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VS因俗而治
2015-08-13
颜行
中国的传统,一贯是提倡爱惜物力的。勤俭持家为人称道,奢侈铺张,便会被人指指点点。甲如果私下闲话两句,说乙家不过是孩子过生日,竟然排了那么大的排场,实在无谓,大抵是会引来左邻右舍几句附和。但甲如果说乙家如此浪费,实在人神共愤,因此要在乙家生日宴上大闹一番,让他们办不成宴会,说这是“移风易俗”,大概要被人以为秀逗了。
2015年8月初,媒体爆出四川通江县7月23日颁布的规定,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真乃通知治国、文件治国的一个活标本。立意是移风易俗,要规范民众摆酒席。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是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的。其他情况,也要提前15日填表申报。
例如,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活不到70周岁的,大概只能让家属为其办冥寿了。哦,冥寿是算寿宴,还是归入不能操办酒宴之列呢?这个文件大意了。
文件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时将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具体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
此令一出,社会上也不乏叫好的声音。比如农村酒席,铺张浪费太甚,种类又多,令人不胜其烦,应该管一管之类。不过,看不下去的还是居多,讽刺挖苦的还是主流。
在《人民日报》批“管得太宽”,新华社批“政府越位”之后,通江县马上变了身段,出了《关于加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监督检查的通知》,只约束公职人员。对民众,之前赤裸裸的强制消失了:“指导制定合情、合理、合法的村规民约,积极培育健康、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
通知治国有诸多弊病,其中之一是太不严肃了,领导一拍脑袋就可以出一个通知,舆论反对声音过大,就出一个新通知覆盖旧通知,就像App版本的迭代一样,通知中侵犯私权之类的大问题就就像Bug一样被盖过去了,不会有追责。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出台的文件要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岂不是文件造法?村民办酒宴并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农村的习俗和人情往来,虽然繁琐,倒也有其社会功能,比如众筹给学子提供学费,比如维护人际关系,等等。清高人士如果不屑于此,大可不参与便是。如果凡是清高正义人士看不惯的事情,都要政府管起来,那么是不是夫妻之事也要申报一下?毕竟万恶淫为首么。因俗而治才是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