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立法禁私家车当专车
2015-07-31
浙江人大 2015年7期
正处风口浪尖的专车服务究竟何去何从,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日前,《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首度在立法层面对专车概念进行界定,并明确规定专车应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并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该草案规定,专车是指“预约客运出租汽车”,即不在道路上巡游揽客,而通过通信、网络预约方式揽客,根据乘客意愿行驶,并按照行驶里程、时间或者约定进行计费的小型客车。专车经营者除应当取得车辆经营权外,还应具有能满足预约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调度系统、人员及相应的服务措施,建立预约服务制度和规范。同时,专车的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设施设备应当与其他客运出租汽车有所区别。
这些规定,意味着目前市场上使用私家车或租赁车辆从事客运的部分专车,将因为未取得车辆经营权等相关资质条件,成为“非法营运”车辆。 来源: 《楚天金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