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公益应成为立法博弈新常态
2015-07-31
浙江人大 2015年7期
4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告法修订案。此次修法最为激烈的立法博弈是,卫生系统、控烟公益组织、公共卫生专家等坚决主张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烟草行业及其主管部门则持强烈反对立场。从一审到三审,控烟力量持续呼吁,推动修法草案不断对烟草广告作出更严格的限制。最终,修订后的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大众传媒、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的禁限之争,其实质是国民健康权益与烟草产业利税之间的较量。相比在立法实践中积弊已久、极富中国特色的部门权力之争以及由此产生的部门利益法制化等痼疾,代表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的力量强力介入烟草广告的立法博弈,无疑打破了权力意志和资本势力过度垄断立法话语权的格局,堪称立法博弈从“不正常”向“正常”转型的一个典型标本。
与广告法修订相似,今年全国人代会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同样是因为多位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的奔走呼吁,在修法最后时刻促成了“税率法定”的回归。诸如此类的立法博弈证明,正是守望公共利益、公民权利的健康力量的参与和发声,塑造了立法博弈的正常生态,并最终促成立法更加符合公平、正义和公意。 来源:《民主与法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