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无非是“利益最大化”?
2015-07-16
经济学对流行观念的最大影响,非“理性人假设”莫属。按照这个假设,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经济学是当今显学,把这一观念传播到妇孺皆知。
我们该怎么界定利益这个概念呢?快乐和幸福甚难定义,定义利益也非易事。英语常用来表示利益的有interest,benefit等等,其含义都比利益要宽。例如,interest既可翻译成利益,又可以翻译成兴趣或兴趣所在。就汉语来想,利益和兴趣这两者有时得分疏有时又合一。最狭义的利益大概是直接经济利益,这样界定,利益就不包括名。有人重名,有人重利,可名利名利,名还排在利益前面。即使有些名人利欲熏心,为了利益不惜自毁名声,但也有人,你给他多大利益他都不肯毁了自己的名声。较宽一点儿界定,则名声也是一个人的利益所在。更加宽泛说来,兴趣也是一种利益。我不计较绘画市场上的标价一心依自己的兴趣画画,这时兴趣和利益两分,但你妨碍我画画即是损害我的利益。女儿对于父亲,远不止是利益也远不止于兴趣,但伤害女儿当然是损害父亲的利益。
综上所述,首先,利益有一层层的狭义广义之分。其次,从求取方面着眼,我们通常在狭义上使用利益,把它与名声、兴趣等等区分开来,兴趣驱动和利益驱动是两回事;而从受损的方面着眼,兴趣、爱和情义受损也是利益受损。
利益在生活中当然极端重要,无视利益,仁义而已矣,情感而已矣,我们就掉进了虚花花的浪漫主义。但另一方面,人虽然不是纯粹高尚理性的动物,却也不是“理性人”类型的理性动物。边锋临门一脚踢进了球门,在记分板上增添了一分,但进球当然不只是得了一分,球员和球迷欣喜若狂,奔腾欢叫。我们的行事不仅带来利益,同时也带来各种感情,欢喜、满足、沮丧,这原不必多说。前现代时期,人们安土重迁,对大多数人来说,迁徙到另一个地区即使明摆着能挣取更多,他们还是宁愿留在家乡。即使在经济领域,人们也不一定要求得利益最大化,即使我明知开手机店更挣钱,我可能还是去开了个书店。除了经济收益,我还有好多要考虑的:我自己的兴趣,我的人生规划,我交往的圈子,以及其他。但为了理论的一致性,好吧,我们把一切都叫做利益:安土重迁也是利益,满足自己开书店的愿望也是利益,进球的狂喜也是利益。(单说祸福,我们当然都避祸求福,但人还有种种超出祸福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未必因福祸避趋之。)
利益、兴趣、情义,它们为我们看待生活提供了不同的视角。说到利益,我们更多从可比较、可思虑、可计算的角度来看待事物。也许论理的时候,我们临时需要一个超级概括名称,于是把兴趣和情义也临时归到利益名下。但理论爱好者若从这里走上理论建构之路,把随兴哼个小曲也视作利益,把父慈子孝也视作利益,从而得出人生无非是利益最大化的结论,那必是很无聊的理论。
功效主义引进中国之初,道德家们担心,功效主义言必称功利,因此会败坏人心,诱导人们不择手段唯利是图。观念的确可以影响行为,把功效主义误解为自私自利有理,于是,一味逐利而心安理得,人们可能更加起劲地一味逐利。但具体到利益最大化这类理论是否产生这种作用,就像暴力电影是否诱发更多的暴力犯罪,须实证才能确定。但我至少认为:利益最大化这种流行观念会降低人们对现实的理解力:人们一旦对这种理论信以为真,现实在他们那里就变得抽象了、单薄了。
(作者为首都师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