舍小家为大家”远离故土,而他们在安置区的生活面临着种种挑战,各种要素也对他们的自我认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他们也是一个有着鲜明特征的社会群体,生产条件差、人均耕地少、收入水平低,是社会弱势群体。当然,水库移民群体不仅是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政策的实施对象,也不仅仅是在外在结构或权力建构下的角色扮演、转换和社会适应的被动群体,而是在这一过程中对外界建构的身份积极认知、行动,寻求认同和自我实现的主体。基于此,本文以水库移民的身份建构为主题,试图从身份客体和主体角度构建一个研究底层社会弱势群体的分析框架,为底层社会研究提供新的解释路径。其中社会结构中的国家权力、安置区的社会环境构成了移民身份建构的客体,而移民对外在社会结构的认知,尤其是对故土的留恋、对外界歧视与排斥的反应、对移民群体的认同、对身份利益的追逐构成了移民身份建构的主体部分,梳理这些影响水库移民身份建构的要素,笔者试图从国家权力和群际关系为主线勾勒出水库移民身份建构的过程,不仅可以丰富和发展身份建构的理论研究,还可以透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制度变迁、社会转型与个人命运的关系,并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个人行为的自主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这一社会学经典命题。
本文的研究区域是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的水库移民群体。自1949年以来,温州共兴建了21座大中型水库,产生了14万多水库移民。虽然是在地区内的搬迁安置,但温州境内地形复杂多变,东部平原与西部山区的经济条件差异巨大,东部地区经济发达,人们思想开放、头脑灵活、勇于探索,而西部山区在思想观念和技术方面与之有一定差距。笔者分别在2008年9月、2010年6—8月和11—12月、2011年3—6月、2012年3月和6月多次进行田野调查,走访了温州10个县市区的若干移民村(点)。这一系列研究既包括问卷调查,也包括深入访谈和参与观察。由于移民安置的历史特殊性,对官方文件的搜集和对移民“口述史”的访谈是资料来源的重点渠道。
二、国家权力与移民身份
国家政策不仅有计划地改造了乡村社会,而且伴随着这些政策的执行,国家内卷化力量也影响着乡村社会的变迁[10]。当然,谁来代表国家是比较含糊的话题,周晓虹认为“国家”是中央政府及其管理者,但是,即使在中国这样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国家中,国家也常常不是一个同质性的实体,也存在着不同层级和不同的利益群体[11]。本文将基于政府权力的运作行为界定为国家权力的表现。国家兴建水利水电工程,可以获得在发电、防洪、灌溉等方面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造成了大量的淹没损失,产生了规模庞大的水库移民群体,截至2006年6月30日,全国共有大中型水库移民2 228万。
(一)移民生成:国家权力主导的搬迁安置
响应国家兴建水利工程的号召,水库移民在国家的主导下搬迁安置,背井离乡、远离故土,被深深地烙下被迫搬迁的印记。国家为了顺利完成搬迁安置,采取了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方式,以政府权力的强制性和责任性实行迁移动员,比如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派驻工作组入乡入村、村干部巡回动员等。
在田野调查中,乐清林村的移民W向笔者讲述了他的搬迁过程。在W的理性计算中,安置点的土壤、交通等条件成为重点,但补偿费用低造成了他起初生产生活恢复上的困难。水库移民补偿费是对水库库区财产拥有者因水库淹没造成的损失,由国家或地方依据其财产损失的货币价值支付给财产所有者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以补偿其财产所受到的损失[12]。在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中,政府部门发放了移民补偿证,本意是证实移民补偿款落入移民手中。在田野调查中笔者也经常与许多移民受访者聊及移民证,不少移民都觉得移民证就是自己是移民的证明,笔者提醒他们移民证是证明移民补偿费用发放的,移民们往往开始抱怨起补偿标准低的旧事。显然,在移民眼中,“移民证补偿证”,而是“移民证我是移民”。例如有移民去上访就拿出移民证,有移民去银行申请移民创业贷款项目可以使用移民证,渐渐地该证也成为移民群体证明自己移民身份的重要标志。移民证这一特殊产物印证了移民们经历搬迁安置的历史,也给予移民证明“我是移民”的现实便利。
(二)移民认定:国家权力介入的移民后期扶持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标志着国家层面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进入历史舞台。该文件对扶持对象、期限、方式都做出了明确说明。简要地讲,后期扶持政策是对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进行为期20年的扶持,对能核定到户到人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不能核定到户到人的实行项目扶持,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13]。
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是贯彻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基础、核心工作,关系到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笔者收集到了当时移民人口认定的一些资料,主要程序有深入各村移民家中登记、资料甄别验证、户主签字、填写核定登记表,村民代表会议认定、村两委初审把关并签字盖章、在行政村组张榜公示,乡镇派出所户籍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后公示,各移民管理机构逐一对照移民原始依据核定后公示等预定程序开展工作。在温州乐清的淡溪镇LC村,要不是2006年移民人口核定,村民都早已淡忘了自己是移民的身份了。因兴建淡溪水库,在1958年到1960年间LC村的村民整体搬迁,据村支书XHG回忆,“当年搬迁的时候整个村子只有100多户,750人口。”而核定到户到人的LC村移民有617户1 613人。在移民长达半个世纪后,地方政府顺利完成了人口核定登记,代表着国家对水库移民身份的认定和接纳,补偿因水库建设带来的损失。
(三)经济利益:理性追逐的移民身份
后期扶持政策建构水库移民新的身份并类别化,移民身份焕发出积极的意义,当然这也成为国家权力对移民身份产生的一种非预期后果。国家认定的移民身份的过程,被赋予了更多经济利益。其一,直补资金的发放。以一户5口人的移民家庭为例,一年就可以得到3 000元收入。其二,申报扶持项目的优势,如果能拿到在科技推广、生产开发项目,也就意味着可以得到资金支持。其三,地方政府为了扶持移民发展出台诸如税费、贷款、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例如接纳移民就业人数20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在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阶段,移民中间产生了“怕当移民”转变为“争当移民”的现象。甚至通过造假的方式来获取移民身份,享受扶持政策。而有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执行政策不严格,迎合了“争当移民”的心理,为他们提供虚假材料,使那些投机份子顺利拿到核定登记移民人身份的有关证明、证件和手续等。例如,在2011年11月15日,温州市移民主管部门经他人举报、调查和研究后作出关于取消YJQ、YZQ移民身份的通知。
面对这些身份利益移民往往采取行动积极获取,试图将移民身份的效益最大化,例如项目扶持的实施,催生出移民群体踊跃申报项目的热潮。正因此,移民身份也出现了转机,以前是“谈移民色变”,现在则是“当移民真好”,后来演化成移民身份成了“香饽饽”。这种建立在经济利益上对移民身份的认同具有理性的逻辑,也为移民身份提供了道德上的正当性和价值上的合理性,从而建构起了自我认同的移民身份。
三、群际关系与移民身份
移民经历了生活空间的变迁,在安置区这种新的环境必然要与记忆中的社会经验发生碰撞,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为自我身份认知不断赋予新的意义。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写道,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安土重迁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14]。这种受传统文化影响而积淀下的乡土观,尽管受到移民搬迁的冲击还是很难轻易改变的。离开“生于斯,长于斯”的环境,他们不得不遗弃那种根深蒂固的观念、熟悉的生活生产方式甚至风俗习惯,加上安置区生活的一些不适应,往往会更加强化他们对故土的留恋。移民在安置区的生产生活不可避免地要与当地人进行互动交往,而与异质性交往(也即是当地居民)状况,对促进移民的社会适应有重要作用[15]。不过,移民群体作为安置区的“后来者”与“外来者”,在互动交往或社会关系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本地人则有着更大的话语权。凭借着互动中的主动,由于两个群体之间界限明显,在资源分配和日常交往行动中呈现出显著的差异,本地人建构起对移民群体的评价,甚至是歧视与偏见。
(一)群体认同:移民安置的群体记忆
群体认同是群体中的个体把自身当成同一社会范畴的成员,并在对自身的共同界定中共享一些情感,同时在群体和群体成员身份评价上,达到一定的共识[16]。群体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群体中的成员将自己界定为群体的一员,同时也获得了认同感和归属感。因移民搬迁安置将移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加上移民前的地缘关系和移民后的新地缘关系,移民之间具有了天然的亲近感,进一步加强了他们之间的群体认同感和归属感。
笔者调查的水库移民采取的是集中安置方式,移民的部分地缘和血缘关系得以保持,也增加了移民适应安置区的保护层,缓冲不适应带来的冲击。在温州平阳县的汇村做田野调查时,在村口的石碑上看到汇村的由来,原来移民们还是这样思念着自己的故土。移民群体的认同感还表现在他们对于自己所属的水库移民群体有着较高的评价。当然,这种评价形成的认同是建立在自己所属与其他群体的比较基础之上的,而评价往往是自己高于他人。水库移民认为自己是“国家的人”,即他们是为国家工程建设需要而搬迁的,牺牲个人利益,换取国家利益,这种“牺牲”精神在移民看来要比当地人优越、高大。
(二)身份区别:日常生活中的话语歧视
在安置村(点),当地人掌握着话语资源,对外来者进行评论。在田野调查中,“我们本地人”“他们移民”是笔者经常听到双方对彼此称呼的话语表述。
安置区本地居民对移民群体形成“他们移民”表述话语来源于两点:其一,原本平静的村落秩序因移民的到来而被打破,也存在利益受损的情况,本地人自然而然地将移民们归属为外来人;其二,水库移民群体在村落生活所呈现出来的群体形象对本地人的认知有着一定影响,尤其是温州水库移民大都来自经济不发达的山区,在家庭经济条件、思想观念和生产技术等方面与本地人有一定差距,再加上一些“等、靠、要”的移民往往给人留下贫穷、落后的刻板印象。在“我们本地人”与“他们移民”为模式的话语表述下,水库移民身份在日常生活中被建构起来,也获得安置区广泛认同。福柯把话语看作是一种微观的权力,而语言现象本来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权力参与下的语言运用,也使语言具有了话语的权力。在对“我们本地人”和“他们移民”的类型对比话语中发现,本地人将移民群体类别化成一个不同于他们的群体,而在此基础上建构起来的集体身份是一种自我身份认同与被类别化之间的妥协[17]。
(三)歧视排斥:日常生活中的行为遭遇
社会歧视是指社会中的某一群体或某类人所共有的对其他处于弱势地位群体的否定性、排斥性的行为,而社会偏见是指先入为主的主观态度,多指向否定性、排斥性态度。偏见是歧视的心理根源,而歧视是偏见的外在表现。移民在安置区的生活除了受到语言表述上的歧视,更常见的是在日常行为中往往会遭受到歧视与偏见。这种行为上的歧视与偏见指的是以行为、动作、行动等动态化的方式表现出的歧视与偏见,而其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和再生产社会歧视和偏见的过程。
在布迪厄的理论中,行动者都处于某种场域中,因而也都是权力的拥有者,是权力的主体,场域是一个空间,场域效果得以发挥,对任何与这个空间有所关联的对象,都不能仅凭所研究对象的内在性质予以解释[18]。场域中的行动者的权力关系始终处于紧张状态,不断在场域中展开斗争。在移民与当地人的社会交往中,当地人凭借自己的优势占据主动,而移民群体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优势位置占据者的当地人利用各种策略来维护他们在场域中的位置,常见的形式是通过话语权的方式给移民贴上身份标签,而场域中的话语和话语权结构形式决定了场域的模式。这种权力互动格局深刻地影响移民对当地生活以及当地人关系的理解。当话语和行动上的歧视、偏见和排斥表现出来的时候,移民身份意识逐渐清晰。
四、结论与讨论
不同群体在不同的社会秩序中以不同的方式经历着社会变迁[19]。水库移民以被迫搬迁的方式参与到中国现代化进程,在国家水资源转换为经济资源的过程作出了积极贡献。国家权力强势介入,将移民从原有的生存环境剥离,主导推行了一套以移民搬迁安置、移民后期扶持为指导的制度,将水库移民身份予以认定并赋予其意义,同时产生一种非预期后果,即移民身份所具有的经济利益;移民群体因有着同样的移民搬迁经历和“同是一乡人”的情感认同增强了他们在安置区生活中对移民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而面对陌生的安置区环境,移民往往会遭受到“我们本地人”“他们移民”等类似的话语歧视,以及行为上的歧视与排斥,强化了他们的移民身份意识。移民身份是国家权力的直接后果,也是社会互动中与当地人社会关系斗争的结果。总之,水库移民身份既指水库移民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具体化的社会位置,也指水库移民在移民群体中基于群体特征而建构起来的社会身份,尤其是该社会身份所对应的资源优势、权利和义务等,当然也还包含了水库移民将移民身份内在化为主观认同层面的自我身份建构过程。
本文将水库移民身份建构置于国家和群体两个行动主体的互动性关系中,以达到两个分析向度上的交融和贯通。从表面上看,水库移民身份建构过程为我们展现了外在结构对身份建构的影响以及行动主体对身份的自我认同,其中,国家权力是水库移民身份产生的决定性变量,群际关系是水库移民身份产生的关键变量, 而水库移民群体自身对外界环境的反应则是核心要素。更深层次地说,水库移民身份建构过程展示的是国家主导的强势制度变迁中个人生活机遇改变的图景,也是具有自主行动能力的人,借助群体身份,结合群体的历史文化,争取符合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过程。基于此,本文对水库移民身份建构可能的理论提升在于,回应了“因为我是谁,所以我行动(I act because of who I am)”的身份根本性问题,丰富和拓展了“身份政治”(the politics of identity)的理论解释,水库移民身份建构过程具有“政治”蕴含,虽然与主动迁移者相比,水库移民被迫迁移并需要融入当地,他们致力于重新建构与新环境相符合、一致的身份,尽管在群际互动中获得负面评价,但因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不得不与本地人进行着身份上的“斗争”。建构认同不仅是在社会场域中,也是在与权力相关的情境中发生,后现代社会学理论对微观生活世界的重视,拓展了权力的理解,并促成了其将权力主体泛化的理论倾向,国家权力和群际互动中的微观权力对水库移民身份建构的影响具有“政治”色彩。
在实践中,国家认定的移民身份有着利益存在,但属地化管理要求移民身份的淡化消逝,造成了一种在移民身份的上悖论。第一,移民身份的利益存在。从制度设计上看,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确立了移民身份并给予重要支持,但也造成一种非预期后果,即移民身份的利益存在,客观上也给移民群体贴上了一种身份标签,即“移民身份=资源=经济利益”,久而久之容易形成特殊公民的心理。第二,移民身份的消逝。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中长期目标是提高移民生活水平,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从长远发展来看,移民身份注定消逝。其一,根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政策,在某个安置村(点)移民人口数量经过一次核定后20年不变,该村(点)移民人口会随着核减将逐渐减少,而移民后代已然在安置区生长,在未来的某个节点,移民人口终将消失。其二,随着移民在安置区生活时间的增长,移民的各种“山区印记”也将逐渐被同化,移民从生产生活的各种习惯与安置区趋于一致。因此,本文的政策启示在于,继续加大对水库移民群体的扶持,应该围绕移民群体的利益诉求进行针对性地、有效地扶持,如在资金支持、技术培训、项目扶持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因地制宜地构建扶持机制。落实属地化管理,保障移民合法正当权利,也要加强引导,消除特殊公民心理,增强移民们在安置区生活的信心,使他们真正在安置区“落地生根”。当然,本文对其他移民群体的启示在于,相关政策实践需要注重空间指向,一是制度空间,中国社会中大量的自愿迁移者和被迫迁移者已经突破了原有的农村和城市的区隔,需要一个过渡性、开放性和流动性的空间,而新型城镇化战略倡导的城乡一体化以及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制度空间面向;二是社会空间,对于各种类型的移民群体,社会环境中种种要素也需要提供接纳空间,不同群体之间交往互动往往给移民带来了符号化的群体形象,甚至带来身份焦虑和身份危机,而城市社区建设、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则提供了广阔的社会空间。
[1] 朱力.论农民工阶层的城市适应.江海学刊,2002(6):82-88
[2] 朱考金.城市农民工的心态与观念——以南京市600例样本的频数分布为例.社会,2003(9):10-12
[3] 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3):63-76
大数据以互联网作为依托,可以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智能化、现代化。企业应用大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能够及时捕捉企业的内外部运营情况。因此想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以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作为先导。
[4] 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21-32
[5] 文军.论我国城市劳动力新移民的系统构成及其行为选择.南京社会科学,2005(1):54-58
[6] 陈映芳.“农民工”: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社会学研究,2005(3):119-132
[7] 刘玉照.“移民化”及其反动——在上海的农民工与台商‘反移民化’倾向的比较分析.探索与争鸣,2004(7):22-25
[8] 雷开春.白领新移民的地位认同偏移及其原因分析.青年研究,2009(4):60-70
[9] 陈琼.移民身份认同研究——对三峡库区两个案例的解读.妇女研究论丛,2007(6):24-28
[10] 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18
[11] 周晓虹.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看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毛泽东和后毛泽东时代的比较.香港社会科学学报,2000(4)
[12] 施国庆.水库移民系统规划理论与应用.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1996:26
[13] 仲秋,施国庆.安徽J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调查与思考.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26-30
[14]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6
[15] 风笑天.安置方式、人际交往与移民适应.社会,2008(2):152-161
[16] Tajfel H, Turner J C. The social identity theory of intergroup behavior∥Worchel S, Austin W G. eds.PsychologyofIntergroupRelations. Chicago: Nelson Hall, 1986:7-23
[17] 赵晔琴.农民工:日常生活中的身份建构与空间型构.社会,2007(6):175-209
[18] 布迪厄,华康德. 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139-140
[19] 布赖恩·特纳.公民身份与社会理论.郭忠华,蒋红军,译.长春: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07: 1-20
(责任编辑:陈世栋)
State Power and Intergroup Relation: Migrant Identity Formation
Wang Peipei
Taking the reservoir resettlement as the study subjects,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migrant identity. The author finds out that the state power led resettlement and post-support policies generated and identified groups of resettlements, also produced unintended consequences of migrant identity. With the economic interests of resettlements who had experienced due to relocation of immigrant groups immigrant identity, the natives of group interaction resettlement in the discourse and behavior of exclusion reinforces the sense of migrant identity. External interests of migrant identity and migrant identity disappears has on the formation of a paradox in immigration status.
Migrant Identity; Reservoir Resettlement; State Power; Intergroup Relation
2014-11-0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水库移民创业支持及其行动研究”(JUSRP11480)成果之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路径及创新政策研究”(JUSRP1503XNC)成果之一。
王沛沛,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邮编:2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