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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县城

2015-08-15陈再见

青年文学 2015年10期
关键词:县城老婆母亲

⊙ 文 / 陈再见

回县城

⊙ 文 / 陈再见

四月,他回了一趟老家,母亲的胃有问题,整夜打嗝,睡不着。回去了,也没去医院,所以,他至今也不知道母亲的胃到底怎么啦,会不会是胃癌?他们说老家的癌症病人越来越多了,连白血病都有,他们说老家的水不好,汞和铅都超标,他们说老家不能住人了,有本事的人都要搬走了。

是母亲坚决不去医院的,她说没事,打个屁股针就好了,其实你不用回来的,就想看看你。母亲说话没这么煽情过,他有点怀疑情况不妙,当然他最后也觉得不去医院是对的,母亲已经是近八十的人了。在家住了几天,他又回了深圳,顺道去了一趟惠州,也没什么事,去看一位朋友,朋友刚买了房子,在装修,希望他去看看,他以前干过半年室内设计。

五月干了什么事?他忘了。工作算事吗?他从来不把工作算事,哪怕一个方案帮老板赚了几百万,他也不觉得是事,如果是从房东那里争取回了被抄错的五方用水,这事倒挺大的。——仿佛工作与他无关。尽管他靠工作养活着一家老小,还有老家那些杂七杂八的用钱的事儿。他们都指望着他,好多时候他是乐意的。他也有不乐意的时候,比如他哥哥喜欢赌博,跟他借了好几千块钱输了六合彩了。

他记得六月干了一件有意义的事。在此之前,他去北大医院看望一个同学,同学是个技术工程师,在华为工作,年薪有二十万,一年前却患了抑郁症,好几次想自杀,什么方法都试过了,上吊、跳楼、割腕、吃安眠药……结果都没死掉。自然,那一次,他这位同学也没能成功。他看着他几乎是被绑在病床上的,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听说得了抑郁症的人会整夜睡不着觉,痛苦不堪。他于是想到了母亲,母亲胃病一发作也会整夜睡不着。他难以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苦,以至于会选择自杀。他从朋友的角度看倒是充满理解,认为死了也可以,当是解脱,不受罪。但作为家人,同学的那一家子,父母,姐弟,眼睁睁看着一个优秀的人突然就这样了,任凭谁也无能为力。他怕极了,回家的路上几乎手脚都在颤抖,他想象着有一天自己也被那样绑在病床上,死不了,活不成,他该怎么办?自那天起,他便开始决定戒烟。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他戒掉了已经抽了十年的烟。是不是十年啊?他挺怀疑的,似乎也就六七年的样子,大学毕业后他才抽的,之前的几年,其实也就是个烟夹子,只抽别人给的,或者抢人家的,自己就没买过。但他对外宣扬,他是抽了十年烟了,肺估计都已经黑成牛屎那样了。六月之后,他又开始对外宣扬,他把十年的烟瘾给戒了。老婆当然是支持的,她恨不得把他抱起来亲。一对子女也是支持的,他们现在肯让他抱起来亲了,说爸爸没味了。老婆说,省下的钱攒着以后买房子。女儿说,省下的钱给我买玩具。儿子说,省下的钱陪我上南山野生动物园……敢情他们一点都不关心他的肺。说不定,他的肺已经长癌了,跟他母亲的胃一样。

七月他出差河南,他一点都不喜欢沿路到过的每一个地方,到处都显得陌生而充满危险。他难以想象,如果自己突然被人强制在河南的某个地方住下来,比如火车经过的那些小县城的任何一个,给他一所房子,给他所有的家具和足够的食物,然后以县城的范围限制他,不让他见老婆见子女见母亲……他会不会自杀?即使不自杀,估计也会疯掉。他在火车上,想着这么一种情况,也快疯掉了,似乎他必须这么想,强制自己这么想,就像事情真的要发生了一样,以至于中途停车,时间有点长,他本来是可以下去溜达溜达的,买个特产小吃什么的,最后也不敢了,怕有人突然从火车边上把他拐了去。他就坐在硬座上,膀胱里还憋着一泡尿,仿佛就那个座位能把他安全地送回他所生活的城市,送回他所租住那个在城中村五楼的不到五十平方米的房子,送回他老婆那有着轻微狐臭的臂弯里。

七月的事情就不多想了。之后一直也没什么事。他的记性越来越差,有些事情即使三五天,他也会大半天想不起来。但是,老婆第一次提买房,他却记得清楚,那已经是九月的事情了。天开始有些凉。星期天没地方去,一家人在家里看电视,电视里的房子都很大很美,老婆说,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房子住啊?他不说话,他说什么呢?他以为老婆也就是说说而已,是个自问句,也是个没有答案的自问句。谁知一阵沉默,他一回头,发现老婆正看着他,正等着他的回答呢,弄不好,她是在问他,看表情的严肃,还不是闹着玩的。他能怎么样?他连烟都戒了。如果有人收购肺的话,他倒是愿意把胸口那两块已经黑了的肺给卖了。

深圳的房子肯定是买不起的了,听说前海的房子已经涨到七八万了。

要不回县城买吧。这是老婆的话。老婆没把这话当玩笑,接下来几天,她天天在网上查询老家县城的楼盘和房价,最后得出结论,这事可行,家里的存款,再凑一凑,似乎可以交上首付。老婆那边的亲戚也表态了,如果真要买房子,他们可以帮点。这事似乎眼看就要成了,但他犹豫了。他其实一早就犹豫,只是不敢过早提出来,说起来他还有点不忍心去掐灭老婆心里刚刚燃起来的希望。从小到大,他对县城的印象只有两个,一是房屋低矮,屋顶时不时有群鸽飞过;二就是摩托车,街道上到处都是摩托车,和天上的鸽群相比,那成堆的摩托车彼此喘着大气鸣着喇叭便显得很是尴尬……这都不算什么,如果不是后来的河南之行。当然,他觉得老家的县城不至于那么糟糕,听说这几年发展迅速,好多楼房都建起来了,见不到太多的低矮的房屋了。他不知道鸽群还在不在?那已经是二十年前他去县城参加中考时的印象了,那年学校把他们安排在漯河边的金鸡旅馆,一大早,他便起来趴在窗户上隔着像画布一样脏的玻璃看外面的河流。河流向海。县城有个挺大气的名字:东海。后来,多少年了,他似乎就没再正儿八经地到过县城,每次回家,火车从城边经过,隔着防护栏,和稀稀拉拉的田野,是能看到小城的样貌,但也就像看到的是一个人的背影一样,他从没有被一个背影吸引然后想要去看一下它的正面。甚至,大多时候,他连看都懒得看,他看手里的手机,或者闭起眼睛听歌,任小县城在火车窗外快速滑过。那时,他怎么能想到,自己的生活有一天会和它发生关系呢。

所以,就像一个高傲的人那样,他觉得自己不应该那么做,至少还没到那么做的地步。如果运气好,他还可以跳槽,拿到更多的年薪,在深圳供套房,似乎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他这么想时,身体上内与外一切都是虚的,他翻摆着自己的手掌,感觉它们也无力得近乎透明。暂时,他还没敢跟老婆说出自己的想法。她可不愿意他跳槽。一个近四十的人了,还期望能越跳越高?万一,跳下的是万丈悬崖呢?老婆在这方面显得比他理智。

好几个晚上,他都做了噩梦,梦见自己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车,在东海县城里,或者说,在某个小县城里,因为他也不确定那里是哪里,总之,街道很长很窄,摩托车很多,他只是其中一个,渺小的一个,不为人知的一个,却又是格格不入的一个。突然因为一个难以避免的磕碰,他被一个粗壮的汉子抓住了衣领,汉子骂他是头猪不会看路,汉子一身臭汗,还有口臭,瞬间街道为他们腾出一个足够空旷的位置,仿佛小时候村口来了把戏帮,他们骑在摩托车上,热切地,甚至都有点急不可耐地,在看他们,看他们能尽快吵起来,然后打起来。他可吓坏了,他抖抖索索,忙着道歉,忙着解释,我刚来,这个小县城我刚来,初来乍到,请海涵。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汉子更加来气,骂道,你说我们这里是小县城,你是哪里来的,你是大上海来的吗?于是他哑口无言了,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孩子的衣服到处都是,阳台上晾的,书架上搭的,睡床上放的,衣柜里折着的……他不知道怎么可以有这么多衣服,孩子不多,也就两个,他小的时候,在农村,做弟弟妹妹的永远穿不到新衣服,都盼望着哥哥姐姐们能快点长大,好把他们一身衣服脱下来。如今这样的话要是当作忆苦思甜来教导孩子,孩子们的第一反应就是爸爸撒谎了,爸爸喜欢上写作后就开始迷上虚构了。他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孩子了,眼看他们一男一女越来越不像自己所设想的那样,他多少还是有些着急。但是老婆说了,长得不像你才是对的,像你就惨了。他什么时候开始在她的心目中贬值下来的,谁知道呢,他曾经是父母心目中的骄傲,他是他那个村里屈指可数的几个大学本科生之一。有时他一气之下会把书架上搭着的衣服扔到角落里去,租来的这两室一厅的房子里也就这么一个书架是属于他的地盘,他在心里一直执拗地想保持它的干净与整齐。可是,还是不可能的,他经常得为此付出代价。为了报复一般,他的老婆什么变态的举动都做得出来,比如有一次把整包卫生巾都往书架里塞,刚好又塞在一本他十分珍爱的马尔克斯的著作旁边。他简直要疯掉了。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才能让老婆明白她那么做是不理智的,是对丈夫以及丈夫的一切都极不尊重的。当他试图这么去解释时,老婆往往又嗤之以鼻,笑他“小题大做”。仔细想想,老婆说的也是对的。这样的矛盾情绪几乎充斥了他的日常生活,像是一张干净的白纸上慢慢停留了越来越多的苍蝇,直至成了一张黑色的浊气的让人厌恶而想逃离的画面。

坚持了一个月。夫妻俩大多时间都在沉默,却各自都不让步的样子。两个孩子倒已经在未来的新房里分配自己的房间了,跟他相比,孩子们对县城更为陌生,他们甚至会认为那是另外一个和深圳差不多的城市。最终让他妥协下来的,说起来也蛮可笑,他也像个孩子,他觉得自己至少可以在新房里拥有一个书房。他以此为筹码,才重新和老婆建立起商议的关系。其实也是挺简单的事情,以他们的积蓄,买个两室一厅,已是最高的打算,因为一个书房的插足,事情便开始显得棘手。然而他坚决的样子,连自己都觉得像个任性的孩子。——似乎以此为难让这事泡汤,也是符合他的最初意愿的。到头来,他两头都不输,他都是大赢家。他没想到她会那么固执,她这一辈子似乎都没如此专心地对待一件事,她咬咬牙说,那就买三室吧。事情到了这地步,他开始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不该再有任何的退缩了。于是,他们说好,年前,回县城一趟,看房子。

也就几天的时间,他们的那些亲戚就都知道他们要回县城买房的事了。这事张扬起来让他怪不好意思的。他的那些乡下的穷亲戚这些年来多多少少都在他这借过钱,上学,疾病,起屋,婚嫁……都是他推托不了的正当理由。如果不是他们要还他也决不开口要了,即使要开口,即使真的需要钱,他似乎也没那勇气。散布消息这一计应该是老婆想出来的,这确实也是好计,到时无须他来开口自然就能把欠债都收回来。这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除了偶尔有人打电话来表示祝贺,最终没有一个提出要还钱的,他们甚至都集体选择沉默,避而不谈,假装不知道。

他感觉自己被架在了一个空旷的舞台上,四周黑压压的都是人,却没有一个是他的观众。而他又不得不把表演继续下去。

他第一次订了到县城的火车票,看着火车票上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地名,他竟然有一种慌乱感,就像一个人莫名其妙来到别人的家,那种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摆放的慌乱感,而他却要在这个地方买房子,要住下来,生根发芽,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将是世世代代的事,他的儿子在多年以后会说,我爸爸当年带着我们来到了东海城,就像一个勇敢的开拓者,或者闯入者,而他的儿女还会有自己的儿女,时间如果足够长,就会成为历史,至少是家族史,而在他这一脉里,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供子孙时不时提起的源头。源头——他想到这个词,突然兀自一笑。此刻,他理应升起一种为家族扭住命运的悲壮感……

十月,他第一次来到了小县城。到达之前,他跟母亲通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电话,母亲语气兴奋,跟儿子罗列起他家在县城的亲戚,叫他趁机去走走,将来在县城住,难免需要人家照应。他想不到他家还真有几个在县城的亲戚,即使这些亲戚早就已经没了联系,像是丢落在泥路上的针簪,早就被时光和纷繁事件给埋得彻彻底底了。如今母亲费劲地把它们从泥地里挖了出来,不为什么,就为儿子将来在县城能有个归依感。——这是他挂了电话后瞬间想到的,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他忘了问母亲的身体,不知道她夜里还打不打嗝,不知道她的胃是不是真的长癌了,如果是,那这一通电话便多少像是在交代后事。火车慢了下来。他从车窗里看看那缓缓停下来的县城,隔着一条泥沙堆积得像是荒野的河滩,他看见一片低矮的建筑边上耸立着几个在建楼盘的高高的塔吊,如同巨人的手臂般俯视县城。以前他没注意,如今他带着目的,倒是一眼就看到了县城这欣欣向荣的一面。确实,这个小县城和他想象的有着较大的出入,毕竟他已经有二十年缺席了。他独自逛完了一条长街,通过告示他知道那条街叫马街,而他竟然也在街上看见了肯德基、耐克、苏宁电器,和其他与大城市靠近的事物,作为一个小县城的伪装,它们确实出乎他的意料。然而他也看到一个县城的街上该有的混乱和嘈杂,海鲜店扑鼻的鱼腥味,热闹的菜茶小店围着的顾客占了一半街面;还有,他看见被烧得焦黄的龇着牙的狗直挺挺地挂在铺头……就像一个人穿了华丽的衣裳却盖不住身体的肮脏一般,他以一个爱好文学的设计师的身份一眼就看穿了小县城的伎俩。在街道的尽头他又折了回来,他的脚步一迟疑,身边便会聚拢过来三五辆拉客的三轮车,车主们黝黑的脸抽着烟露出同样黝黑的牙齿,问他去哪儿。他们竟然跟他说普通话,带着方言口音的别扭的普通话,似乎知道他是个陌生人,或者经过多年的蜕变他已经长得不像本地人,又或者,这个本来属于他的小县城已经习惯跟人说起普通话……他难以猜测,突然觉得这情形,和他梦见的竟有几分相似。他便紧张起来,慌乱地摆手,快步离开,如摆脱一场即将降临的是非。

他得去亲戚家走走。当然,这不是他愿意的,更多的是母亲的意思。他得站在街头打电话,像个突临贵地的客人。他竟忘了该如何称呼,具体是舅舅的舅舅那边的一个什么人,他都弄不太清楚,对于他母亲来说,还是个近亲,而对于他,却远得有些说起来都不太好意思了。于是他只得先把电话打给母亲,问清楚他将要去的人家到底和他是什么样的关系。

在去往亲戚家的过程中,他才知道眼下这个小县城自有它的深邃,各种街巷的延伸与弯曲,似乎都超出了印象中的小城所能容纳的,就仿佛一个人以苍蝇的大小进入了另一个人的体内,才发现,自己进入的是遥无边际的迷宫。他坐着一辆左突右挪奔跑在街巷里的三轮车,好几次眼看都要跟对面的摩托车撞上了,最后都没事,两车在狭窄的巷子里擦肩而过,如同好莱坞大片里的惊险场景。一路下来,他惊出了一身冷汗。当三轮车停在一个疑似绝路的巷口并跟他说到了时,他仰头一望,才知道,他已经到了县城的边缘,再往前走,就是漯河入海口的滩涂了。他的亲戚,就住在河滩边上,一座独脚厝,承包着一片菜地,当然还有一艘在河滩上搁浅的木筏,据说以前可以靠它到河里打鱼。——如今河眼看就要没了,如弥留之际的老人。

他在亲戚家没坐多久,甚至都不提关于他回来的任何事,尽管亲戚家对于他的到来表示热情,他还是觉得把他们给打扰了。他弄不清楚亲戚家到底有多少孩子,总之进进出出很多,每次都眼巴巴地拿眼看着他这个陌生人。没什么好聊的。幸好他买了糖,那些孩子把一袋旺旺糖抢到了门口的院子里,在一棵苦楝树下分食。他隐约听到了吵闹声和哭声。他们聊起了他的母亲,问母亲身体可好,多年不见了。他说还好,就是有点胃病。他们说,胃病不是病,谁的胃没有病呢?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了。

他们留他吃饭,留他住下来,他都婉拒了,谎称马上就走,只是在县城路过。他多么希望是真的路过。离开亲戚家时,他舒了一口气,像是劫难重生,可他马上又慌乱起来,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按原路出去,如同进入一个迷宫的底部,因为荒凉,却连一辆三轮车都找不见。他只好顺着巷子往外走,走了大半天,他都没见着大路。路肯定是走错了的,但他也知道,小县城里,每一条错路其实都会通向大路。这点他倒是坚信的。

他找了一个宾馆,先让自己安顿下来,他担心再这样下去,会晕倒在县城的街上。他先洗了个澡,在浴缸里差点睡了过去,出来后,才发现窗外的天已经开始暗下来了,他站在窗口待了很久,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一直到夜幕降临,整个天空全黑了下来,整个县城全亮了起来。他发现夜里的县城还是挺美挺柔和的,像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突然软了下来,语气变得出奇的轻柔,让人判若两人。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曾经穿城而过的漯河还在,二十年前他看着漯河便如同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二十年后,他还是看着漯河,漯河却又成了他的“家乡”。他让服务员送来了晚餐,并特意要了一包香烟,戒烟已经好几个月了,可他今夜却十分想抽一根,如同对过去的生活的某种祭奠,他也不清楚祭奠的是什么。——事情似乎还远没有到那程度。他为自己的悲观感到某种虚伪。

他无法理解内心突然而至的荒凉,这荒凉不仅仅是因为他无意中又添了一个居住县城的穷亲戚,更多则是他从此也将和他们一样,在小县城里一边藏起自己的窘迫一边又制造出某种虚伪的光环。他为此感到心酸。

小城之夜出奇的平静。他躺在有污斑的床上,两眼盯着天花板,没关灯,这是他的习惯,具体是他在陌生环境里过夜的习惯。他本来就害怕生地,尤其是把自己扔进一个黑暗的生地。他想着这个地方是否还有认识的人,明知道这是个让人失望的事,却还是饶有兴致地去想。因为写作,倒是有两三个中学的语文老师和他在网上有过交流,彼此还加了微信,但也没熟到可以打电话跟他们说“我来了见个面吧”的程度。他并不是急于要找出什么熟人,实际上他完全不希望在这里遇到什么熟人,包括母亲指定要去走的亲戚,他也是不情愿的。让他好奇的是,这个在他看来陌生的县城,每条街道每个楼房甚至每一个人,似乎都不曾在他的记忆里出现过,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这里却住着多数曾在他记忆里出现过的人,他们有他的亲戚、同乡人、老师、同学、朋友的朋友……他们像陌生人一样隐藏在这个小县城里,把小县城当作家乡,自如地上下班、买卖、讨价还价,甚至大声喧哗,像个本地人那样看不起那些说不同口音的外来者……是的,他们从周围的城镇乡村而来,并以此感到莫大的荣幸,光了宗耀了祖。他只是不愿意去打听,或者说不愿意过早地与他们沦为一体,这固执的挣扎让他隐约还能感觉出自己有那么一点与众不同。

他用一天的时间跑遍了县城几乎所有的楼盘,那些售楼小妹总能从他的口音听出异样——“先生不是本地人?”——他尴尬一笑,说出外多年了,好像他出外多年连家乡话都忘了怎么说了。实际上,他的家乡,即使是隔一个村庄,大家说的话也都不太一样,他根本隐藏不了他来自乡下的身份,一开口,哪怕是发出一个音节,一个“啊”一个“哦”,这些县城人都能敏感地捕捉到你是外来者……从这点看,他其实蛮喜欢深圳的,深圳是一个没有本地人的城市,大家都是客,大家也都成了主人。于是他只好说普通话,尽管在县城说普通话,会招惹更为诧异的眼神。至少他可以佯装泰然,他急于为自己的行为解释,大城市太闹了,还是小县城比较宜居。这样说当然不无道理,如选择了一件合适的外衣,藏起了一身的肉欲。当他被售楼小妹带上十层楼房,从向南的阳台俯瞰整个县城以及更远处的山河林木时,他便觉得刚才的话语得到了验证,青云山在前,福山在后,中间是漯河穿城而过,这场景他是第一次见,二十年前在金鸡旅馆和往后每一次在火车上的匆匆一瞥,都不曾见过县城如此壮丽的场景,而这场景得拉开距离才能看得到,这道理他自然也是懂的,因为只要他下楼,再次脚踏实地走进小县城那些混乱的街巷,一切亲眼看到的壮丽胜景瞬间便会消失,或者崩坍……他竟然舍不得离开,他站在十楼的还搭着脚手架的阳台上,久久不愿下来,直到售楼小妹过来提醒。

十二月了,一年又走到了底。年纪越大,他越感觉出时间过得飞快。老婆在他带回来的几个楼盘的户型彩纸上斟酌了一个月,终于拿下了主意。在这件事情上,他不插手,一切以老婆的决定为最后的决定。结果兜了一圈,最后敲定的还是起初那一间,也就是他曾在阳台上俯瞰县城不愿离开的那一间,十楼,背靠福山,隔着漯河,远眺青云山。这个结果是他满意的,夫妻难得在一件事情上心照不宣的一致,突然让他感觉生活还是有些希望的。他再次跟公司请假,他每次请假都不敢说明真正的缘由,比如这次,他谎称家母身体不好要回去看看。他其实也没撒谎,母亲确实身体不好,母亲还是经常整夜睡不着觉,胃胀,打嗝,村里的医生说最好到大医院去检查一下。只是母亲不愿意。母亲说,反正一把年纪了,要死也值了,没什么好查的。

他跟老婆一起回到县城,带着她去看房子,当天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老婆对县城没有丝毫的陌生感,似乎她本来就是在县城长大,而此时回来,一切都让她感觉新鲜,她像个小女孩一样兴奋,拉着他逛完了大大小小几条街道,买吃的买穿的,她说,还是小地方好,一天就能逛完,不像深圳,进出关内外都得花一个多小时在公交车上。她朝街上的三轮车招手即来,她用乡下的口音与他们讨价还价,她说你骗鬼啊深圳的的士车起步价也就八块你拉我们去马街竟然要十块……他们说,好吧,八块就八块,坐上来吧。他简直看傻了眼,终于明白生活是需要这种野蛮性的勇气的,与老婆相比,他突然觉得自己一切的忸怩和善感,显得是多么的可笑与难以启齿。他看着老婆走在小县城的街道上,如同走在自家的走廊里,他突然倍感安全,是啊,这是他的家乡,即使不是他的家乡,也终将会成为他的家乡。

他突然想请老婆好好吃一顿,在小县城里好好吃一顿,沿着街道,经过的每一家餐馆似乎都挺不错。吃什么好呢?他声音有点小,尽量使它显得随意,而实际上他心情很好,就像一个小说遭遇卡壳后终于找到感觉可以顺着写下去了。他想庆祝一下。这一年来,他从未如此如释重负。

没告诉你吗?去我朋友家,中午在她家吃饭。老婆对他说。

他不知道她在县城还有朋友,着实惊讶了一下,并且这朋友还能好到初来乍到就可以上家里吃饭。他有点反应不过来,像是要去一个目的地突然却改了主意一样让人怅然。但他还是跟着老婆走,具体是坐在三轮车上奔走。一路上,老婆如数家珍,说起她在县城的朋友,当然都是女朋友,男的估计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说,说是朋友,其实也都是她小时候一个街上长大的伙伴,后来都嫁了人,四散而去,有几个过得不错,随丈夫到了县上,当个一官半职的,或者做生意赚了点钱的,具体都是有房有车有脸面……他想不到她还藏了这手,之所以那么坚定回县城买房,似乎与这些也不无关系吧。

——来年四月,清明节,他带着一家回去给母亲上坟,母亲的坟崭新如新买的房子,坟头的草还都没探出头来。

——年前,他接到哥哥的电话,说他母亲躺在床上没醒来,看样子已经作古了。他在电话里和哥哥吵了一架,责怪哥哥没好好照顾母亲。挂了电话,他开始为自己的莽撞悔恨。他连夜赶回家,匆忙办了母亲的葬礼,也没在村里过多逗留,直接回了深圳。深圳一到过年便是空城一座,出来多少年了他从未在深圳过过年,如今的变故,让他有些措手不及。那个年过得自然是索然无味的。让他痛心的是,直到母亲去世,他还是不知道母亲的胃里是否长了癌,又或者,和他那位得了抑郁症的同学一样,母亲也选择了自杀。他不敢往这方面去想,一想就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清明当天,他就赶回了县城。没了母亲,他觉得那个村庄一下子变了模样,尽管还有哥哥一家子在,但哥哥的好赌和不思长进,没给他多少留恋……似乎在一时之间,他竟然习惯了县城作为家的所在地。新房子还在装修,他得去看一看。他自己做的室内设计,感觉挺满意,这个新家已经在他的脑海里呈现出效果来了。唯一的遗憾是——如果有遗憾的话——他想起母亲还是会心头一凛,如同小孩子在追悔一件无人知晓的错事。

⊙ 朱 个·村居

陈再见:一九八二年出生,广东陆丰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人民文学》《当代》《钟山》《青年文学》《长城》《江南》《山花》等刊,有小说被选刊转载。出版小说集《一只鸟仔独支脚》等。现居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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