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法和性质法利润表比较
2015-08-07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马文静
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 马文静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生产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盈利能力的反映,必须列示收入、营业利润、所得税、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等项目。《国际会计准则第一号——财务报表列报》中指出,费用性质法指的是通过费用依照其性质在利润表内以总额体现,不在企业范围内不同功能单位之间再分摊。费用功能法通常是指费用依照其功能划分为企业销售费用、销售成本以及管理费用等方面。费用性质法利润表在欧洲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而费用功能法则主要应用于美国、日本等国家。
一、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和按照功能分类
性质法利润表与功能法利润表,我们从名称上来看,二者主要存在的不同之处就是对费用的具体分类标准不同。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费用依照性质与功能这两个不同类型的分类标准所得出的项目列示:
表1
通过表1我们可以具体的看出,性质法与功能法计算净利润的结果是相同的,这是因为功能法和性质法下的收入、其他经营收益、其他营业费用的金额相同,成本费用总额的表现形式不同。由于本期的完工产品生产成本=本期制造成本+在产品的变动,本期销售成本=本期完工产品成本+产成品的变动,以上两个公式合并得到本期销售成本=本期制造成本+产成品或在产品的变动,即销售成本+期间费用+其他经营费用=经营费用总额+产成品或在产品的变动-资本化资产。等式左边表示的是功能法,等式右边表示的是性质法,计算出成本费用总额的结果是一致的,因此两种方法计算的净利润是一致的。存货变动额、资本化资产作为费用调整项列示,企业的收入、成本以及利润率不因选择何种利润表发生变化,两种利润表下反映的经济业绩一致。
二、两种利润表中内容分析比较
功能法与性质法这两种利润表在内容上的区别重点表现在营业活动当中,这二者之间的营业性活动的实际收入、利润总额以及其他方面的经营收入项目完全一样,在对成本费用项目的分类不同,费用的总额是相同的。
在这其中,产成品和在产品出现的变动是对生产费用进行调整,以展现出生产导致存货量上升或者是销售超出了相应的生产量,这两种状况我们分别运用正负号来表示,而资本化资产也是对成本费用的调整,把计入资产的成本费用从反映经营活动盈利能力的利润表中调整出来。这两种情形下的“收入和其他方面经济效益”的项目是相同的,然后就可以得出最后的利润也是相同的。分析其中的原因,在费用性质法对应的利润表当中“成本费用总额=经营费用总额+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资本化资产”。
(一)功能法和性质法存在的差异性
两种利润表的不同表现在费用项目上存在差异。其中,依照性质法的分类可以看出所消耗的原材料与易消耗品,人工费用及其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等,对费用产生的源头进行了细化,报表使用人能够充分的了解具体费用的来源,而对于功能法来讲,只是单纯的体现出了费用的去向,不能为报表使用人员带来比较明确和详细化的信息。
另外,性质法利润表不揭示企业实际销售成本,它主要是通过企业产成品与在产品的实际变动,将制造费用与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进行配比,加上企业的期间费用和收入相互之间的配比。所以说,它所体现出的成本总额是实际经营费用的总量加上在产品与产成品发生的变动额减去资本化资产的结果。而功能法利润表主要体现出的是企业实际的销售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成本费用的归属,主要是通过销售成本、期间费用直接和经营收入进行配比,其中不涵盖制造产生的费用,而是反映出销售成本总额以及销售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当前阶段我国大部分企业当中所采用的是费用功能法利润表,其中分析的内容主要涵盖了五个大方面:第一就是主营业务利润,其中主要包含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投入以及主营业务的税金和利润。这不但可以分析主营业务的净收入的变动,同时还可以分析出主营业务中的毛利润的细微变动;第二就是其他业务利润,主要是依照重要性的原则,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进行有效的配比之后,通过净额来表现出其他业务中的业务运营能力;第三就是营业利润,其主要是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减掉在这个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所构成的。为了对销售的环节进行业绩的考核,则需要设立出专业的账户销售费用来具体反映。为了对管理部门的绩效实施考核,则需要独立的设立出管理费用科目来进行核算,第四就是投资收益,具体反映出部分的资金已经脱离出企业本身的周转与循环,对外部的投资的收益能力;第五就是营业外收支净额。
费用性质法利润表是不能够区分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只是营业利润与功能法利润表保持一致。由于性质法利润表包含了制造成本在内的所有费用,从而防止销售成本的揭示,不反映费用去向只反映费用来源,从而也就不能明确揭示主营业务毛利率等指标,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二)功能法和性质法二者之间的联系
(1)二者之间的损益计算所遵循的模式基本是相同的。尽管二者针对部分成本费用所形成的分类的类型不同,但是二者基本都遵循的是会计核算中的成本原则、效益原则、配比原则以及权责发生制原则,所以说这二者之间具备了相同的损益计算的结果。
(2)二者的非经营性活动是相同的。二者实际的营业活动的经济收益、其他方面的经济效益和后续的项目是相同的,只是营业利润项目当中的费用项目所表现出的内容是不相同的,但是实际的成本费用总量是相同的。
(三)功能法与性质法综述
会计专家亨德里克森就曾经指出了:“将费用划分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实际的销售成本,并且还要对企业内部进行准确分析,要是可以确定各种职能部门的责任,也许就是有用处的,但是对于实际的利润来讲,却并不能起到较为特殊的作用。相关财务报表的阅读人员并不能快速的运用这种归类方式来实施有效的预测,也不能对职能部门的贡献额进行有效的评判。不但外界不能通过企业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企业的销售成本来实施准确的预测,同时就算是企业的内部,不能通过这三个较为笼统的数字来考核相关的职能部门的贡献。并且,内部职能部门需要履行各个部门责任的考核属于责任会计的工作,利润表主要表现出的是一个企业的盈利能力,其分析的作用是放在当前投资人员以及债券管理人员和管理局的实际需要。
性质法利润表更加有利于报表以外的使用人员的分析,或者是对企业未来经营状况进行有效的分析,这样更有利于投资者针对性的做出正确的决策。功能法利润表当中主要反映的是销售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其中较为重视表现出企业在生产与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所以说它更加适合在企业内部来进行运用,使得企业中的管理人员通过对应的报表来体现出不同信息以及对企业中各种政策的变革实施及时有效的调整。但是针对企业以外的报表应用人员来讲,它们所提供出的预测信息运用性质法利润表的效果将会更好,因为很多的投资人员并不能正确的看到企业的生产状况以及费用所产生的原因这些方面来判断一个企业的发展能力。
三、结束语
功能法与性质法这两种利润表在内容上的区别重点表现在营业活动当中,这两种方式在对企业利润表的编制过程中表现出不同类型的列示费用,可以具体反映出不同类型的经济状况和本质,性质法明确了企业内部费用的出处,功能法让报表人们充分的了解具体费用的走向。由于功能法只是单纯的体现出了费用生成的方面,不能为报表使用人员带来比较明确和详细化的信息,对功能法与性质法在不同的环境下加以不同的运用,可以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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