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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中国电影投融资的创新发展

2015-07-07侯光明

中国国情国力 2015年7期
关键词:电影业互联网+投融资

◎文/侯光明

“互联网+”与中国电影投融资的创新发展

◎文/侯光明

“互联网+”与电影投融资

1.电影业的互联网化成为发展趋势

互联网所具有的“参与、平等、对话、社交”的特性,与电影的创意性、融合性、活跃性和话题性等特征有着本质的相似性,也使“互联网+电影”具有先天的亲近性。互联网不仅为电影产业提供技术手段,还贯穿资本、制作、营销和播映等各个环节,为电影的产业化升级、改造提供了强大支撑。用互联网精神经营电影业现已贯穿于整个电影产业链条:在决策环节,越来越多的影视作品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研究结果,体现了互联网的分享精神;在融资阶段,很多影视产品是通过各类网络融资平台获得投资,甚至有些电影的全部投资是通过众筹完成的;在创作过程中,借助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支持,实现了制作的精细分工与协作,展示了互联网的协作精神;在营销环节,电影企业可以依据大数据找到潜在观众,实施精准营销;电影企业更可以借助网络宣传发行,吸引更多的受众参与,提升营销效果,达到较高的渗透率。

2.电影业呈现跨界融合的“新态势”

电影是经济、文化和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物,具有高度的融合性、较强的渗透性和辐射力。在经济和技术的驱动下,如今的电影已超越传统的胶片/银幕的媒介形态,而融入到一种由电视、音像、互联网、计算机、游戏、出版和移动媒体等组成的宽泛的媒介产业中。跨界融合是用互联网做电影的最好诠释,互联网让电影类型更加丰富多元,制作更加精良,产业规模更大。我国现为世界第三大电影生产国,投资主体超过1500个。电影因为其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规模的快速发展,在整个文化版块中受到资本青睐。据统计,国内2014年共发生169起文化传媒行业并购,包括影视、游戏、广告、出版、有线和卫星电视等子行业,涉及资本总额约1605亿元。其中,影视类并购占据近四成,涉及资金超过650亿元。不少原有业态呈下滑趋势的上市公司,不约而同向影视公司抛出橄榄枝,希望借影视业的影响力光环注入新鲜血液。

3.电影投融资期待“新发展”

(1)电影投融资领域呈现融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多样化特点:

一是信贷支持模式逐渐创新。如抵押质押贷款转型信用担保贷款,聚焦电影单片转变为立足企业整体,形成“融智在先,融资在后”的业务流程,尝试普通还款加票房分成的还款模式。

二是各类投资基金加速介入。投资模式由传统的公司层面股权投资发展为项目投资、院线投资等多元方式,投资领域由集中在电影项目与电影制作层面转向企业战略投资和产业投资布局。当前,“私募基金+上市”模式在资本市场被迅速复制。

三是投融资平台日趋多样。目前,国内外的各大电影节、电影交易市场早已成为电影项目评估和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平台。此外,市场上还萌发了一些电影项目及人才的对接平台,如“制片线”、“当天贷”和“艺恩汇”等。

四是互联网金融成为新兴渠道。如阿里巴巴旗下“娱乐宝”通过投资与消费相结合的P2B信贷模式,为电影项目提供资金,并鼓励大众参与电影产业。基于互联网的众筹融资是电影投融资创新的另一“亮点”。普通大众以互联网为平台,集中多笔小额资金用来支持某个电影项目,伴随着电影融资过程,还可以依托社交网络进行市场营销。

(2)电影投融资领域还需进一步完善、发展。

一是在科学性上,仍缺乏基于数据分析的版权评估方法和风险评估体系。

二是在完备性上,符合电影融资需求特点的金融支持还不够健全。

三是在专业性上,集中反映为电影投融资的风险防控系统、“完片担保”机制尚不明晰。

四是在普惠性上,符合实际,灵活、开放的创新金融产品尚未起步。

“互联网+”下电影投融资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1.“互联网金融”为电影投融资注入新活力

在传统产业中,电影产业无疑是互联网金融介入最广、最深的领域之一。电影业本身具有的大量关注度和广泛的受众市场,同时,电影业与互联网金融在核心理念与价值功能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这是互联网金融能够全面介入电影业的重要基础。如今,在互联网金融崛起的背景下,电影业融资掀起了第四次浪潮即电影业互联网金融模式(前三次浪潮分别是外部资本投资、机构投资者和电影投资基金)。互联网金融为电影产业打造了新的融资中介,实现了资金流、信息流、内容流在电影业全产业链中的互联、互动,重构了电影业生态链。

(1)降低门槛,成本低。普通老百姓通过互联网也拥有了投资电影的机会与乐趣;规模较小、通过传统方式融资困难的小企业获得更多机会;利用互联网的传播特性,创作者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2)大数据更加公平透明,优化筹资效率。互联网背景使电影产品作为资产的信息更加透明,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开放平台的支持,以往以社交方式为主体的筹资行为可以走向公开,让筹资人获得更多的筹资渠道,从而优化筹资效率与资源配置能力。

(3)互联网基因优化升级了电影工业体系。互联网金融模式从内容生成到融资、宣传等方面,给整个电影产业链带来了变革,改变了传统的完全依赖于院线票房收入的较为单一的渠道。以“娱乐宝”为代表的互联网众筹模式使普通用户成为电影投资者。大众投资者转化为重要的观影消费者,增加了影片的持续关注度和观众参与度。

(4)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由于得到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使得信息交流、计算与处理的成本大大降低,买卖双方对目标资产有了几乎相同的了解程度,这将有助于双方在信息透明的前提下就目标资产的价值达成共识,其交易更容易达成。

(5)有效分散风险。电影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投资者数量增加,降低了投资风险;多个投资人同时对一个项目进行投资与管理,加强风险识别能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社会广泛参与,提高了营销效用,海量消费者的提前锁定大大降低了项目风险。

(6)传统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见表)。

表 电影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融资方式的优势

2.互联网金融开创了电影融资的“新模式”

(1) 互联网金融支持电影业融资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分类:其一从是否营利的视角,分为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前者又可以分为奖励性众筹与捐赠性众筹,其主要特征是投资人不能从其投资行为中获得货币化的回报,后者则包括部分众筹融资和大部分平台融资,其投资人与目标项目构成债权和股权关系,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报偿。其二是从融资平台的视角,分为众筹融资与平台融资,前者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向电影业渗透的金融中介,通过这个平台实现融资任务,后者是来自电影业自身的电商或渠道平台,他们利用自有平台实现融资任务。

(2) 电影业互联网金融平台除了在资金流方面体现出的大众化特征之外,其强大的信息流与内容流赋予其独特的优势:一是充分依靠大数据挖掘和信息流优势,二是首次实现了电影业在内容创作与分销商和消费者的全面互动。

■ 国色天香 孔祥涛/绘

中国电影投融资的创新发展对策及建议

“互联网+”背景下,电影产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构建科学、完备、专业和系统的电影产业金融支持体系,实现电影产业的优质文化资源和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以及新兴技术的深度融合,促进我国电影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深化体制改革,健全政策法规,促进互联网金融规制的规范化

互联网金融出现以后,加快了金融改革创新速度,为整个金融行业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但从金融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其所面临的风险不是减少了而是大大增加了。互联网进入金融领域也面临着对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的适应、衔接和遵循过程;而金融业务规则也需要在互联网环境下不断进行完善和优化:一是建议制订数据开放立法及政策,促进大数据产业及信息化发展规范相关协议和标准。二是加强信息化法治建设,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平台责任制度,促进互联网产业及信息化发展。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立法,由“监管”向“治理”转变。

只有互联网金融规制的规范化,特别是股权众筹模式规制的法制化推进,才能促进电影业股权众筹融资模式进入一个快速、规范发展的通道,特别是电影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的日趋成熟也将促进电影业融资链条的规范与优化。

2.鼓励主动探索,理顺电影投融资机制

(1)鼓励电影企业自身主动探索灵活多样的电影特色融资。要充分借鉴国外电影企业的融资经验,结合我国电影投融资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电影基金、植入广告、版权预售和互联网金融等电影特色融资方式。

(2)加强金融机构的电影金融产品创新。应针对电影企业的资产特征和实际情况,发展与其相适应的多种类信贷产品;以电影资产证券化为突破口,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各种层次、各种性质的电影企业融资的需要;发展多类型投资基金,通过电影产业投资基金,对重点题材与重点地区进行投资,通过私募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具备发展前景的中小电影企业做大做强。

(3)不断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推进无形资产评估评价体系建设,规范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和无形资产抵质押登记交易平台运作;加快建立电影产业担保公司,引导企业开展电影融资的专项服务;尝试建立电影金融中介平台,进行电影产业的交易信息集散、行业数据分析和国外市场调查等服务,实现电影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资源共享和互利合作。

3.加强数据的统计和管理,建立“大数据”支持的风险管理系统

“互联网+”下,数据的价值就好像海洋上的冰山,绝大部分潜在价值都在其表面之下。因此,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电影产业,首先要树立数据的价值观念,充分开发和挖掘电影数据资源,服务电影产业发展。一方面,要加强电影行业存量数据的统计与公布工作。另一方面,要挖掘互联网动态数据,将大数据技术与电影相结合,建立“大数据”支持的风险预警系统。

4.完善电影保险业务,有效控制电影投资风险

作为电影产业发展的重要中间组织——国内保险业,对电影业的介入仍处于“初级阶段”,主体不足,产品较为单一,无论是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以及保障水平,都不能与高速发展的电影产业相匹配。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考虑,国内电影制作的职业化程度较差,“完片担保”性质的险种风险很大。保险公司缺少专业评估机构,对风险也没有数据积累和历史经验可循,也缺乏可以胜任全程监控电影制作各环节并保证电影顺利完工的专业人才。

从操作维度考量,可行的方式是:鼓励保险业在已有的电影保险产品基础上,先推出更为细致、丰富、全面的基本电影保险。在此基础上再尝试为合拍片提供完片保险。这样可以全方位地保护电影投资方避免各种可能的损失,为各类金融资本进入电影业扫清障碍。目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具备开展电影投融资体系创新的业务基础,和建立“完片担保”的体制条件。政府可通过合理的扶持政策(比如设立风险准备金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在这些城市率先打造为电影产业服务的咨询、评估、担保、投融资与风险监控等各类专业平台,逐步建立“完片担保”机制。

5.实施产学研合作,开创电影跨界融合人才培养新机制

作为完善电影投融资体系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加快高质量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关键。因此高校应结合电影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制订该专业质量标准,探索规范的课程体系,不断引进和培养名师队伍,利用产学研结合的教学模式优势,培育既懂电影创作、高新技术,又懂金融运营的跨界复合型人才,以推动电影产业科学、健康、持续化发展。

6.顺应网络时代,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创业服务的新平台

(1)培育包括电影院校学生在内的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电影行业发展新的“发动机”。

(2)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上,还可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与电影相关的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3)加大政策扶持。适应“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简化登记手续,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

(4)完善电影业创业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和财税政策作用,对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影视企业给予支持,培育发展天使投资,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和服务。

(5)打造良好的电影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健全创业辅导指导制度,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培育创客文化,让创业创新蔚然成风。

(作者系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

■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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