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节水提补水价模型研究
2015-07-25孙占泉郑友志
孙占泉,郑友志
(山东省德州市水利局水科所,253014,德州)
水价是影响节水的重要因素。随着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的不断完善,利用水价促进节水也必将成为今后农业节水的重要手段。国内外农业水价政策研究认为:水价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通过价格的杠杆作用实现节水目的,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农民收益的降低。因此建立科学的水价模型,可提前探知节水效益。目前农业节水在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上已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推广模式,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水价模型对于水价节水模式推广具有促进作用。
一、提补水价节水的基本原理
“提补(奖)水价”就是“提价+补贴(奖励)”,“提”就是将水价提高,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经济调节作用。 “补” 或者称为“奖”或“奖励”,就是利用财政补贴资金和水价提高部分作为节水调节资金,按承包地面积平均补贴给农民。通过“一提一补”调控机制,实现“用水多、水价高,用水少、水价低、得实惠”目标。其基本原理是:
设用水户用水量为q,基准水价为a1,提高后水价为a2,国家补贴水价为a3,则每户农田灌溉后的费用分别为:
用水户所得补贴应是:每户水费额的总和与每户灌溉土地面积总和的商,再乘以该户的灌溉土地面积。为便于表达,我们设每户土地面积均相等,且为“1”,则有:
每户应得水价补贴=
由此可得:
各式中a3×q为国家水费贴额。
二、水价节水影响因素分析
通过山东省德州市“水价提补”试点来分析农业水价制定依据及相关政策等。影响农业水价的因素主要包括两部分:供水成本和国家补贴,同时兼顾农民的水价承受能力。
1.供水成本
(1)资源成本
资源水价是体现水资源价值的价格,包括对水资源耗费的补偿、对水生态影响的补偿,以及为保护水资源而进行的技术进步的投入。资源水价受需水量、供水量、用水效益和缺水损失等因素的影响,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变动。不同用户在不同地区的不同时间,使用不同量的水,其资源成本是不同的。本项目的资源水价主要是指引用黄河水的水价和抽取地下水的灌溉耗能费用。
(2)工程成本
工程成本主要包括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贷款兴建的供水工程还包括还本付息的利息等。其中供水生产成本中的折旧费、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费用以及工程大修、更新改造费是决定水价的直接因素。
2.国家补贴
实行有效补贴配套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抵消因提高农业水价对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产生的负面影响。农业补贴的方式基本上分为3种,即直接补贴、投入补贴和产出补贴。通过对德州市进行调研发现,“水价提补”试点节水机制中,国家农业灌溉补贴实行直接补贴的方式效果最佳,在提高水价的同时,将灌溉补贴作为奖励直接补给用水户,此种方法有效地激发了农民的节水积极性。
3.用水户水价承受能力
用水户不仅是灌溉水的使用者,更是水价的承受主体,用水户具有支付能力是灌溉水价改革顺利进行的基础。灌溉水价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需要准确估计农民用水户农田耕作的灌溉收益率,水价调整的幅度应在其可承受范围之内。水价标准核定、水费收取与管理使用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农民用水户对水价政策的态度、灌溉用水行为和节水积极性。
三、农业节水水价模型
按照农业灌溉水源的不同,德州市有引黄灌溉和地下浅层井水灌溉,本项目按照水源取水方式的不同进行农业节水水价的探索。
1.引黄灌溉水价模型
德州市现有潘庄和李家岸两大引黄灌区,控制面积在9 500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90%以上,引黄灌溉是德州市主要的灌溉方式,黄河水为主要的灌溉水来源。针对德州市探索的地下低压管道式水网建设节水工程和地上输水渠道式末级渠系水网的主要特点,探讨德州市引黄水价模型。
(1)供水成本计算
根据供水成本构成要素,对水利工程供水成本C的分类组成及计算如下:
式中,C1为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补贴等,C1=b1Nm(b1为当地工资及福利费标准,Nm为工作人员数目)。C2为固定资产折旧费,C2=b2P(b2为合理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费率,P为供水工程的固定资产值,其中1994年以前建成运行的供水工程,固定资产按重估值计,1995年以后的工程以经审批的竣工决算为准)。C3为调度黄河水一、二次扬水所消耗的电费和燃料动力费。C4为工程维修费。
(2)资源成本计算
德州市水资源总量为13.58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5.36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8.22亿m3。人均占有量约253 m3,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10;亩均占有量129 m3。黄河水为德州市主要的客水资源,根据《山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2011—2015年分配给德州市的黄河水9.77亿m3,约占总水资源量的40%。
(3)政府灌溉补贴
根据多年引黄灌溉水量占总灌溉水量的比例,分配引黄水价补贴。
(4)农民承受能力
世界银行以水费占农业生产净效益的比例来分析农民的承受力,认为该比例在25%~40%时农民完全可以承受。我国一般以水费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来分析农民的承受能力,认为该比例在5%~10%之间较为合理,最多不超过15%。
据统计,2011年德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8 350元,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 715元,德州市农民人均耕地面积1.4亩(15亩=1 hm2,下同)。根据资料,德州市合理灌溉水量为100 m3/亩,按每年4次灌溉计算,灌溉水价在0.335~0.67元/m3较为合理。
(5)灌溉水价模型
引黄灌溉水价:
式中,PH为提高后的水价,P1为基础水价,M为用水户灌溉总面积,P0为水价提高比重。P1=(C+H)/Q1,C为供水成本,H为引黄水资源成本,Q1为年引黄灌溉水量。
水费补贴:
式中,Ph为水费补贴,q为用水户实际灌溉用水量。P2=BH/Q1,BH为国家年补贴金额,Q1为多年引黄灌溉平均水量。
用水户实得水费补贴:
式中,Ph户为每个用水户实得水费补贴,m为用水户灌溉面积。
提高后的水价应该在用水户的水费承受能力之内,即0.335元/m3≤PH≤0.67 元/m3。
2.浅层井水灌溉水价模型
德州市依靠浅层井水灌溉的农田,主要是黄河水不能到达的地方。根据规定,使用浅层地下水暂不缴纳水费,只收取电费。过度开采地下水会增加地质问题出现的概率,因此要通过水价控制浅层地下水的应用。
通过调研发现,德州市使用现浅层地下水电费为0.58元/kWh,需将电费折合水费,折合水价为0.17元/m3。按照“水价提补”试点经验,提高水价50%左右时,浅层地下水节水效果最好。提高后水价Pj=0.17×(1+50%)≈0.25 元/m3。
浅层地下水水价补贴计算:
式中,Pj为浅层地下水水价补贴,Bj为地下水灌溉政府补贴,Q2为地下水灌溉水资源量。
四、水价模型适用性分析
1.模型试点应用分析
“水价提补”模型是在德州市现有水资源状况、工程节水措施、管理模式节水措施和水价节水措施的基础上提出的适合德州市实际情况的水价模型,现就“水价提补”模型的适用性分析如下:
试点选取平原县的西烟台村和傅庄村,其中傅庄是黄河水渠灌试点村,西烟台为井渠结合灌区试点村。同时选取自然条件、种植结构、水源条件和计量设施与试点村相近的对比村,傅庄对比村为大杨庄,西烟台对比村为小董庄,以便对节水效果进行横向评价,见表1。
灌溉期结束后,市水务局和农民用水户协会一起,核算每户的实际用水量,按水价调整方案收取灌溉水费,同时逐户计算回补金额,并张榜公布。2012年10月10日和11日,按照提补水价实施方案,发放了第一次提补资金,时段为2012年4月1日至9月31日的资金,共发放资金2.5万元。据统计,傅庄村共计兑付 120户,其中受罚12户,受罚率为10%;西烟台村共计兑付106户,其中受罚14户,受罚率为13%,受罚的主要原因是不按计量灌溉、私自加大灌水定额以及不愿交纳灌溉水费等。提补水价方案见表2。
表1 傅庄和大杨庄、西烟台村和小董庄主要情况对比
表2 提补水价方案
表3 节水效果分析
通过对试点村与非试点村2011年和2012年用水量变化的比较,即横向比较方式,分析计算试点村提补水价节水机制综合节水率,结果表明节水效果显著,详见表3。
2.模型推广应用分析
①“水价提补”模型中主要的影响因素包括供水成本、资源成本、政府农业灌溉补贴同时兼顾农民的水费承受能力,分别从供水者和用水户两个角度来探讨水价的制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水价模型一方面通过提高水价增加灌溉费用来抑制用水户的用水浪费,另一方面再用补贴的方法(返补费用中包括政府+农户两部分)来降低由于提高水价给农户造成的收入影响,从而使节水户灌溉费用不升反降,浪费水户灌溉费用增加。实践证明该模型虽然提高了水价,但没有增加大多数节水户(占灌溉总户的85%)的费用,反而降低灌溉费用50%左右,在基本没有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对水资源浪费起到了有效的抑制作用。实践证明,此模型适用于山东省农业节水。
②山东省多年平均当地淡水资源总量为303亿m3,主要水资源为黄河客水补给,作物灌溉方式按水源不同可分为引黄灌溉和浅层地下水灌溉,与模型中两种分类相同,所以该模型适用于山东省农业节水。
综上所述,以德州市工程节水措施、管理模式节水措施和水价节水措施为基础的“水价提补”模型,在山东省内具有较强的适用性,适合在山东省内推广。
[1]张勇,苏秀峰.德州市推进农业终端水价综合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水利,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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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 207—98)[S].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