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设计美学内涵初探

2015-07-07何慧云

科技与创新 2015年10期
关键词:审美意识艺术设计美学

何慧云

摘 要:在设计中,“美”的阐释有很多,每个人受到的环境熏陶、审美角度的不同,也会对“美”有着不同的理解。大师们对“美”描述时,也会结合自己的生活给出更具象的定义,通过对这些抽象定义的理解,具象定义能为设计打下理论基础,创造心目中最“美”的设计。

关键词:美学;艺术设计;审美意识;创作灵感

中图分类号:J0-0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5.10.021

1 美是情感在朦胧状态下的自由显现

“美”每天都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每当谈到美的事物,人们都会下意识地将认同感附加到谈论的事物中,认同事物的某一特征,这些特征使人们感到身心愉悦,甚至是发自心底的赞叹。比如,当人们看到一座中世纪的风格教堂,或许会感叹其结构和装饰的美。美,究竟是什么?是形式上的构成?还是人的精神诉求?或是两方面的结合?一直没有标准的答案,只能凭借人们的喜好,判定一件事或物在认识体系中是美还是不美。对于美而言,缺乏一种群体意识上的认识。美是在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的,不是即时的体现,具有时间跨度和空间维度,美的事物可以从古代到现代,跨越千年而魅力不减。美不是一种确定的状态,不是一种固化的东西,是事实动态发展在公众情感上的影响,且这种情感始终无法描述,是一种朦胧的状态,这种朦胧是自由、不受约束的。在这种状态中理解美,思路会拓宽,从而更好地体验美的东西、美的状态。

2 设计是一种创造性活动

设计是研究“人与人造物”“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设计美学追求的是三者的完美统一、和谐发展。

设计美学与艺术美学有区别,但却始终脱不了联系。设计是为了满足人的生活需求而进行的合理造物活动,整个造物过程都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物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单一的造物活动仅仅是对一个物体进行雕琢,是用形式美的法则全力表现一个物体,造成后虽然很美、很动人,但在功能上并不一定适合人们使用;它的美或许用了很多的名贵的材料,目的是为了展示,没有考虑人与自然、物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华而不实。设计美学追求的是造物过程中方方面面的合谐,这种和谐状态一旦达到完美,就是一件好的产品、一件美的产品。这种美体现了人文关怀,对他人、对自然和对其他产品都有一种关照。比如现代设计初期的产品,单纯的几何造型特别适应当时的机器化大生产,在短时间内生产出了很多适用的产品,为战后提供了很多民生产品。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这些产品很美、很真、很善。

3 设计追求的功利是具体的、现实的

艺术追求的功利是观念的、形态的,而设计追求的功利是具体的、现实的。功利、功名利禄,多含贬义。但三国魏何晏的《景福殿赋》中提到:“故当享其功利,后世赖其英声。” 因此,功利可理解为功业所带来的利益。功业,是人们通过精心经营、努力实践而创造的效益,是一种积极的影响。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形式,也是人类改造世界的一种方式。经营艺术追求的功利即扩大作品在思想层面上的影响、反映当地社会生活和更加满足人们精神需求和意识形态上的要求。这种作用在观念上的功利通过不同的形式展现在人们面前,是一种形态化的语言。相比之下,设计更趋向于将实际的问题通过功能整合,并配合一定的形式最终形成一个具备一定功能的实物。该实物在设计之初就具备了明确的目的——解决实际问题。

4 设计师的审美意识

审美活动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感性评价。人的审美意识起源于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过程中。自然物的色彩和形象特征,比如清澈、秀丽、壮观、优雅和净洁等,使人在作用过程中得到美的感受和体验,且人也按照加强这种感受的方向来改造和保护自身的生存环境。在对自然和生存环境的改造中,人们发明了工具,也产生了设计。从最普遍的观点看,审美意识存在于所有人的头脑中。但一个创造美、营造美好生活的人——艺术设计师,其审美意识应得到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将意识作为出发点,艺术设计师应具有审美明意识、潜意识和下意识。明意识指的是艺术设计师积累的审美经验,比如阅读过的书籍、图片,听过的讲座等,是一种自我认识,并非本能;潜意识是指潜藏在人们一般意识下层的一股神秘力量,是相对于“意识”的一种思想,艺术设计师的审美潜意识是经过长期修炼后的一种积淀,这种积淀平时并没有特别的体现,但遇到敏感事件时,比如遇到审美客体的激发,能瞬间爆发强大的创作欲望,这类敏感时间既是灵感,也是爆破点,需要平时好的审美的积累,比如多看大师级的作品;潜意识是人心理上潜在的行为取向,而下意识仅从心理学的意义上看,即人的不自觉的行为趋向,艺术设计师需要审美潜意识激发灵感,更需要下意识地将灵感表达处理,可能是一种即兴表达,比如一些书法家、画家常需要在喝醉时才能创造惊天动地的作品,这些是他们下意识的行为,源自他们内心对生活、对艺术一种真实表达。

5 结束语

设计以创造性的活动解决问题为目的。如果除去策略等思维层面的设计,设计过程中的“物”是人类解决问题的载体,要想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需要一个“漂亮”的设计载体。设计美学正是指导人们如何使这个载体更漂亮;但在“事”的层面,更好地解决问题的第一要素不是物的形态美,而是要更有效率地达到目的。此外,低效率、杂乱无章和毫无章法地达到目的,即解决问题时一塌糊涂,此设计也不会具有美感。因此,设计美学要符合设计中所要求的“合目的性”和“创造性”的双重属性,这样设计之美才更有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忠奎.漫谈设计美学[J].美术大观,2013(08).

〔编辑:张思楠〕

猜你喜欢

审美意识艺术设计美学
印花派对
纯白美学
谈高中美术教学渗透健康审美意识之优化策略
世纪末的赞歌——比亚兹莱插画艺术风格分析
浅论日本文学中的“物哀”倾向
于坚文学作品中的审美意识价值体现
书封与现代艺术
春食色彩美学
“妆”饰美学
河北师范大学艺术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