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有效专利的高校专利现状分析及对策——以上海地区高校为例
2015-07-12上海海事大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201306上海海事大学科学研究院上海201306
(1.上海海事大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201306;2.上海海事大学科学研究院,上海201306)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作为技术创新能力标志之一的专利不再仅以申请量和授权量来衡量,更看重的是有效专利的数量和质量。2011年3月,专利统计指标首次写入我国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末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的目标[1]。发明专利拥有量,也称有效发明专利量,是指截至报告期末专利权处于维持有效法律状态的发明专利的数量。维持时间长的专利,通常是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或者说是核心专利。因此,有效发明专利的数量和维持时间,更能体现专利的市场价值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高等院校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重要主体,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是高等院校及其科研人员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在3种专利类型中,发明专利以其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技术进步性成为了高校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2-3]。
本研究以上海高校的有效发明专利为研究对象,从有效专利的数量、维持年限、技术领域分布、合作申请、许可与转让等不同维度进行分析,并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上海高校技术发明能力提升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建议。
1 数据获取及研究方法
1.1 数据获取
本研究以上海地区63所普通高校为研究对象,以200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权的发明专利为数据源,数据样本的检索日期为2013年11月5日。本报告中提及的有效专利,是指截至2013年11月5日当天专利权的法律状态处于维持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
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发的PIAS软件下载数据,并对所获原始数据的专利权人、法律状态信息、技术领域等著录项目进行数据清洗和归并处理,以保证分析数据的真实完整。通过对上海地区高校有效发明专利的维持数量、维持年限、技术领域分布、合作申请状况等维度的分析,揭示上海市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现状及其呈现出的特点,为提高上海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制定高校专利发展战略,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1.2 研究方法
在数据分析处理方面,本研究主要采用Thomson公司提供的Thomson Data Analyzer数据分析软件。这是一个可以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并展开可视化分析的软件,其界面友好直观,能够较好地满足本研究涉及的专利地图绘制要求。此外,还采用了国家知识产权局PIAS、ACCESS、EXCEL等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整理与分析。
2 研究结果分析
2.1 有效发明专利维持数量分析
截至2013年11月5日,上海地区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为10 346项,占考察期内授权发明专利总量的65.5%。以有效发明专利量排序,上海交通大学位居第一,其有效发明数量远远超过其他高校,东华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分列2~6位。前6所高校的有效发明专利量占到上海高校有效专利总量的84.7%,充分显示了“985、211工程”高校强大的科研实力 (见表1) 。
表1 上海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分析
从有效发明专利比率来看 (有效发明专利比率=有效发明专利数/授权发明专利数×100%) ,其排名情况与高校有效专利总量排名存在较大的差异。该比率大于80%的有上海电机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5所高校,而这5所高校的有效专利总量排名均位于中游水平。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1) 诸如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之类的地方高校的发明专利通常是在近几年公告授权的,维持时间较短,因而其有效专利的比率相对较高;(2)“重申请,重授权,轻维护”的现象在大型高校中非常普遍,很多发明专利技术因未能充分挖掘其市场价值,导致专利授权后很快就因未缴维持年费而失效了。
2.2 有效发明专利维持时间分析
2.2.1 整体情况分析
当维持有效发明专利的收益大于维持成本时,专利权人才会继续维持权利有效。因此,发明专利维持时间是表征发明专利质量和市场价值的关键指标。发明专利维持时间越长,说明其创造经济效益的时间越长,市场价值越高。
将维持时间分为4个时间段:3年以内,3~5年,5~10年和10年以上。由图1可知,比例最大的为5~10年区间段,有4 942项,占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48%;其次为3~5年区间段,占41%;维持时间10年以上的发明专利仅占3%。
图1 上海高校有效发明专利维持时间分布
根据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专利费资助办法》,政府会对发明专利前三年的年费予以资助 (第一年全额资助,后两年资助80%)[4]。因此,专利权人在前3个专利年度所要付出的专利维护成本是很低的。一旦未能找到合适的专利价值转化途径,相当一部分专利在失去政府资助后的一两年内就失效了。真正有市场应用价值的专利主要是那些维持时间在5年以上的专利,而这部分专利仅占有效专利总量的51%。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首先,2000年以来,高校日益重视发明专利授权量,并将其纳入对教师的考评体系中,导致高校教师为迎合考评价值取向而申请发明专利,将发明专利转变为行政行为下的“科技成果”,追求市场回报之外的荣誉奖励、职称评定和政府政绩。一旦这些目的达成后,也就不愿意继续为维持发明专利缴费;其次,拥有的发明专利与市场联系紧密程度不够,产业化应用前景不明,因而没有动力继续维持专利有效。
2.2.2 高校层面分析
上海高校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时间仅为5.48年(见表2) ,远远低于外国企业在华发明专利8.7年的平均维持年限[5]。维持时间排名前三的高校分别是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说明上述高校发明专利的整体质量和市场价值较高。
表2 高校有效专利维持时间年限
从5年以上有效专利绝对数量来看,排名靠前的高校分别为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东华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按五年以上有效专利占比来看,排名靠前的高校依次为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和复旦大学。由此可见,有些高校由于申请基数庞大,有效专利绝对数量较多,但真正高质量、高经济价值的专利占比并不高,相当一部分人力、物力和财力都浪费在那些低质量、低效益专利的申请和维护上。
2.3 有效发明专利技术领域分析
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最新修订的技术领域分类标准[6],在35个技术领域中,上海高校有效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材料、冶金、测量仪器、高分子化学、有机精细化学,生物技术和化学工程等领域,上述7个技术领域的专利量占到了总量的47%,技术分布的集中度较高 (见表3) 。专利维持时间排在前列的技术领域依次为生物材料分析、基础材料化学、有机精细化学、生物技术和制药。由此可见,上海高校在生物、化工领域专利的整体质量和市场价值较高。
表3 上海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技术领域分布情况
对照科技部最新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本研究选取了6个高新技术领域 (电信、电机、计算机技术、半导体、光学、发动机) 进行考察。由表4可知,上海地区高校在这些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布局数量并不多,说明上海高校在上述领域的学科优势并未转化为专利布局上的优势,未能起到很好的科技引领作用。
表4 部分高校在六大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布局情况
横向比较来看,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的总专利数排名靠前,显示了这5所“211”高校在六大高新技术领域整体科研实力较强。其中,上海交通大学位居榜首,整体研发实力最强。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同济大学在6大高新技术领域的实力较为均衡;复旦大学在半导体领域的有效专利量领先,但在发动机、泵,涡轮机这一领域却较为薄弱;华东师范大学在计算机技术、电机、电气装置、电能领域较强,这也与高校的学科发展特色相对应。
2.4 有效发明专利的合作申请分析
专利数量作为测度技术创新产出的重要工具,能够表征高校的研究水平,同时也是高校与企业及其它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水平和程度的标志性成果[7]。基于专利数量在衡量产学研合作的重要作用,本研究对“申请人”字段进行深入挖掘,分析上海地区高校合作发明专利的情况。
2.4.1 合作类型分析
数据样本中涉及合作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共1 283项,仅占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12.4%。其中,高校与企业间的合作是高校合作申请发明专利最主要的形式,占到了总量的76%,其次是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占16%,高校与高校间的合作以及高校与个人的合作分别占6%和2%(见图2) 。
图2 上海高校有效发明专利合作形式分析
2.4.2 合作发明专利维持时间分析
经统计,在本考察期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中,涉及合作申请的专利共有1 602项。截至2013年11月5日仍维持有效状态的有1 283项,有效发明的比率达到80.1%,这相对于上海高校授权发明专利的整体有效比率 (66%) 要高出很多。此外,合作专利的平均维持时间为6.2年,也要明显高于5.48年的高校整体水平。
在高校参与合作的有效发明专利中,维持时间在5~10年间的专利占51%,维持时间在10年以上的专利量占到9%(如图3所示) 。与整体的维持时间分布相比,维持时间5年以上的专利占比显著提高。
上述对比分析表明,高校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申请专利的整体质量和市场价值要显著高于高校专利的平均水平。高校与企业联合申请专利是高校“试验、技术”型成果与企业“生产、市场”型需求对接的桥梁,是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核心技术需求真正的对接。要让专利充分发挥其市场价值,校企间的专利合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图3 高校合作有效发明专利维持时间分布
2.4.3 高校合作专利排名
为更好地了解各高校的合作申请专利情况,本研究选取有效发明专利量前十的高校进行进一步分析。合作专利量排名靠前的高校依次为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和同济大学 (如图4所示) 。按合作专利占比计算,排名靠前的高校依次为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复旦大学,表明上述高校产学研合作较为紧密,参与专利技术研发的主体丰富,专利的市场导向性明确。
图4 上海高校有效发明专利合作申请分析
2.5 专利转让、许可现状分析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转让,专利的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授权他人使用其专利,从中收取使用费用。专利的转让和许可肯定了专利的经济价值,有利于专利技术的转化,推进科技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进步[8]。
上海地区高校有效发明专利转让情况见表5,在全部10 346项有效发明专利中,涉及专利权转让的共有585项,仅占总数的5.7%。从具体高校来看,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的发明专利转让量相对较多。从涉及转让专利的维持时间来看,这些专利的平均维持时间达到了7.2年,其中华东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和上海中医药大学的转让专利平均维持时间都超过了8年,远远高于上海高校有效专利维持时间的平均水平。
表5 高校有效发明专利转让状况统计
上海地区高校有效专利许可情况见表6,在全部10 346项有效发明专利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共有511项,仅占总数的4.9%。从具体高校来看,东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和上海大学的专利许可相对较多。与专利转让的统计结果类似,涉及许可专利的平均维持时间达到了7.1年,也远远高于上海高校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水平。
表6 高校有效发明专利许可状况统计
综合来看,涉及专利权转让及许可交易的专利整体上具有较长的维持时间,这也印证了这些专利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上海地区高校的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涉及专利权转让及许可的比例较低,专利的市场价值有待充分挖掘。这种现象的产生与高校在科研过程中忽视市场需求,市场针对性较低等有直接关系;其次,还与高校缺乏完善的专利成果转化机制有关。因此,加强政策鼓励和市场引导对于高校专利成果的转化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发挥至关重要。
3 结论与建议
3.1 主要结论
(1) 截至2013年11月5日,上海地区有效发明专利量排名靠前的高校依次为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排名前6高校的有效专利量占总量的84.7%;维持时间排名前列的高校依次为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和复旦大学,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时间仅为5.48年。
(2) 有效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材料、冶金、测量仪器、高分子化学、有机精细化学,生物技术和化学工程这7大领域;从维持时间来看,有机精细化学、生物技术、制药、基础材料化学和生物材料分析领域的维持时间较长;与此同时,上海高校在电信、电机、半导体、光学、发动机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布局相对较少。
(3) 有效发明专利中涉及合作申请的共1 283项,仅占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12.4%;合作专利占比靠前的高校依次为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和复旦大学;合作专利的平均维持时间为6.2年,维持时间5年以上专利占比为61%,上述指标均显著高于整体平均水平,表明高校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申请专利有助于专利整体质量和市场价值的提升。
(4) 上海地区高校的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涉及专利权转让和许可的专利分别占到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5.7%和4.9%,但这些专利的平均维持时间要远远高于整体水平,高校专利技术的市场价值有待进一步挖掘。
3.2 对策与建议
结合本研究的实证分析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1) 建立以创新质量与市场为导向的高校专利考核评价体系,不仅要考核专利的数量指标,还需要加入体现专利质量和市场因素的指标,例如本研究中述及的“维持5年以上专利占比”、“专利平均维持时间”、“合作专利占比”、“专利转让/许可率”等指标。通过这些指标的确立,引导高校加速专利成果产业化,促进科学技术与市场的紧密结合。
(2) 建议知识产权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学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参与专利技术研发。通过建立合作平台与机制,加强高校与企业的联系,引导企业资金和技术进入专利的申请和维持环节,探索更为合理的专利价值分配模式[9]。
(3) 在巩固上海高校固有优势学科领域的同时,进一步促进高校在其他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专利布局。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于高新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的推动,制定适当的补贴、金融、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激励政策。
(4) 努力提升高校专利转让、实施许可等成果转化的意识,搭建专利技术交易平台,健全高校专利成果转化机制,促进产学研合作,有效发挥重点高校 (例如: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 专利技术转移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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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振英,陈国钢,殷之明.专利视角下高校科技创新水平比较——“十一五”期间我国C9大学的发明专利计量分析[J].情报杂志,2013,(7) :143-147.
[4]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2012年修订) [EB/OL].http:∥www.sipa.gov.cn/gb/zscq/node2/node23/userobject1ai9494.html.
[5]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R].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
[6]IPC-Technology Concordance Table[EB/OL].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http:∥www.wipo.int/ipstats/en/statistics/technology_concord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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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谭龙,刘云,候媛媛.我国高校专利实施许可的实证分析及启示[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3,25(3) :1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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