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与人格中的美学形成
2015-07-05李建平
李建平
书法教育是美育教育的主要手段,书法教育通过对书法作品的书写、想象、发挥、章法本身极具美的因素。它蕴含着点画质地美、线条姿态美、字形组合美、章法布白美、神采气韵美、节奏律动美、形式丰富美、风格独特美。鲁迅先生说得妙:“书法不是诗却有诗的韵味,不是画却有画的美感,不是舞却有舞的节奏,不是歌却有歌的旋律。书法可以帮助学生陶冶性情,培养丰富感觉意识和情绪意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去俗取雅,去粗取精,形成较高的审美水平。书法的练习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感受美、探索美、领悟美和表现美的过程。在懂得了什么是美,就能够有意识地、自觉地用美的眼光审视周围的人和物。
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国粹,上千年来无数文人雅士为之醉倒,不断探索,当前国内外广大书法爱好者更掀起学习和收藏书法的热潮。书法艺术以它独特的审美功能和人文情趣滋养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尤其自汉以来,隶、楷、行、草等字体的相继出现和演变,对人的人格造就和品性浸染起到及其关键的作用。可以这样说每一种书体都体现着一个时代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特征,每一个书家都用作品诠释了作为时代主体的精神气象,甚而每一点画都沾染携带了彼时历史背景下的人文基因。概而言之,书法艺术与人格中美学形成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我从事书法教学不长,学书法的时间也不长,但我感悟到,我写书法和在欣赏书法时,对人的审美有很大的促进,在此谈谈书法艺术在人格形成中的美学意义。
人有坐卧睡立,书有横平竖直,这是基础架构;人有胖瘦高矮,书有方圆斜正,这是形貌;人有美丑善恶,书有刚柔险绝,这是质性。从这三个方面,便可知晓书法艺术与人格即人之心理、性格、精神、气质等到是有一定的对应关系的。从美学角度而言,无论坐卧睡立、胖瘦高矮、皆有美的价值取向,书法艺术亦然。
欧体,有俊秀之美,书法史早有定论,唐欧阳询楷书颇具俊秀之气,其字如弱冠少年,俊朗清秀、体格端美、眉目可人,且不乏阳刚,《九成宫》一贴便是最佳佐证,时至今日仍备受推崇。
柳体,有刚健之美。柳公权之书法刚健有力、骨气横生,除结体颇有法度之严谨,其笔力亦是令后来习书者望尘莫及,不但方便遵健,其整体之碑刻效果几近完美,据一些资料推测,此公彼时为人颇有原则,这正是柳字精神。
颜体,有敦厚之美。如果说欧字如弱冠少年,则柳字如风华正茂之中年男子,浑身是劲。那么颜字就是年迈长者,其豪侠之气已退,其刚猛之风无存,其偏狂之性不在,所剩为温良敦厚之长者风范,形体无巧稚,其神无轻扬,憨笨之中流露出的是大巧若拙,老子曰:“大辩若讷、大智若愚。”这用来形容颜字是最适合不过。然作为实际的历史人物,颜真卿无论从政为官,还是待人接物,或是教化后生,一切作为均从其字可以悟道---温和厚道。
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潇洒飘逸,比若美女,堪称千古一绝。王羲之时在魏晋,常有“盛唐气象,魏晋风骨”之说,晋人“士风”颇盛,读书人整日以酒助兴,流行清谈,放浪形骸,作为文学家和书法家的王羲之不免受此风气影响,潇洒自如,超凡脱俗。
毛泽东书法可謂旷古绝今,有豪放之美,倒不是因为形体之怪异和独具一格,实在是因为其书法精神之豪放霸气,那鲜明的个性特点和字行间之伟人气度并不是谁都可以效摹的。
从以上书家作品细琢磨,可以知道,凡一家之书果成气候,必然有其独特的美学意义。书家的个性凛赋、时代烙印,家世渊源,学问修养皆在其中,这就是本文所旨:举凡书法艺术,皆与书家之人格联系在一起,换言之,书法艺术对人格的形成是极具美学意义的。
书法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往往能激发起人们感情上的共鸣,给人们以精神上的享受。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下书法艺术,愈来愈得到人们的喜爱,而对书法艺术的欣赏,已成为许多人共同关心的问题,对于学习书法的人来说,对书法艺术的欣赏不仅可以陶冶情操,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加书法艺术修养,提高我们的书法创作水平,提高我们的审美水平。
书法作为一种高层次的艺术创作,是书家情感的真实流露,也是书家生活阅历、艺术修养、文化修养、审美眼光、人品个性的综合反映。我体会到要提高自已的鉴赏、审美能力,就要不断提高自已书法的功力。所以,不断提高自已书法的功力,是人格中的美学形成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