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员干部的不二选择
2015-07-12胡宗庆
胡宗庆
(作者:中共通化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且明确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要求,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基本要求、不二选择,要自觉做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而不另搞一套、维护团结而不拉帮结派、令行禁止而不我行我素、服从组织而不讨价还价、管好亲朋严防擅权干政,努力发挥表率作用。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不做政治上的“双面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依据《党章》的要求,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纪律观念,增强维护中央权威的高度自觉性,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不做阳奉阴违的“双面人”。一要本色做人,即注重实际、真诚坦荡,做到表里如一、光明磊落,最大可能地把权力用好、把义务责任尽好,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二要强化政治纪律,对上级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努力完成,做到有令必行、行必有果,决不“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三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做到自身正,身如劲松,不失一足;自身净,人如荷莲,不染一泥;自身硬,心如石坚,不妄一念,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四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与党中央一个声音、一个步调。始终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努力维护党的团结,切实做到“三个自觉”。《党章》指出,共产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这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是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党纪和法治意识,不断强化“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纪面前没有特权、党纪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领导和指挥,做到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二是自觉反对“宗派主义”。1942年2月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发表了《整顿党的作风》的演说,在演说中毛泽东重点批判了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这两种不良风气。我们带着同样的目的走到一起,我们的事业也不是“江湖”,那种散发着腐朽之气的“宗派主义”显然是要不得的。除了精诚合作、团结一致,我们没有第二种选择,这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所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的。三是自觉净化自己的“朋友圈”。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杜绝各种诱惑,平时多一点自省、少一点“随便”。对于“拜把子”“攀干亲”等不良习气要坚决远离,自觉做到严守纪律、常讲规矩,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任何时候都不失底线、不忘防线、不跨界线,不应该说的坚决不说、不应该做的坚决不做、不应该去的坚决不去、不应该拿的坚决不拿。
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努力做到“三个不”。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严格组织程序。在这方面,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三个不”。一是遵循组织程序不打折。严格组织程序就是要防止党员干部随心所欲,不按规矩出牌、不按规矩办事。要按照一定程序行使权力,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超越权限办事。二是遵守“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管”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变通。要把民主集中制学习作为必修课,打牢贯彻落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在执行政策规定上不打“擦边球”,在落实纪律要求上不搞“小动作”,不“迈过锅台上炕”,不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三是反对“自由主义”不动摇。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工作和集体利益为第一生命,襟怀坦白、对党忠诚、无私奉献,无论何时何地都坚持正确的原则,反对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巩固集体内部的团结,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不仅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更要在行动上具体表现出来,自觉与党委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为了党的事业而努力工作。
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牢固树立组织意识。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这样的严格要求,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一是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一泓清泉,必有源头活水;一棵大树,必有根下沃土。组织的培养是我们成长进步的重要依托。要牢记组织的培养并尽全力为组织工作,要像张思德那样,抱着一颗感恩组织的心干好工作,不要问组织能给我什么,而要多考虑自己能为组织干些什么,回报组织的培养。二是从心灵深处认同组织决定。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不做表面服从、部分服从、暂时服从、随众服从。在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时,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招;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三是正确处理组织决定和个人需求之间的矛盾。要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拿个人需求向组织讨价还价,自觉向那些工作不言苦、不畏难、不怕累,一心一意干工作的同志看齐;不能干了点工作就等着要回报,取得点成绩就盼着组织的认可,而要想到成绩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而非个人一己之力取得。摆正了心态,提高了思想境界,则必然会把个人发展与组织决定自觉统一起来,也才会在服从组织决定的过程中使自己得到很好的锻炼、成长与进步。
从严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努力做到廉洁从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要自觉意识到领导干部不是普通群众,不能以亲情友情淡化了党性原则,更不能因私废公,损公肥私。在情与法、情与规的取舍上,自觉克服“面子过不去”、“亲情过不去”的纠结,自觉坚守住党性立场,把握住法纪底线,把奉公守法、遵规守纪当成最基本的、永不违背的原则。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自己要守纪律、讲规矩,而且要让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矩。一是管好自己。努力践行“三严三实”,保持足够的定力,珍惜事业和前途,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事,不做败坏党员干部形象的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管好家人。教育家人以平常心对待名利,及时提醒、纠正亲属的错误言行,做到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让亲属成为廉洁从政的坚定支持者。三是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切实肩负起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不包庇、不纵容,让身边工作人员不犯糊涂、不犯错误,帮助他们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