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审计工作实效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2015-07-06
凤翔县审计局2014年,共对49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投资总额1.49亿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造价1.21亿元,审减工程资金2082万元,审减率为14%,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
一、审计项目计划全覆盖
根据全县机构编制,凤翔县审计局建立完善全县审计对象数据库,在年度审计计划制定中,以“审计项目无重复、审计监督无盲区”为目标,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2014年初,将全县预算单位和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基本情况全部录入信息平台系统,建立了项目库管理模块,根据历年审计情况,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重点部门年年审,普通部门三年一轮审,所有单位已审、未审和必审的情况在项目库管理模块中一目了然。同时,每年对全县187个审计对象开展为期一周的民意调查,根据群众意愿和情况反映,并在广泛征求县级所有领导、人大专委、政协常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全方位的审计监督。
二、财政预算审计全覆盖
一是围绕全口径预算开展审计。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执行审计范围,促进完善预算体系框架,推动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整改结果有落实的全过程预算决算审计监督制度。
二是围绕预算再分配开展审计。将财政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预算追加变动的规范性作为审计重点,对财政局具有二次分配的经建、农财、社保、事财、综合等专项资金进行延伸审计,促进预算刚性约束,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
三是围绕财政资金绩效开展审计。紧跟财政资金流向,围绕政府和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点资金开展审计,通过揭示公共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闲置沉淀等问题,管好增量资金,激活存量资金,促进财政资金挖潜增效保安全。
四是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开展审计。重点检查公款支出、公务消费、奢华浪费建设、“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情况,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从2013年审计和调查看,全县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639.1万元,同比减少478.9万元,下降22.61%。
五是围绕资金使用加强对预算单位的审计。每年确定财政资金使用多、规模大的10个预算单位和5个镇,开展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使财政资金的审计面达到40%以上。同时,针对预算单位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机制、制度、管理上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三、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扩大投资审计覆盖面。结合《宝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该局先后出台了《凤翔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工作意见》等3个规范性文件,对工程投资建设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或无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县发展改革局、住建局、财政局及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工程造价最终结算。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拓展投资审计领域。在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该局把重点放在核实工程造价的真实性上,同时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对县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立项批复,及时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台账,详细记载每个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及建设进度情况。同时,审计人员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的增加子目和变更子目进行现场勘察,并利用照相、录像、丈量等手段,对项目原始地理地貌和变更新增情况进行测量和现场取证,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真实合理性。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投资审计基础。凤翔县投资建设项目涵盖工农业生产、民生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既要熟悉各行各业的政策规定,又要精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定额规范,还要掌握工程建设的国家设计标准要求。为此,凤翔县审计局选派审计业务骨干赴审计署、省厅、市局参加培训学习,使审计人员熟悉掌握工程审计的技术方法,并从社会上招聘2名熟悉工程预决算的专家人才,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同时,利用审计软件开展审计,提高了审计效率和质量。
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一是在“逢离必审”的基础上,细化任中审计。实施新任领导干部“提前”审计,即:在确保审计范围内的主要领导干部三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审计的基础上,对部分新上任的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满一年即开展任中审计,监督履行职责情况,以前移审计关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屡审屡犯”部门“定期”审计,即:将“屡审屡犯”的部门列为重点审计对象,每年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定期审计,直至问题彻底整改,达到以审促改的审计目的。
二是推行乡镇党政领导一并式经济责任审计。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从重大决策、目标任务、政策执行、债务管理、财经纪律、廉洁自律等开展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并按照党政领导的职能职责和各自实际承担的经济责任,分别进行审计和评价。2014年共审计7名领导干部,其中党政领导4人,事业单位领导3人,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7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56万元。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权力运行、服务宏观管理、促进惩防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管理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已成为干部管理监督部门手中的重要“检测器”、“监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