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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中女性倡言“性自由”的第一人

2015-07-21吴九成

蒲松龄研究 2015年2期

摘要:从回顾中国文学史入手,就文学作品中女性公开倡言性自由的第一人到底是谁进行了探讨。通过与《诗经》直至明代小说中诸多具有性自由行为的女性艺术形象的比较,提出在中国文学史上,女性从思想理念上公开倡言性自由的“疑似第一人”人选,就是《聊斋·荷花三娘子》里的狐女。

关键词:性自由;第一人;中国文学史;荷花三娘子;狐女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所谓“性自由”,就是男女双方在互相爱悦的感情基础上,自由地实行两性之间的性爱活动。它多不以结为终身伴侣为目的,无视相关的道德规范和爱情的专一性,故有别于通常所说的“爱情自由”;而卖淫、嫖娼和强奸等非正常的性活动,男女双方不但没有互相爱悦的感情作基础,而且由于受制于金钱的左右,或受制于外力的逼迫,无任何自由可言,故自然也不属于这里所说的“性自由”。

众所皆知,人类的蒙昧时代所实行的是群婚制,在这个时代,无论是男是女,都处于一种杂乱性交的状态,其性活动都极为自由。进入“文明时代”之后,人类虽然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但男人们从来就没有受这种制度束缚过,受其束缚的只是女性 [1],所以,当谈论人们是否应该有“性自由”的时候,多数时候都是从女性一边而言的。

但是,女性突破禁忌而在行动上追求性自由的,也并非没有其人。且不说自古至今现实生活中从来就不乏这类女性,即使从文学作品来看,对此也多少不等地屡有反映。纵观中国文学史,在奴隶制处于崩溃状态而封建制又尚未完全建立的春秋时期,此种情况最为明显。看看《诗经》中的许多作品,有不少抒情女性主人公便都清晰地透露了这样的信息。所以,难怪清末学者张亮采说:“卫俗之淫乱,至于男女相约,俟于城隅”;“郑俗之淫乱,至于遵大路而揽人裾” [2]。男女之间的这种所谓“淫乱”现象,在当时非但没有受到社会的非议,反而得到一定的理解和宽容。例如,《吕氏春秋》等战国末期的著作中,就有这样论述:“天使人有欲,人弗得不求”;“性者,所受于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武者不能革,而工者不能移” [3]。这就是说,无论是人的性,还是人的欲,都是天生的,人们追求性和欲,乃是一种自然的、正常的现象;又由于这些性与欲都是先天的,故而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即使武艺再强、力气再大的人,也无法将其铲除;本领再高、手段再巧的人,也无法将它移动。秦汉之后,由于封建思想的禁锢尤其是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强力钳制,因而在汉、唐、宋、元时期的文学作品中,有关女性敢于主动实施其性自由活动的记载少之又少,但也不是寻觅不到这方面的蛛丝马迹。唐代传奇《三水小牍》记述唐代女道士(也是女诗人)鱼玄机“蕙兰弱质,不能自持”,“风流之士争修饰以求狎”;宋代女诗人朱淑真在诗歌《清平乐·夏日游湖》中写自己“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就都是例子。至于历史上有关北魏魏灵太后、唐代武则天等人供养多名面首的传说,则和封建男性帝王常态的三宫六院是同一性质,须另当别论。然而,到了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明代,这类女性又多了起来,明代的一些民歌和小说便部分地反映了这一点,《金瓶梅》则是反映这一状况的最突出的代表。

既然中国历史上不乏在行动上奉行性自由的女性,而且一些文学作品对此也有所反映,那么,文学作品中有没有女性人士从思想理念上公开提出过性自由的主张呢?如果有,那第一位倡言者是谁?

笔者读书有限,仅就所接触过的古代文学作品回忆,实在想不起来清代之前有哪一位女性明确提出过这一主张。在古代文学作品中,女性对爱情自由的理念提出明确要求的,确实大有人在。前面提到的《诗经》里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郑风·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那意思是说:“你若爱我又想我,那就撩起裤子过溱河;要是你不想我,难道没有他人吗?狂妄的小子呀,你狂什么!”你看,作品女主人公这一具有野性美的对话,所表达的爱情自由的意愿和理念,是何等地明确和奔放!又如《王风·大车》中的“岂不尔思,畏子不奔”——爱着对方的青年女子,清清楚楚地向对方表示:在爱情遭到干涉时,会毅然决然地和对方结伴私奔(此处取朱熹解释这首诗时所持的“淫奔”说)。但是,在上述例子中,对爱情自由的表述远多于对性自由的表述。诚然,公开表述对性自由要求的也有,如元代关汉卿在《一枝花·不服老》中就有这样一段独白:“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口,瘸了我腿,折了我手,我还要向烟花路上走。”但这也只是男性坚持性自由的宣言。有没有这样的女性呢?明代小说《浪史奇观》里的李文妃倒是吟咏过这样的诗句:“妾是杨花性,随风逐浪头;但爱风流子,安知名分严”;《金瓶梅》里的春梅也说过这样两句话:“人生在世,且风流一日是一日”;当看见两只狗正在交配时,又说“畜牲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但李文妃的话主要是对自己一再放任“性随意”的回顾和自得,春梅的话则主要是表达对性乐趣的向往和慨叹,她们虽多少都含有对性自由的期盼,然毕竟还比较朦胧,其对性自由的盼望与明确倡言性自由的主张之间,仍存在着一步之遥。

这里,笔者提出一位中国文学作品中女性倡言性自由的“疑似第一人”人选,她,就是《聊斋·荷花三娘子》里的狐女。

《聊斋》表现女性追求性爱自由的作品很多,在这些作品中,女性主人公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性自由的践行者。如《绿衣女》里和于璟只相处了几个夜晚的绿衣女;《画壁》里与孟龙潭只有两次欢会的散花天女、《甄后》里以一夜情来报答情人刘公干的甄后、《侠女》里为顾生生下孩子就走的侠女、《霍女》里三易其夫的霍女等,更遑论那些性活动分外显豁的《天宫》、《胡四姐》、《陈云栖》、《荷花三娘子》等等这些作品了。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他笔下这类女性主人公的基本态度是肯定,而不是批判。我们由此不难看到作者对性自由所持的是什么态度。但是,如果仅止于此,仍旧很难说《聊斋》在这方面对《浪史奇观》和《金瓶梅》等作品有什么突破。它超越《浪史奇观》和《金瓶梅》等作品的地方,恰恰就在于作品的女主人公从理念上明确倡言性自由的思想主张。让我们来看一看《荷花三娘子》。

由于这篇作品所表现的性观念极其前卫,又由于它的前后被分成了看似互不相干的两个部分 [4] 11,因而一直让不少研究者忌于赏读。其实,《荷花三娘子》一文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它不但是我们了解清代初期社会风尚的一份珍贵资料,也是我们了解蒲松龄思想观念的一个重要依据。此文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是狐女身上那种无比蔑视封建礼教的强烈的反传统精神,是她对男女两性关系尤其是在性爱问题上极其大胆而独特的见解及实际行动。当第一次见到她的宗生上上下下抚摸她时,她就极其爽快地说道:“腐秀才!要如何,便如何耳,狂探何为?”她这里所说的“要如何,便如何”,显然说的就是相拥上床。在她看来,男女相逢(哪怕是萍水相逢),只要两情相悦,你情我愿,那么,就可以“要如何,便如何”,无所顾忌地发生性关系。这种毫无遮掩的性自由主张,真是石破天惊,前所未有,纵然是在今天,也足以令人瞠目结舌,吃惊不已!这一主张,又因为由下面的对话作烘托而进一步得到凸显和强化:当宗生询问她的姓名时,她说:“春风一度,即别东西,何劳审究?岂将留名字作贞坊耶?”狐女的这番言论,已经不再是一种对性自由的感性诉求,而是逻辑清晰的理性阐述,相悦相爱的男女在发生性关系(即“春风一度”)之后,如果双方都愿意,固然可以继续相处,但如果没有这样的意愿,也可以即刻劳燕分飞,各奔东西——这是何等彻底的性自由观!它与当代西方社会流行的“性自由”观,难道不是如出一辙吗?至于最后一句,则是在理性阐述之后对封建礼教所作的无情嘲弄。

就笔者所知,由女性明确倡言这种性自由的思想主张,这位狐女乃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人。毋庸讳言,站在她背后的,自然是作者蒲松龄。《聊斋志异》中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位史无前例的女性艺术形象,原因有两点:一、当时社会现实生活中很可能确实存在这样的社会现象,蒲松龄及时地把它扑捉到自己的笔下,由此足见其对社会生活的观察和感受具有何等的敏锐力;二、他对这样的社会现实敢于加以艺术表现和艺术升华,由此又足见其具有何等的艺术胆略和艺术独创精神!任何作家和作品,若要在文学史上获得不朽的地位,所应具备的因素尽管很多,但上述两点是绝对不可或缺的。

诚然,作品后来写了狐女因性生活无度而导致宗生生病,几至死亡,她自己也因此遭了大难;也写了狐女“自遭厄劫,顿悟大道。奈何以衾裯之爱,取人仇怨”的反思,但这些反思主要是对她没有节制的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否定,而不是对其以往性爱自由的否定。

笔者孤陋寡闻,学识浅薄,对倡言性自由的第一人只能提出上述疑似之说,判断是否准确,未为可知;草就此文,其意也只在抛砖而引玉,若能有朋友阅后指出另有其人以正我误,笔者将由衷高兴和不胜感奋。最后还需说明的是,拙文只是就此话题试图作些粗浅的学术性探讨,至于到底应该怎样看待和评价“性自由”这一现象,此非本文任务,故不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张亮采.中国风俗史[M].北京:三联书店,1988.

[3]沈善洪,王凤贤.中国伦理学说史[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

[4]吴九成.《聊斋》别解三题[J].蒲松龄研究,2013,(1).

(责任编辑:陈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