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早期远东地区旅俄华侨社团组织的发展
2015-07-07宁艳红
宁艳红
摘要:早期旅俄华侨为了生存,按照血缘、亲缘、地缘和业缘关系在俄国自发组建了各种社团组织,实行自治管理。这些社团组织的章程逐渐完善。社团致力于解决华侨内部与外部的纠纷问题、进行维权保护和管理等。在保障华侨合法利益、加强华侨间的联系、增强俄国对华侨的了解、促进中国与俄国之间的沟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华侨;社团组织;俄国
中图分类号:D634. 3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5)02-0074-05
旅俄华侨大多采取群体聚居生活方式,从踏入俄国的那天起,他们以血缘、亲缘、地缘和业缘等关系为纽带自发组建了各种社团组织。一方面,这是生存发展的需要。早期华侨大多文化层次较低,不懂俄语,很少与当地居民融合交流,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在中俄尚未在远东建立领事关系的情况下,他们缺少祖国的保护,尤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中国在国际上尚无地位,在遭遇歧视、排挤时,个人或家庭无力抵御。在艰难的生活中,为谋求生存和发展,他们与同乡或者同伴结交金兰互相照应。另一方面,这是适应俄国政府管理华侨的需要。面对日益增多的华侨,俄国当局的管理工作跟不上,于是试图以华侨管理华侨的方式,通过华侨社团组织向同胞介绍俄国法律、文化,把华侨纳入自己的管辖范围,使社团组织成为俄当局对华侨实施管理的辅助手段,以减轻政府的负担。
一、旅俄华侨社团组织的发展
旅俄华侨重视同乡情谊,根据需求组建各种社团组织,实行自治管理。早期的华侨在各地建有同乡会(帮会)、公益会等,如在哈巴罗夫斯克按照华侨籍贯建有“广东帮、宁波帮、东(山东)帮、关(东北)帮”等地域帮会。在符拉迪沃斯托克有山东的东帮、广东的广帮、直隶和东三省的北帮、江浙的南帮等地域帮会。早在1858年,这类帮会在潭克胡(千波山)地区出现。19世纪60年代,华侨在远东地区建立公益会。该组织主要以血缘为基础、依靠熟人和老乡发展成员,在伊曼地区垄断人参、鹿茸、毛皮的收购价格,在渔猎业和工商业中小有名气。社团组织的直接作用是把一个个分散的个体聚集成地域小群体,有利于华侨彼此间生活互助、共同抵制异族歧视。由于这种团体成员职业结构单一、组织水平较低、内部管理相对松散,无法开展经济、政治活动,加上社团组织按照籍贯划分,所以就从根本上阻断了各地华侨间的横向联系,使本应共同合作、协调发展的华侨群体之间发生对立。随着时间的推移,华侨们意识到这种组织形式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19世纪80年代,由于华商人数增多、经济实力增强及华侨自身利益发展的需要,在俄国的各大城市以及偏远地区陆续建立了商会。1881年成立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华侨商会,1889年成立哈巴罗夫斯克(伯力)华侨商会,为华侨和俄国社区提供各种服务。商会下面设立很多分会,有的地方还建立了华商总会。随着旅俄华侨社团组织的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俄国政府对华侨社团实施限制。1897年,以取缔秘密结社为由,俄国政府正式取缔了华侨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活动。
在以后的10年里,中国政府多次照会俄政府要求允许成立合法的华侨社团组织,但俄国政府一直没有同意。在中国方面不断吁请下,同时也是基于1906年10月4日俄国社团组织法开始生效,滨海省驻军司令才批准成立华侨社团组织。1907年9月18日、1910年1月10日和2月4日,先后在海参崴、伯力、双城子(乌苏里斯克)成立了中国人互助会112,1913年成立驿马河中华总商会。华侨通过选举产生社团组织的负责人,行使管理权(见表1)。
这一期间,华侨纷纷在俄国的省会城市设立华商总会,在较小城市设立分会。在伊曼、斯帕斯克、苏昌、什科托沃等城市、在乌苏里江的每个大支流沿岸地区和河谷地区、在日本海沿岸区都有这样的组织,它们都是符拉迪沃斯托克华商总会的分支机构。
无论是商会还是华商总会成员仅局限于华商,而旅俄华侨中从事农、工等业人数众多,还有少数留俄学生,商会已经不能代表各类华侨的整体利益,于是,俄国远东较大城市相继建立华侨联合会或华侨总会。
民国以后,北京政府更加关注旅俄华侨的权益,积极支持华侨建立自己的社团组织。这些社团组织加强华侨与中俄政府之间的联系,受到各界华侨的欢迎和拥护。十月革命前后,随着旅俄华侨人数增多,他们根据需求建立各种社团组织。社团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按行业、居住地、籍贯分别建立,同乡会、商会、商业总会、公益会、华侨总会、华侨联合会、西伯利亚东部委员会等层出不穷。如1910年4月,在俄国札其林甲金沟的华侨为保护生命财产在以力撮夫设立公议会。1913年,山东人鞠澄呈请黑河道尹:“近年华侨之旅俄者日益繁多,因无团结,自安之能力弱,故遭彼族之残虐,现拟纠合同志组织西伯利亚华侨联合会,以互相联络、维持生计为宗旨,并声明与俄国公事无涉等”(1)。这些华侨社团组织的设立,对于保障华侨的合法利益免受异族侵害,加强华侨间的联系,增强俄国对华侨的了解,促进中国与俄国之间的沟通起到积极作用。
1917年,留俄学生刘泽荣组织成立中华旅俄华工联合会,后改组为旅俄华工联合会,它是影响最大、活动范围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华侨社团组织,在莫斯科、萨马拉、叶卡捷琳堡、上乌丁斯克(今乌兰乌德)、彼得格勒和乌克兰、巾亚等地都设立了分会。它对于维护华侨权益,在华侨中传播马克思主义以及在中共党组织的建立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十月革命后,俄国陷入混乱之中,一些华侨社团组织重组、更名或者合并成立新的社团组织。当时,阿穆尔省未设立中国领事馆,华侨日益增多,时局异常险恶,它与符拉迪沃斯托克相距遥远,华侨遇事很难救急,瑷珲交涉员的权限又不能涉及,数十万华侨的生命财产无法保护,于是当地侨商拟建立社团,加强联络。1919年4月3日,黑河商会代理会长宋云桐奏请外交部:“阿穆尔省幅员辽阔,而华侨农工商等无地不有,统计不下六十万余,若仅援例组织商会,使侨商得有保护而农工仍旧危险,况该旧党恢复,自顾不暇,演成盗匪世界,侨民被害生命财产日必数起,无夜无之。”外交部批复;“自应准其设立,惟名称应改为阿穆尔省中华总商会,并遵照商会法修改章程,连同选举职员及发起人名、名册呈部核夺,再行立案。”(2)于是,阿穆尔省旅俄农、工、商各界侨民召开全体大会,经表决将商会更名为阿穆尔省中华总商会,遵照商会法修改了章程,在农商、内务两部立案,并奏请政府照会俄使,转令该省俄属接洽保护。随后各地纷纷建立分会,通过选举建立分会组织机构,社团组织的各项制度逐步完善,定期选举会长。1921年,阿穆尔华侨总会领导下的潢河口分会改选正副会长。1921年6月3日,阿穆尔省中华总商会进行第三届选举,选出谢宝玲为正会长,刘鸿志、赵亨德、战百祥、姜荣祥为副会长。黑龙江省瑷珲县奇克特对面俄境十里俄村有旅居华侨数百人,大多为劳工。1921年7月,华侨代表王子新奏请官署成立团体公会,俄官署同意成立,并分别呈请驻俄总领事、黑河道尹兼瑷珲交涉员。endprint
受十月革命影响,一些旅俄华侨接受了新思想,力图推动中国变革。据俄资料记载:在俄滨海省有个社团组织,其宗旨就是要在中国禁吸鸦片,唤起民族意识,实行改革。这个社团的总部设在天津,总部代表每年两次来滨海省筹款,它的分支机构设在符拉迪沃斯托克,约有1000名成员,经常在巴拉巴什和符拉迪沃斯托克召开会议[2]112-113。
这一时期旅俄华侨社团组织不断增多,分布在许多城市甚至偏远乡村,具有成员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瞿秋白《饿乡纪程——新俄国游记》载:赤塔有一旅俄华侨东西伯利亚总联合会,在外贝加尔省共有分会12处,侨商总计7万人,赤塔当地有4000人。
二、社团组织的章程
早期旅俄华侨社团组织的章程明确了社团的性质、任务,规范了华侨的行为,发挥了凝聚力量、保障华侨利益的积极作用。19世纪60年代乌苏里地区的公益会有36条章程,详细规定其成员与原住居民之间的关系,如禁止射杀原住居民,或者以原住居民的所有衣服来抵债;不放弃闲境中的同胞、照顾病人、不偷窃、不打架等。
在俄国滨海省公署的档案中,记载一份1902年2月23日华侨社团组织的结义誓约,共计12条。其中第1条规定:如果发现人参生长之处的人抓获了在此盗挖人参的窃贼,他将是证人,罪犯受杖笞决不轻饶[2]108-111。我们推断这个社团组织的成员是从事农业耕种的华侨,从中看出早期社团组织章程或条约主要是对华侨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对于偷盗、践踏田地、损坏财产等行为的惩罚以及食物交换、合理分配物品的办法,处理和调节侨民之间的纠纷。社团组织的管理者(帮主、会长)由侨民们推举一名德高望重的成员来担任,由他处理所有的事务,这个管理者具有制定规章的最高权力,社团组织的成员不缴纳会费,机构也不健全,由此可见这些社团组织还不能很好维护华侨的合法利益。
随着社团组织的发展,各社团组织的章程不断完善,已经通过选举产生社团的组织机构,代表和维护侨民的切身利益,从事慈善活动。1910年4月,为了保护华侨的生命和财产,在札其林甲金沟附近,各沟华侨在以力撮夫设立公议会。公议会自行设法保卫,有1000多名华侨参加会议,投票选举孙起焕为总董、李櫆午为帮董,任命书记生1名、通事1名、会勇20名。公议会报请俄当局请领枪械、刀牌执照,会勇在金沟周边彻夜巡查。公议会设立章程9条,其中第5条规定:“沟里之人出沟时即先赴以力撮夫公议会报名、注册领取出沟小票以备四多以布分卡查察,无小票者即以匪人查办,所出小票概不收费。”(3)该章程在经费的收取、董事会成员的薪饷、奖惩、缴纳学费、出行、待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公议会还开展慈善活动,提议每年捐款300卢布用以资助在黑河建立简易识字学校5所。扎其林甲公议会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地华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章程还不够完善,成员比较单一,均为采金的华工和贩卖黄金的华商,在维护华侨合法权益、解决纠纷方面缺少完善的措施。不久,俄官以该处颇安宁为南将该会撤销遣散。
1919年设立的阿穆尔省华侨总会章程共计17条,其中第7条规定了投票法:本会以无记名投票式选举,以得票多者为正、副会长,次者为评议十事;第15条规定了会印样式:本会往来文件如有空白实难以昭信守,拟刊木质会印一颗,文曰阿穆尔省华侨总会之章,遇事钤用,以示慎重,此条已遵部批修改(4)。从名称、地点、宗旨、组织法、名额、选举法、投票法、责任、任期、权限、会期、召集法、秩序、议事规则、会印样式、交涉、裁判等方面详细规定具体做法,此章程比较健全,更加明晰了社团组织的权利、义务。
这一时期旅俄华侨社团组织章程不断完善,根据章程定期选举产生组织负责人、解决侨民之间的纠纷、协调各方面关系、保护每个成员的合法利益、研究本行业发展态势等。除此之外,各行业社团组织还保护本行业不受外界侵犯,定期拿出部分资金给俄当局,雇佣警察,寻求保护。社团成员服从、信任和依赖社团组织,遇到事情往往由这些社团组织出面帮助解决,社团组织发挥团结、联系和沟通、处罚的作用。俄国人认为,旅俄华人能够在恶劣条件下生存下来,在很大程度上仰赖其凝聚力和独特、高效的社团组织。
三、社团组织的作用
社团组织在调解华侨内部矛盾、解决与外部的纠纷和保护华侨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898年,由于无法忍受俄国政府苛捐杂税,符拉迪沃斯托克260名华工举行罢工,舢板工人、华商等向华商会投诉,华商会进行调查并与俄人进行交涉。1901年,符拉迪沃斯托克疫病流行,华侨社团日夜施工建成养病院,救济灾民,保护当地华侨免受疾病侵扰。
华侨社团组织不仅有保护侨商的责任,还有担保、证明等权限。1912年4月,黑河府发给华侨过境护照,由于赴俄人数众多,黑河府令:“由该会出结请领以照慎重而免烦琐事,惟查核保结系由商铺出具请由,该会代领备案应即责南该会另出保结,不得仅以据情请领,转请发给且票式过于缩小,年月不便钤盖图记更正。”(5)1919年12月,黑河六道街裕海盛木厂商人李宝连花费1.1万吊钱购买俄国人马匹,不料马脱缰后又跑回江北,俄国税官扣押马匹,关押买主并强行罚款,布拉戈维申斯克华侨商会与俄官磋商并担保请求释放华商。
社团组织积极从事慈善活动,如向苦难同胞提供物质援助,为侨民寻找就业门路,帮助看病就医,为丧失劳动力的侨民提供回国路费,开办老人院等。华侨社团组织不仅帮助本国侨民,还对俄国人进行援助。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符拉迪沃斯托克华商总会募集5315卢布20戈比用于救助俄国伤员及其家庭,并承诺每月资助医务所50卢布,用于治疗伤员。社团组织开展文化普及活动,协助同胞开办学校、图书室、订购图书报刊,邀请各类专家讲学,传播有益的文化信息,举办各类娱乐活动如跳棋、象棋、骨牌等;搜集商业信息,研究商业的发展。商会会员严格遵守章程,各分会服从总商会领导。商会积极组织协调各商号间的货运分配、统一商品出售价格以及共同抵制俄国人的敲诈勒索等,为维护华侨正当权益和保证华侨商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如符拉迪沃斯托克的华商会管理华侨的基本活动,他们采用在中国内地、边疆和海外都很盛行的方式,即通过组织同乡会进行自治管理,一个商会的成员通常来自国内的同一个地区,往往以一座祠堂为中心,制定管理大小商号的行业规则及贸易标准,为华侨提供商业、宗教、文化和法律等方面的服务。endprint
社团组织还行使审判处罚的权力,制定社团成员的行为规范,按照中国法律惩罚华侨犯罪行为。1892年,苏昌地区的帮会规定对偷人参和食物、践踏田地、过失烧毁财产行为的惩罚办法。有的社团组织对违规成员实行严厉处罚,如实行驱逐、罚款、杖刑甚至执行死刑。不同社团组织对违规人惩罚的方式各不相同。乌苏里江沿岸的社团组织明确规定华侨社团成员的行为规范和对华侨犯罪行为的惩罚措施,其中盗窃罪量刑最重,不是活埋就是死刑。伊曼河谷地区华人社团的法规与苏昌河谷地区社团的法规不尽相同,它的法令很简单,主要维护华农的利益,成员大多是华农及一些采集人参者。社团组织会议的决议,会后要立刻执行。
华侨社团组织对华侨行使管理权,接受国内政府的领导,定期向国内政府汇报华侨的生活、经济状况。华侨商会每年向商务部提交工作报告及纳税情况报告等,接受国内政府的管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欧俄西边水路口岸大多处于封闭状态,华商运往俄国的货物受阻,加上俄国征税太重,华商损失严重。正值冬季,北方海面即将封冻,符拉迪沃斯托克华侨商会提出补救办法并呈报黑河道尹:“华商可以从海参崴运送物品,惟有经无税品中之农业品、畜牧品特为注意,乘此战争之机会畅销,花生、大豆、豆油、红小豆、牛羊肉等项以挽利,权当此战争方殷,此等物品定然缺乏,与其坐等减税,何如先将我所固有彼不征税之物以供给时事之需要。”(6)1914年,俄岸小北屯戏院左侧第39号房天津王子正小店失慎起火,经山东同乡会调查,被烧毁的有成发祥等9家华侨共损失货物2.5万卢布,华侨房产50余所,商价10万左右。于是,旅俄山东同乡会帮助查明失火原因,设法安置灾民,并向黑河道尹呈报灾情,请求帮助。
随着华侨社团组织的增多,各社团的组织机构日趋健全,规章制度也日趋完善。这些华侨社团的章程都详细规定会员的义务、权利、责任,包括成员互助、保护侨民生命财产、与俄人交涉、裁决、调节纠纷、协助俄国政府和警察维持治安和防范土匪等。华侨社团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定期换届选举,会长由会员选举有威望、办事公允的商号经理担任,如阿穆尔华侨商会和三道河子中华总商会的会长分别为两地最大商号西盛泰、东发祥的经理杨鸿遇、杨春华担任。商会的经费一般由成员自筹,来源于会费、罚款、资本的利息、成员不动产的收入和自愿捐款等,会员一般缴纳1—50卢布不等的会费。布拉戈维申斯克市的华商会根据会员财产状况缴纳50戈比~5卢布不等的会费,这些钱被用于支付四个中国警察和五个俄国警察工资、资助养老院。捐款多者被选为荣誉会员,三个月未缴纳会费者按开除处理。这时期社团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其成员少则十余名,多则50名。
到了20世纪初,社团组织的履职能力更强,承担义务更多,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不仅维护了华侨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还满足了华侨及其子女对知识的渴求。如符拉迪沃斯托克市的华商会成员集资开办华商会附属学校,教授华侨子女中国文学、地理和历史课程,同时还开展文化普及活动,不但给华侨的社交和经商带来方便,而且对两国政府之间的交往有促进作用。1909年符拉迪沃斯托克华商会花费3733卢布94戈比,1911年花费415卢布40戈比巨额资金在当地建立了中式寺庙。
注释:
(1)《商务总会卷》,瑷珲档案,民国二年二月,“为鞠澄组织西伯利亚华侨联合会”。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档案馆档案。
(2)《阿穆尔省华侨总会函送简章并启用图章日期卷》,瑷珲档案,民国八年。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档案馆档案,商会政治类第123号卷。
(3)《札其林甲华侨公议会认真经理卷》,瑷珲档案,宣统二年四月四日至宣统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档案馆档案,政治类第8046号卷。
(4)《阿穆尔省华侨总会章程》,瑷珲档案,民国八年。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档案馆档案,商会政治类。
(5)《为拟定华侨保结领照请鉴核示遵卷》,瑷珲档案,民国元年四月。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档案馆档案,商业第767号卷。
(6)《道尹为抄海参崴华侨商会意见书饬转所属商会照办卷》,瑷珲档案,民国四年二月。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档案馆档案,第3963号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