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中政府行为研究
2015-07-07史思
史思
摘要:通过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其问题原因,政府行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及影响和问题所在,再结合对企业家的调研和国外先进经验,以温州地区为例,思考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和目前政府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情况,明确了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角色定位,并针对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政府行为,各提出了八点建议,以期真正实现政企共赢。
关键词:中小企业;企业融资;政府行为;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3011703
1引言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中小企业成为了最活跃的经济组织,然而当今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却令其陷入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市场的萎缩,未来的不确定性,再加上我国相对于2009年挽救经济放出的四万亿投资而今不断收紧的金融业贷款,管理
方面又因为管理者素质、产品特性、信息不对称等多方面原因,不得不面对资金链的周转压力,宣布破产甚至经营者跑路的案例接踵而至,且有着向大企业、主要行业集中爆发等的趋势蔓延,资金短缺成为了影响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首要因素。中央积极应对企业融资风险,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更是亲赴温州等地开展调研,并于2012年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政府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方面,应如何出好招,缓解“银企”互动的信息不对称,温州市各级政府开始重新考量各自在企业融资中应发挥的作用,希望借此政策创新机会,探讨如何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2温州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政府行为现状
2.1政府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环境
首先,出台一系列扶工兴贸的惠企政策,通过“实行差别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人才引进补贴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第二,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倡导从市场角度出发,一方面,通过政银企联动致力于减少信贷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的,另一方面鼓励企业股份制改造,扶持企业规范升级争取直接融资平台。第三,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通过专项资金补助、成立非盈利担保公司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成立担保公司,同时兑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信用担保企业的稳定发展。
2.2成立专属机构面对融资风险
在温州金融风波爆发初期的2011年,成立了温州市企业风险应急处置办公室,各县市区亦根据文件成立相应机构。一方面,以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前提,协调债权和中介金融机构的关系,帮助企业解开资金链,走出困境;另一方面,搭建政银企互动桥梁,为银企双方提供信息透视,为企业争取银行贷款。
2.3利用财政政策扶持中小企业融资
第一,发挥财政补贴,支持企业创新。例如对企业技术改造、规模升级、集约利用土地等行为予以不同程度的扶持。第二,优化政府服务,通过补助和专项信贷配比的方式,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2.4初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通过推进银担合作、优化部门服务等方式扶持在中小企业融资业务上相对比较精通的担保机构;通过免征三年营业税等方式扶持专门融资性担保公司;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和支持小企业投资创业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人行与银监会对担保公司建立评级监管机制,推进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
3温州市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
3.1政府行为的缺位
主要体现在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认知上,一方面在于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大企业的支持较多,对中小企业更多遵循市场调节,但由于金融机构对小规模单位的歧视,没有获得政府指导和支持的企业则形成了融资难的困境;另一方面原因是理论缺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无偿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等一系列公共服务或援助项目来体现政府扶持弱势群体的职能,而对于中小企业这些经济单位中的弱势群体和个体,类似的服务和援助却是很少的。
3.2政府行为的越位
对于政企关系,常出现边界模糊。这一方面是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希望通过大企业突击经济指标,另一方面则出于影响面考虑和维稳的需要。就温州来看,在“政银企”互动中,政府往往偏向区域内的支柱企业,而忽略深入研究企业的存贷实际及所涉及的金融风险、业务吻合度等等。
3.3政府行为的错位
当前政府还存在着重视引进、轻视服务,重视投入、轻视管理,重视产出、轻视效能的行为错位,导致政府行为的作用大打折扣,甚至毫无效果。在温州,部分2000年后新建的工业园区,至今没有兑现招商引资阶段的承诺,甚至包括最基本的配套设施,都迟迟没有完善好。此外,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相关部门设置也未完善,使得日常工作的开展十分被动,政府和企业的互动也就自然而然难以活跃。
4提高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行为作用的建议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需要各级政府统一思想,互促互进,持续完善,不断创新,一方面做好前期的政策制定,另一方面做好后期的执行保障。主要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对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政府具体行为进行思考。
4.1加快推行利率市场化的政策保障
“利率市场化”即强调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在推行过程中谨防政策一刀切。取消“利率管制”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以维护社会金融经济稳定发展为前提,制定市场的“游戏规则”,建立银行“退出机制”,要求银行需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定价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来提高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方面的积极性。
4.2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资本市场
助力中小企业走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开发灵活多变的融资形式,首先要解决的是企业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鼓励企业形成相互监督相互改进的良性循环;并对准备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培育辅导,就企业的具体实施行为进行梳理,对上市企业和相关证券中介机构给予扶持奖励。第二,要遵循市场原则,在资本市场准入方面予以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平等待遇。第三,加强资本市场,尤其是创业板的市场流动,让市场对企业进行选择,引导资金流向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第四,我国政府可考虑采用美国的相关扶持政策,允许具有一定资质条件的投资人通过私募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使中小企业可通过该途径进行直接融资和股权交易。endprint
4.3成立政策性融资机构
政策性银行相比商业银行,与政府政策导向更加密切,提高了执行效率,也更加灵活。政府可打造专属平台,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引导资金流向,支持优秀中小企业融资项目。亦可借鉴日本的先进经验,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保险保证机构,建立政策性融资保障体系,按比例分担风险。同时加强人性化的融资服务,如提供企业发展指数,设立服务招待中心等,提高政府政策的实施效益。
4.4完善中小企业运行管理
为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可从平台建设和分类管理“两手抓”。即从中央工信部的中小企业司到市经信委的中小企业处,在现有的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设独立的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平台,同时,确保统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一方面,为政府部门及时获取中小企业相关运行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可通过该平台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发布、信息查询、数据共享、信息咨询等服务。需要各级政府的进一步重视,可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发动企业的数据直报热情,使纳入平台管理的企业更全面和更具代表性,并保证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发挥平台的客观支撑作用。
与此同时,由于企业反映的融资缺口普遍较大,而政府的扶持能力有限。为合力分配资源,可以参照印度的办法,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结合资源禀赋实际,特别加大对特定类型、重点行业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由此,需要地方政府针对自身发展规划,集中财力,有选择性地对区域内的特定行业投入更大的技术协助、投资及市场支持,将有针对性的金融政策充分地直接地送达企业,使企业能够全面地第一时间地读懂政策,使政府投入的“绩效”达到最优。例如,温州可以成立鞋业、阀门、电器三个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这类对温州税收有重大贡献和发展潜力的行业进行重点扶持。同时可以更加细致入微地成立中小企业发展阶段基金,为有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创中小企业提供有力且多形式的融资支撑。
4.5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在面向温州地区重点企业的调查得出,政府在政策宣传和落实方面还存在欠缺。为加强已有政策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需同时在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对内”,即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素质,需不断加强公务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由于经济金融知识的相对专业性,尤其是银行业内部运行管理的复杂性,需要对经济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基本但全面的银行投融资模式、中小企业融资诉求、资金周转及担保方式等,保证日常工作开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外”,则是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一方面充分利用已有的“驻企服务员”联系企业制度,做好相关经济金融政策的宣传,也可根据国外经验,充分挖掘已建立的中小企业专门的机构的能动作用,着力于行业协会的扶持,让中小企业及时获悉惠企政策,达到面向企业的全方面宣传覆盖,以及发挥企业在政策调研、制定、宣传落实的全过程参与。另一方面需加强企业的融资管理培训,顺应企业高素质创业者对于经济、管理、信息化等知识的求知需要,有计划性地组织企业家进行融资业务培训,主要针对财务管理,即资金的运营管理、成本管理、内部风险控制、标准化信息披露、上市指导等方面,帮助企业管理层形成系统性的财务风险管理理念,引导中小企业重视内部积累,减少对外部融资的依赖,更好地为企业进行有效的长短期决策。
4.6加快融资市场建设
政企互动过程中,政府应从维护融资市场的公平和完善民间担保融资管理来加快融资市场的建设。担保体系是政府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之一,地方政府可以在中央担保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设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组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起信用保证保险制度和损失补偿制度,以保障中小企业贷款获得融资。对融资主体对象或风险帮扶对象的选择,应通过专业人员深入研究企业的存贷实际及所涉及的风险、资金流向、法律责任等各方面资料,确定可扶持且应该扶持的企业。对民间融资机构开展全面管理,发挥好现有民间金融登记服务中心的职责,定期调研民间融资资金投向、融资额度及风险控制等指标情况;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融资机构,要严把准入关,并加强对其实际经营的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企业资金的稳定性;鼓励融资创新,充分发挥地方能动作用,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保障中小企业融资。像温州地区,曾推出的“幸福股份”首期和二期融资25亿元,用于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幸福股份”限定个人投资不得超过100万元,仍能取得25亿元的融资,可见市民储蓄率之高,民间游资之充裕。而从调查结果上看,温州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可以推出“幸福股份二号”之类的产品,在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审核的前提下,由政府信用担保体系作支撑,定向给予优质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平台,从而达到投资主体和融资企业的共赢。
参考文献
[1]陈晓尘.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的政策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8.
[2]崔松虎,金福子.政府行为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9,(23).
[3]费淑静.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4.
[4]洪银兴,曹勇.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地方政府功能[J].经济研究,1996,(5).
[5]宁亮.促进创业活动的政府行为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09.
[6]沈杰,张济建,陈延.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中的作[J].技术经济,2002,(2).
[7]张东峰,杨志强.政府行为内部性与外部性分析的理论范式[J].财经问题研究,2008,(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