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的动力机制
2015-07-11高启杰姚云浩
高启杰,姚云浩,马 力
(1.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100193;
2.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广东 广州510640)
20 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原有由政府主导的一元化多线型技术推广体系逐渐向多元化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转变[1]。行政型、教育型、科研型、企业型和自助型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在农业技术创新形成与扩散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彼此信任、长期合作、互利互动,并不断改进和优化的合作关系网络。但是,我国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间特征差异较大,农业技术推广的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各推广组织间缺乏长期深入合作的动力,合作关系松散且难以形成合力,而动力则是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紧密合作的前提和保障,因此研究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 简称合作农业推广)的动力机制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当前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阐述各类推广组织的自身特征、推广模式、运行现状与不足等方面,以验证合作农业推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未能用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研究合作农业推广的动力机制,与之密切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动力机制研究,又仅仅只是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的一种形式,不能反映推广实践中合作农业推广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本文在现有文献基础上,针对上述不足之处开展试探性研究,运用系统分析法对合作农业推广的动力结构、动力功能和动力原理进行全面分析,充分挖掘动力系统对合作农业推广产生和发展的作用机制,并以广东金稻种业的合作推广实践为例进行实证分析。
一、相关文献回顾
在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研究领域,研究者对不同类型的技术推广主体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各自组织特征、推广模式、存在的问题等,为构建多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寻求理论和现实依据。例如,高启杰[2]从组织外部环境、内部环境、内部结构、运作过程和运作表现等维度对五种类型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进行组织特征研究,并强调构建多元化农业推广体系的必要性; 李维生等[3]认为应建立中国特色的“三元主体、多方参与”的农业技术推广新模式; 刘光哲[4]比较分析了多元推广组织开展推广活动的动机、模式、优势以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体两翼蝴蝶”多元化农业推广模式;张淑云等[5]构建了多元化农业推广体系的超循环系统。但当前关于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研究,主要以构建多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落脚点,从理论上研究推广组织间的合作问题还很少,特别是关于不同推广组织间合作动力要素、动力原理等问题的探讨还存在不足。
虽然国内文献缺乏对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间合作动力机制的直接研究,但与之密切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动力机制研究成果可以被我们所借鉴。孙立[6]提出促进高校、企业科技合作的三种主要动力因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高校与企业生存与发展需要、个人生存和发展需要。徐静等[7]提出了一种产学研合作的帆船动力机制模型。游文明等[8]分析了产学研合作动力机制乏力的原因,包括科技评价目标不一致、合作各方对科技成果的价值取向不一致等。杨风[9]的调查结果表明,影响广东省企业产学研合作的前三个因素依次是产业升级与产业发展的需要、跟踪行业或领域的技术发展态势、利用外部创新资源。而产学研合作仅仅是推广组织间合作的一种形式,在现实农业推广活动中,涉及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范围更广,合作形式更加复杂,同时更加注重用户的参与性,因此有必要对合作农业推广的动力机制进行更加针对化的研究。
合作农业推广是一个由多主体、多要素构成的宏观系统,系统中各子系统及其要素,通过非线性相互作用,信息、技术和人员的多向流动等推动合作产生与发展。从系统动力学角度看,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的动力机制,强调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各种促进合作的动力作用原理和传导过程,反映了系统内各种主体及要素相互关系、作用效应和合作实现过程及方式,是推广组织合作系统的内在机理[10-12]。可见,合作农业推广动力机制更多关注系统内部各动力要素及其结构、动力功能和动力功能产生的作用原理三方面,动力结构是指推广组织合作动力的各要素以及构成方式,包括了主体要素、辅助要素和环境要素;动力功能指事物在有规律的运动中发挥的作用和效应;动力原理是发挥功能的作用原理。动力结构是动力机制的基础,动力功能是机制运行的最终效应与结果,而动力原理则是对动力结构要素能起到相应作用的原因解释,是前二者之间联系的桥梁[12]( 见图1)。
图1 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的动力机制分析框架
二、合作农业推广的动力结构
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的系统动力结构包含了各个要素及其构成方式。动力要素可概括为主体要素、辅助要素和环境要素。具体来看,行政型、科研型、教育型、企业型和自助型技术推广主体构成主体要素;辅助要素包括资源要素和能力要素; 环境要素包括外部的一般环境和任务环境两方面。
(一)主体要素
作为一个系统,各推广主体要素是合作农业推广协调与控制的行为主体,是推动推广合作产生和发展的主动力,是对合作农业推广起推动作用的内在力量。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合作问题,主要涉及行政型、科研型、教育型、企业型和自助型推广组织,以及用户等利益相关主体,他们各自的利益需求和目标见表1。正是由于各主体要素拥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和发展目标,才更好地促使各方实现需求互补,达到合作的目的。
表1 合作农业推广涉及各主体的利益需求及目标
(二)辅助要素
辅助因素不仅是主体要素控制和管理的对象,也是保证合作推广活动开展、决定推广目标是否实现的关键因素,具体来看就是农业推广的各种资源和能力:(1)辅助资源要素主要包括推广的金融、人力和物质资源等,不同推广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对各方推广资源要素的开发、使用、配置和管理实现合作农业推广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最大化。(2)辅助能力要素主要包括推广网络建设能力、自主推广能力、与用户沟通和互动的能力,以及环境适应能力。我们对不同推广主体的辅助资源和能力要素进行相对排序( 见表2),可知不同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辅助要素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有利于促使彼此进行资源和能力互补,以形成合作农业推广。
表2 不同技术推广主体辅助要素相对排序
(三)环境要素
合作农业推广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必然要与内外部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才能实现发展演变[12],环境要素包括:(1)一般环境,涉及政治与法律环境、经济与市场环境、科学与技术环境和社会与文化环境等[13],如政府利用推广项目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等来激励合作推广。(2)任务环境,涉及服务对象、技术与信息的提供者、同行业的其他推广组织、政府管理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合作农业推广涉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和作用,推广前需要对推广任务环境有清晰的认识,推广过程中需要协调好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各种关系。同时,合作推广环境要素是动态的、复杂的、多元的,合作推广与外部环境间的关系既表现为环境对合作推广的作用,也表现为各合作推广组织对外部环境的适应。
三、合作农业推广的动力功能
合作农业推广主体要素只有对辅助要素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充分调动各主体的资源和能力,才能在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下促使合作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合作的预定目标[12]。主体要素是合作农业推广的“主动力”,是行为主体,不同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产生合作需求;辅助的资源和能力要素是合作农业推广的“源动力”,它是主体要素控制和管理的对象,是保障推广活动顺利展开的客观条件;环境要素是合作农业推广的“助动力”,为合作农业推广提供辅助和支持作用,合作农业推广的开展也要受到环境要素的制约和影响。
具体来说,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具有强大的宏观组织调控能力、雄厚的财政资金和系统的农技推广队伍,可以为合作推广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并承担一定的技术合作创新和推广的风险;教育型和科研型推广机构在人力资源、技术设备和技术开发能力上具有较强优势,可以形成促进农业技术创新和合作推广的强大推动力[14];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则能切身感受到市场需求的拉引力,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合作创新与推广活动。不同动力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促使合作农业推广的产生与发展。
正是由于系统内部三大层次各要素间不断通过各种因果关系、非线性作用、信息技术的沟通与反馈等相互作用,各动力要素才得以发挥自身功能,形成影响合作农业推广的动力来源,包括:(1)利益驱动。由表1 可知,不同推广主体有其自身的利益需求,追逐自身经济、社会利益是其开展合作推广活动的关键。(2)技术带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将新技术发明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潜力[14],如科研型推广组织研发出新的品种,进而有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需要,形成对技术需求的推动力。(3)政府推动。政府对农业推广的法律法规制定、推广项目计划、金融支持、中介机构培育,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能够对推广组织合作提供强大的动力,也是合作的外部保障。(4)市场拉动。用户对优质、多样、及时的推广物品需求性不断增加,不断要求推广组织具有响应用户需求的柔性和创新性,推广组织合作的动力也不断增加。
总之,多元农业合作推广的“主动力”、“源动力”、“助动力”相互影响和共同作用,形成了合作推广的四大主要动力来源,促使合作农业推广的产生与发展,实现了合作推广的作用和效应,即动力功能,如图2 所示。
四、合作农业推广的动力原理
动力原理是整个动力机制运转的纽带,本文将动力原理分为三个层面:推广物品属性、交易成本原理和合作协同原理。首先,推广组织按照推广物品的属性选择是否合作以及合作对象的领域;其次,根据交易成本原理选择与谁合作以及合作的程度,并与合作对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完善的事前合作机制;最后,在合作中实现良性的互动和协同,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以保障合作推广的有效运转和多方推广目标的最大化实现。
图2 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动力结构与功能
第一,推广物品属性。在农业技术推广的具体实践中,不同的农业技术特点决定了不同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应根据农业技术的分类和特征,选择最优的合作推广主体。如农业“准公共技术”既可以由国家农业推广机构承担,又可由民间推广机构承担,亦可由两者共同开展合作推广。第二,交易成本原理。由于专有资产的长期积累,不同的组织在农业推广知识上存在显著异质性,通过互利合作行为,可以产生单个推广组织不具备的推广能力和各种资源要素的不同组合,以相对较高的交易收益实现合作剩余的创造,而组织间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以及约束机会主义动机,是产生合作效益的保障机制。第三,合作协同原理。组织结构中各要素的协调与协作,将形成拉动效应,建立分工协作、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主体协同关系,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优势互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15]。在合作制度设计中,风险管理和利益分配制度最为关键,只有当风险可控且合作利益预期超过合作风险判断时,合作农业推广才能实现。
五、案例分析: 广东金稻种业的合作农业推广
广东省金稻种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在广东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原科技开发部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是集科研、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成果源头上,公司主要与广东省农科院的水稻研究所进行合作;在种子推广服务上,除建立自己的经营销售网点外,还与各市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推广关系,如广东茂名市茂南区农业局,以实现优势资源互补。
在合作动力结构及动力来源方面,各推广主体的动力要素及其构成方式存在差别,具有合作推广的动力来源。首先,金稻种业作为农业龙头企业,其利益和目标主要在水稻种子的销售与推广,以实现企业的盈利最大化,虽然企业拥有一流的种子生产体系和营销网络,但缺乏自身的科研创新和推广服务团队,合作动力以利益驱动、市场拉动为主; 其次,广东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的组织目标在于促使水稻育种相关科技成果的开发与转化,拥有丰富的水稻科研成果和资深的育种专家,但市场化经营和生产能力较弱,合作动力以利益驱动、技术带动、政府推动为主; 再次,与金稻种业建立合作推广关系的茂名市茂南区农业局,其组织利益和目标在于提高部门业绩,实现本地农业高产高效,其拥有健全的基层推广体系,但缺乏好的推广项目和推广资金,环境主动性较弱,合作动力以利益驱动、政府推动为主。
在合作动力功能方面,农科院水稻所、金稻公司和茂名市茂南区农业局为“主动力”,如水稻所将培育成的新品种通过市场方式交由金稻公司进行制种生产经营,公司把生产经营中用户所反映的问题和对新品种的需求反馈给育种者,从而水稻所能以市场为导向确定育种目标,选育出适销对路的新品种[16]。各推广客观条件为合作的“源动力”,如茂南区农业局拥有完善的水稻推广体系,能很好地解决金稻种业的技术推广服务问题,而地方在实际推广和应用的过程中产生任何问题,拥有丰富技术或市场信息的金稻公司也会进行及时妥善的实地指导。环境要素是合作农业推广的“助动力”,稳定的区域农业发展环境和国家农业政策扶持为金稻种业合作推广带来了稳定的外部环境,而特殊的任务环境为合作推广带来了契机,如金稻种业与水稻研究所共同承担了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优质超级和优质高产多抗杂交稻产业化技术集成研究开发”,为水稻科技成果的开发与转化提供了经济、物质和人力基础。
在合作动力原理方面,广东金稻种业的产品主要是“私人技术”,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无论是源头上与农科院水稻所的合作,还是推广服务上与茂南区农业局进行合作,都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或共建基地、联合项目推广等形式,实现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形成与扩散。不同推广主体的资源、能力差异为合作对象的选择提供了依据,企业与农科院水稻研究所的历史关系,大大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 茂南区推广系统在当地强有力的推广服务网络则为合作推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合作各方建立了分工协作、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主体协同关系。
六、结论与建议
动力机制是揭示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推广一般规律的有效途径。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合作农业推广动力机制就是行政型、教育型、科研型、企业型和自助型推广组织作为合作的主动力,以投入的推广资源和能力为源动力,在一般外部环境和任务环境为助动力的条件下,通过推广物品属性、交易成本原理、合作协同原理,促使合作农业推广的展开和发展。
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动力机制的优化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加强主体和辅助要素,优化合作环境要素。推广组织应做好组织定位,提升自身推广资源与能力,与不同推广组织加强相互沟通交流,建立信任学习的关系,找到彼此之间的结合点,建立起高效、协调的网络联盟。鉴于我国市场体系和竞争机制尚未健全,政府应制定合作推广发展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合作推广项目,建立起操作性强的机制和制度保障,推动合作农业的发展。第二,完善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协同。推广组织间合作的目标是多重的,只有互惠互利,构建完善的合作协同机制,才能有利于满足各方组织的需要,而技术成果的推广与转化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合作的利益分配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以保障长效、稳定、深入的合作协同关系。第三,注重农户需求,实现合作推广目标。我国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力量,也是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的参与主体,多元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合作仅仅考虑自身的组织目标和利益并不能达到推广的最终目的,必须将农民的需求和合作推广目标相结合,才能提高农民的人力资本,达到发展农村产业、繁荣农村社会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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