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让司法民主更接地气

2015-07-31张媛费伟

浙江人大 2015年7期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法院

张媛+费伟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着力通过改革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新一轮改革开启,人民陪审员制度将走向何方,社会各界十分关注。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在北京、江苏等10个省市,各选5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随后亮相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诸如“选任条件放宽学历”、“选任程序拟实行随机抽选机制”、“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等新规引发热议。

那么,本轮改革将从哪些问题入手,可能带来哪些变化,未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将走向何方等问题都值得关注。

改革探路

年满23周岁、大专文化、经推荐或本人申请、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这些现在为人们所熟知的条款都出自于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下简称《决定》)。

陪审在我国,最早可追溯到清末。20世纪30年代,在借鉴了苏联和大陆法系国家陪审员制度的基础上,作为司法民主的一种形式,“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开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由群众团体选举、机关部队推选或者法院临时聘请。新中国成立后,这项制度被保留,“文革”期间被废止,后又重新建立,几次修法对陪审制度都有所调整,直到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上述《决定》,成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历史上的第一部单行法律,一直沿用至今。许多人也与陪审结下了不解之缘。

张人七,家住北京南二环边的永定门桥,是地地道道的皇城根下北京人,一口京腔京味抑扬顿挫。1991年,时年40岁的他,在原崇文区一家饮食单位(后并入便宜坊集团)上班,刚刚读完夜大,法律专业毕业。1993年,张人七经单位推荐、人大任命,成为当时北京崇文区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

除补充审判力量外,相比于惯用法律概念裁剪现实生活的职业法官而言,人民陪审员来自普通人,也被认为体现了“民意”。为张人七津津乐道的一个案例是,他和另外一名陪审员说服法官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从轻处罚。据了解,该嫌疑人与卖菜的发生口角致对方轻伤,羁押了一段时间后,临开庭时快要过节了,两名陪审员力主在法定期限内从轻判罚,让被告人回家过节。

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约20.95万人,比“倍增计划”实施前(2012年12月底)增加约12.5万人,增幅146.5%,有效缓解了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不足的问题。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19.6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的78.2%。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审判工作中作用突出,效果明显。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仅2015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达71.7%。

“陪审团是社会价值的代言人,可在具体的案件审判中反映公共意志,从而使判决更符合社会期待且更具社会抗压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鹏鹏认为,“在中国时下的司法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在重大、敏感案件中的有效参与,将可极大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平民化的局限

然而这种司法平民化的视角历来也颇受一些精英人士的质疑。有学者透露,在《决定》起草时,有人提过陪审员应当“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或者其他专业知识”,但考虑到可能减损代表性等原因最终被删除。

一个折中的做法是,法律培训。一家北京基层法院的做法是,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一次三天,将该院百余名陪审员统一拉到国家法官学院基地,学习从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基本诉讼规则到采信证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等。

凡此种种,加上备受诟病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驻庭陪审”等,从2013年开始,最高法就完善陪审员制度酝酿了一次试点。张人七所在的东城法院就是其中之一,该院在上一轮试点中提出的亮点是“深度参审”。据东城法院陪审工作管理人员赵燕介绍,为了均衡参审,杜绝“驻庭陪审”现象,181名陪审员被贴上了不同标签,一般案件从全体陪审员中随机抽取,遇到知识产权、医疗事故、金融保险、劳动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专业案件,注重从专家型陪审员中随机抽取;遇到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案件,注重从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陪审员中随机抽取。

“坐在我右侧的是人民陪审员,是从我院全体人民陪审员名册中随机抽取产生的,依法参与全部审判过程……”比如2015年2月5日,备受瞩目的北京人艺青年演员金汉路遇抢劫见义勇为被打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与一般的刑事案件不同,审判长在介绍完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后,专门向被告人就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情况进行了说明。等开完庭合议案件时,根据东城法院深度参审规定,陪审员最先发表意见。

经过两年多试点,从2013年1月到今年4月,东城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0982件,人均参审35件,95%的陪审员参审案件数超过了8件,杜绝了“零陪审”现象。2015年4月28日,在最高法、司法部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上,东城法院在大会上介绍经验。

“由于此次改革涉及的许多举措与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三大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等法律存在冲突,并且许多涉及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制度创新需要开展试点、逐步积累经验、认真探索。”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最高院将在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10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试点,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5家中级或基层人民法院,最终为全面推开改革和推动法律修改打下基础。endprint

“此次大踏步改革探路,主要内容包括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落实随机抽取原则、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等。”李少平说道。

回归司法民主

李少平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存在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有:一是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不足;二是陪审案件范围不够明确;三是随机抽选流于形式,人民陪审员职权与职责不相匹配;四是人民陪审员退出和责任追究机制缺乏;五是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相适应的履职保障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公布的《方案》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保障制度等进行改革。而如何遴选陪审员,是本次试点新抛出的问题。

据最高法司改办相关人士透露,过去的陪审员往往是单位推荐,经人大任命后到所在辖区法院去陪审,很多一陪就是好几个任期,“驻庭”现象严重,而在一个熟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难免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扰。

于是回归司法民主,让一个地区的选民或者常住居民都有机会到法庭,审理该地区的案件,成为制度设计初衷。按照最高法的试点方案,把学历门槛降至高中,像一些国家那样只要有基本听说读写能力即可纳入大陪审团,把更多人选进来,以保证陪审的多样性以及轮替的可能。同时,将年龄提升到28岁,保证陪审员有更多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满足这些条件后,由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每五年按照当地法官员额的3—5倍,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常住居民)中随机抽取,以杜绝“驻庭”现象。

对此,一位基层法院院长感叹,过去该院陪审员近200人,未来可能要800人,单是最基本的任前培训就得分几轮。此外,随机抽取还涉及户籍部门,工作量太大,有人提出其背离了法院居中审判的本职,应该将这项工作交给司法局或一个常设机构来负责。

此外,《方案》的另一个亮点是,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原则上都要人民陪审制审理。但是,有法律界人士担心,且不说像“大老虎”这种特殊案件,单是涉及人身刑事的案件就责任重大,尤其是判处10年以上的案子,交给陪审员能行吗?这其实又回到了平民理性VS专业理性的老路上。

有专家提出,刑法规定判处10年以上的很多是恶性暴力犯,在偏远地区的熟人社会里,陪审员能扛得住压力吗?即便选了出来,不愿意来陪审怎么办?能强制吗?陪审是义务还是权利?

改革撬动法治建设

种种疑虑,在积极推动此番改革的学者以及顶层设计者眼中,只是技术问题。最高法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胡夏冰撰文称,陪审员的作用集中表现在其能够将普通民众的日常观念反映到司法裁判过程中来,防止法官因职业视角的局限而作出伤害国民情感的司法裁判。

与此相对应的是,为了防止人民陪审员做出不当裁决,中央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时,一个核心内容就是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而这一次试点方案也有上述内容。

过去几十年来我国的司法实践是,人民陪审员除了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在一个案件中其地位与一个职业法官并无二致,在审理案件时既参与事实认定,也参与法律适用,在合议庭内表决案件时与法官享有一样的权重。而未来“事实认定发挥司法民主,法律适用交给法官”,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认为,这样既能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点,让人民陪审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更好地发挥对事实认定的补充功能,同时又避免他们对自己不熟悉的法律问题做出误判。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借鉴了英美法系大陪审团的制度设计。

施鹏鹏和一些改革拥护者认为,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深化改革只是一个支点,更深远的意义是借由一个独立的人民陪审员加入到审判格局中,成为撬动中国法治建设的杠杆,比如最简单的一条,人民陪审员可以不听法院领导的,也不必在乎检察院的三分薄面。

“基于当前我国司法实践的现实需求,或许应当以一种务实和开放的视野来审视我国陪审制度的实践及其未来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小龙建议,“今后的改革可以侧重于从职能异化走向职能分化,通过制度设计的多元化来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多种功能,满足不同社会主体的需求。一方面,客观认识并积极推进陪审员作为司法辅助者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着力解决陪审员作为司法监督者面临的问题。”

也有专家提醒,很多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倍增后,行政案件的陪审率达到100%,刑事和民事案件的陪审率也达到90%以上,片面追求陪审率,从形式上满足改革的指标要求,不注重人民陪审对司法审判的实际效果,造成“人民陪审泡沫化”的现象。

各种迹象显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依然在探索的路上。endprint

猜你喜欢

人民陪审员陪审员法院
百姓拆迁心结一朝化解法院主持调解握手言和
选任好人民陪审员 让群众感受更多公平正义
班里设个小“法院”
我国法院在线调解的兴起、挑战与未来
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现实困境与角色回归
纽约州“审判陪审员手册”
论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衔接配合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发布
司法程序中的民意及其制度化表达——兼论人民陪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