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我县农村“三资”监管工作
2015-07-09芮秀兰
芮秀兰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6-0026-01
农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部位。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对规范农村经济管理秩序,遏制农村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通过赴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学习农村“三资”监管经验后,我们对全县十四处乡镇的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1 目前全县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三资”台账登记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村级的机动地、“四荒”地登记欠完整;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管理不清;农户土地承包台账登记不完善,交接不清,因台账登记缺失,造成“三资”底数不清、管理混乱。
1.2 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第一是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少数村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未按照农村“三资”管理的文件规定按程序经村集体研究,形成书面的会议记录,大额支出未提交讨论;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公章由村干部掌管,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则是假公济私,乱发补贴,以致形成了高额村级债务;有的村未启用济宁市统一印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用白条入账;有的报销凭证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善等。第二是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有的以村干部名义开户,村集体收入未及时上缴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专户。
1.3 农村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干部收款后,由个人掌控使用,长期不报账。
1.4 农村资产、资源承包合同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合同,合同载明要素不全、条款不清,权利义务不对等。村干部存搞暗箱操作,不进行公开招、投标,不开“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有的虽开了会,却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私自延长合同承包期;有的搞寅吃卯粮。
1.5 农村的村务财务公开欠规范。我县积极开展了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后,虽然大部分村村级事务公开得到了规范,但是还有个别村由于群众意识淡薄,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重大支出项目未专项公开,实质性内容公开不全面、不明细。
1.6 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有的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绝移交账册凭证。
2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农村“三资”管理力量薄弱。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乡镇经管站的重要职责。据查,当前各乡镇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共有67人,大的乡镇11人,小的乡镇只有1到3人,人员严重不足,而且有的农经干部未经过专业学习,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还有的乡镇农经干部常年围绕非农经工作奔波,“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以致于出现监管“鞭长莫及”和群众“告状”、“一查一个准”现象。
2.2 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渠道不畅。目前,大部分村是不审计查不出问题,无举报看不见问题,而乡镇则热衷于所谓的保护干部目的,想用“纸”包住“火”,干扰群众反映村干部问题,结果导致少数村干部胃口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大,问题越来越多。使县、乡、村诸多监督成了“一纸空文”。
2.3 “三资”监管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求“三资”监管队伍必须相对稳定、有过硬的业务工作能力。而每次村“两委”换届时,村级都习惯于“一朝天子一朝臣”,连、同业务人员也一块“洗牌”。有的乡镇则是经常调整农经干部,导致乡镇农经工作无人干事,还有的乡镇则是未安排专项农村“三资”管理经费,不少乡镇近几年都未对村级“三资”监管人员进行过业务培训。
3 几点建议
3.1 明确乡镇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目前我县十四处乡镇经管站都处于“两难”境地:省、市、县农经部门认为乡镇是村级农村“三资”监管的责任主体,乡镇觉得监管权力在县直部门。建议借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东风,完善不到位的环节,由乡镇“捆绑打包”管理,让乡镇有权责,从而真正承担起村级“三资”监管的主体责任。
3.2 打造一支作风、业务过得硬的监管队伍。村级“三资”监管既耐心细致宣传服务,又要业务能力通透,同时有一定的方式方法和创新能力,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有保密观念和群众观点。对村级财会业人员出台“保护”政策,避免随意“撤换”,乡镇监管村级“三资”人员要实行年训和“上岗证”制度。
3.3 规范村级事务公开的流程。村级资金的管理、资产的处置、资源的出租或发包,都有一套规定的流程,各村居要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开好群众代表大会,将所有事项交由村民议决,村级的一切村务完全接受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行真正的、全面的公开。
3.4 扩大村级“三资”的抽审面。即便在中央暴风骤雨式的反腐时刻,我县仍有少数村干部顶风作案,挪用公款,或明目张胆白条抵库、大笔资金捞进个人口袋。县农业局经管站抽审的情况表明,不少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甚至十分严重,因而,扩大村级“三资”抽审面,显得尤为必要。
3.5 保障运行经费,提升监管人素质。全县农村“三资”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压力大,要做好工作,须确保监管运行经费,从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到人头经费和人员学习培训,均要实事求是、科学测算,并要予以保障。此外,还要加强对监管者的法纪知识培训,以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成为群众信得过的“红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