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对策
2015-07-24宋永生
宋永生
【摘 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制度也逐步构建和完善起来,给城乡老人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保障。但在其发展进程中仍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和问题,怎样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社会现状;养老保险;发展对策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途径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对社会现状的分析,进一步剖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所暴露的问题并针对此提出了相关解决对策。
一、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现状
1.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就
(1)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迅速。自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由城市发展到农村,由经济发展快速的地区发展到较贫困的地区,养老保险制度惠及的地方越来越多,有效地减轻了老人的负担,让他们享受到了更多国家的优惠政策。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社会保障基金和财务投入规模也在持续增长,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日臻完善。另外,我国于2011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随着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预计2020年之前能全面覆盖所有农村适龄居民。
(2)基金逐渐增多。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一步步扩大的同时,还积极提高社保基金,增加基金收入,这为居民的养老生活提高了更高水平的保障。
2.社会中存在的相应问题
(1)制度实施的监督机制欠缺。我国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税金的一部分,没有成立相关机构来专职管理这部分资金,使得养老基金运作管理过程中出现融资困难、基金被挪用或贪污的情况。
(2)城乡和地区存在差异。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和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在收入水平等很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偏离实际、忽略因地制宜,就会发生不公平现象,引发人们的不满。与城市相比,农村生活水平较低,社会保障性的政策较少,所以农村地区仍然是救助的主要对象,其保障制度更是亟待发展。
(3)养老基金收支不平衡。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都出现了养老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各级政府不得不填补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截止2005年,基金缺口已经超过2.5万亿元,相当于当时近一年的国民收入。如果这个问题继续发展下去,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将会出现很多人领不到养老金的局面。此外,在养老基金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养老人数却在增多,这会加重养老基金的收支不平衡程度。
(4)支持力度缺乏。1995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但是对于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手段、资金数目和范围等等都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很难真正地实施下去。
(5)参保人员不积极。随着人口的增多和老龄化的加剧,有资格领取养老保险的人数在不断增加,而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是“拆东墙补西墙”,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拖欠职工养老金的现象。其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逐年提高,致使企业负担过重,有部分企业逃避参保缴费。此外,在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下,工资差距越大,养老金收入差距也越大,这与当初由高财富人群转向低财富人群的目标全然相反。
(6)制度覆盖范围小。虽然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实施的地区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受惠面积依然有限,一些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还是没有实施下去,而这些地方恰恰是更需要帮助和支持的地区。
二、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对策
1.增加相关部门的直接管理监督职能
目前出现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和政府的过度管理有很大的关系。在当前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监管和管理制度应该相应的改变,可以借鉴国外有关政策,成立专门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机构,消除各个环节存在的统筹问题。这样一来,政府就可以完全行使监督职能,督促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2.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区别化管理
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各个收入群体交纳养老基金的数额也不尽相同,要想实现统筹管理十分困难,所以区别化管理更有利于达到当初相对公平的养老保险政策目标。城镇人员是缴费性养老保险的主要人员,他们的晚年生活保障来源于企业和个人寿险储蓄提供的资金。非缴纳性的主体人员是经济状况不好的农村贫困老人,其养老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子女赡养、个人土地,还有各种养老院,都能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
3.补足养老金缺口,增加基金收入
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要增加基金收入,这是完善路径中的重中之重。延长退休职工年龄不仅可以增加劳动者的收入,增加缴纳税额,而且可以相应减少基金的支出。但是,这个问题同样也会引发其他的社会问题,因此一直是社会紧密关注的焦点。同时,不必要地增加缴费金额,只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引起减员、不满甚至抗议等问题。在基本资金不变的情况下,也可以在相关部门监督和允许下,进行可靠的投资,使这笔基金增值,这样不但可以增加收入而且能够减少社会负担。此外,还可以增加个人账户管理,当基金进入个人账户,就归个人所有,并作为以后领取养老待遇的依据,这样也有助于推进基金的公平公正化管理。
4.政府立法完善制度
我国目前针对养老保险制度尚缺乏相应的法律文件,必须尽快制定有利于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和可信性来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更快地完善和发展。这样,某些违法企业和个人就会畏惧法律的力量,积极参与进来,共同地承担基金,实在不足的部分再由政府补足,这样就减小了政府的压力。有了法律条文的支持,养老保险政策的推行在很多方面都会顺利许多,既可以弥补基金不足,又可以提高制度威信,增加参保人数。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
目前,我国社会各界的参保意识整体比较薄弱,某些企业有拖欠保费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可增加征收力度,情节严重的可以经由媒体曝光,更为严重的可交由人民法院处理。当然,对于效益不好的企业,也要尽可能地给予体谅,如适当减免或者拖延缴费时间,或者由财政收入补足缺口。为了更好地缓解参保率较低的问题,一些必要的宣传手段也要跟上,比如借助媒体途径或者印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唤起企业的主动参保意识,增加参保人数。考虑到某些偏远地区接收外界信息较慢,可能会对政策的实施感到困惑,这时工作人员就要耐心、尽心地进行解释。另外,有关工作人员也可以联合部分企业进行宣传或在小区内设立临时的小站点,现场解答民众关于养老制度的问题和疑惑。
6.进一步扩大受保范围,完善制度
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这是完善和发展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目标。但是由于资金等各方面的原因,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和发展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要继续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以缓解部分地区基金不平衡的压力,实现经济较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基金收入的相对平衡。另外,对于非缴费型,也就是贫困地区的老年保障应当不断地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为老人的晚年生活提供基本的保障。
三、总结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及改革已经在中国推行了几十年,在对其创新改革期间一些问题和矛盾肯定会出现,但是它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的改革、发展和稳定都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继续深化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长效机制,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造福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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