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审丑美学初探
2015-07-05汪静
汪静
庄子博大的哲学思想中包含了及其深刻的美学思想,在整个美学思想里,庄子从对立的角度同时探讨了美和丑。庄子对于丑的审视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国文学艺术中可谓打开历史之先河,具有开创性价值,对研究庄子审丑美学意义深远。我们发现美学思想的光辉在庄子哲学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虽然《庄子》全书没有专门提及庄子的审美思想。庄子以道家之法尤其关注审丑的表达方式,且审丑内涵极为大胆丰富。在庄子审丑美学中使人们体会到了如何使“丑”转向“美”的思考方式,庄子强调人们不应矫揉造作,而应“法天贵真”,应该以“德”来内充外在的丑陋,通过“心斋”“坐忘”“虚静”而步入“道”的精神境界弥补,影响和净化内在的鄙陋。庄子美学更多的关注个体生命逍遥的豁达与畅通。那些庄子笔下“不食五谷”“吸风饮露”的圣人,都是不受外物的浸染,有着冰雪般肌肤和充满“无己”“无功”“无名”,精神上的绝对自由的圣人。庄子笔下的人物除了这些内外兼修的神人、圣人外,可我们也会发现,在庄子的思想里也有不少外美内丑、外丑内美的人物存在,他们或逍遥自适,或在精神上超越自我,及其自由和闲适。这些人物的出现绝非偶然,他是美学研究的重要体现。万物所展现给审美主体的美感,有些是自然本真状态的呈现,而另一些则是以“巧夺天工”般精湛技术的加工。自然本真的存在也好,人为的雕琢也罢。在庄子那里,他追求的是万物的自自然然。在他看来,自自然然的东西总是散发着美的光辉。庄子尤其追求审美之自然。“自然”一词并非始于庄子。老子《二十五章》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在老子那里是“道”的本性,“自然”与“道”同一,离开“自然”,“道”将不能存在,而离开“道”,“自然”也将无法存在。可见,“自然”一词在老子那里就已经不仅仅指自然界了,而是指事物本身以其本真状态存在的方式,是本然、天然,是自然而然、自自然然之意。陈望衡先生曾说:“……鸟按其本性飞翔在天空,鱼按其本性遨游于水里。只要人不以自己的意志去改变它,它的存在就是合理性的存在。”[1]《庄子》一书中,“自然”一词出现了8次,与老子所讲的“自然”含义基本相同,是与“人为”相对的。庄子所提及的“自然”包括客观世界,非人为的天然,自然而然的不受外界干扰的事物内部发展规律。而庄子的“自然”更多的是强调保持事物的天然属性和自然而然的本真状态,反对人为和人工穿凿。庄子继承了老子“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不过庄子把老子的“道”及“法自然”重点放在人生论上。在庄子哲学中,“道”贯穿于庄子哲学的至高境界。“自然”生于“道”,又是宇宙精神的象征,从自然的本真状态到宇宙赋予生命个体的精神使得人与自然得以和谐友好沟通。就“自然”一词来说,庄子书中并不是很多,“道家尚自然,此义尽人知之。然道家书莫先于《庄子》,而《庄子》内篇言及自然者实不多。《德充符》:‘常因自然而不益生。《应帝王》:‘顺物自然而不益私焉。仅两见。似庄子心中,自然尚未成一特定之概念。庄子之所谓自然,不过曰顺物之自然变化,不复加以外力,不复施以作为而已。”[2]而从宏观上去理解《庄子》,它无处谈及的不是关于自然的问题,同时钱穆先生在这里把“自然”在庄子那里的本意讲得再确切不过了。庄子所说的“自然”,是从大自然中提升出来的本性,而大自然的本性理所应当也是人的本性,因而庄子所说的“自然”有更深层次的含义:“自然”也即人之本性。庄子没有明确告诉我们什么是他所追求的自然之美,只是提到了“天地有大美”,而这种天地之大美也就是自然美。何为“大美”,“大美”也即是天地的自然性,也即是说是自然之道,就是内在于天地之中的自然的灵魂所在。庄子间接地从“庖丁解牛”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但要顺应自然,更应当合理地通过自身对事物的反复实践,从而去更好地适应自然,使那些不完善的具有缺陷的对象变得更加符合审美的客观规律,这是庄子提倡的自然之美的精髓所在,也是庄子能在这个层面超越老子的最大法宝。二庄子规避违背天道之丑,追求事物自然本真的存在,对于违背自然之美的矫揉造作痛恨至极点。《秋水》曰:“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邯郸学步”这一故事不考虑自己的特点,盲目因袭,不但学不到别人走步的绝技,反而连自己以往自然的习惯步伐都忘得一干二净。“丑女效颦”这一故事中,丑女见西施皱眉很美,于是极力效仿,以为自己也和西施有一样的效果,殊不知,不见其美,反见其丑,违背了自己自然的模样,只知道西施捧腹皱眉很美,而不知道美的原因何在?仅以为只有捧腹皱眉就是美的表现。为什么西施捧腹皱眉很美,而自己这样做则丑呢?原因在于丑女不分时间、地点、场合、趋赶时髦的恶劣作风,而就是这种作风淹没了自己的个性特征,使自己的自由生命受到极大限度的约束。庄子审美观重自然,其核心是在处理天与人的关系上。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说:“……由宇宙论到人生论,第一步便是天人关系论。”庄子反对任何违背自然的人事活动,主张“与天为徒”、“天人合一”。这里的“天”即自然天性,也即人自由的本性。“人”即“人为”,人为必有損天性,因而人只有摒弃对自然的一切违背行为,才能获得自由的天性,而追求人的自由天性是庄子美学思想的主要内容。“在《庄子》一书,‘天字共出现655次,其中单音词174次,双音词或词组481次。‘天地93次,‘天下286次。”庄子之所以反复强调“天”字,其实也就是为了阐述其重自然美的审美理想。“天”是外在于人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真状态,不能因为主体的力量而使之与“道”相脱离。“天”即自然,是万事万物自然而然的状态或人自由的自然天性所在。天是宇宙万物的本质,更是人存在的价值所在。在庄子看来,仁义礼智、道德规范以及个体的贪欲杂念,摧残着人的自然天性,而导致了个体的不自由乃至人性的失落。因此,庄子大力反对一切人为的违背自然天成的规章制度的束缚,将“自然”看作仁义道德的对立面,力求恢复到人性自自然然的本真状态。而作为个体,不应当违背自然,而应冲破名缰利锁的束缚,勇于顺应自然,只有超脱了现实的束缚,与自然天道相亲相和,才能拥有自由充实的精神生活,使人的自然天性自由地无拘无束地发展,一切自自然然的原始天成状态就是最美的状态,而破坏天然状态的人为方式就是丑的不自由的恶行。通过《秋水》中北海若所说的内容可见,如果说美是个体所获得的生命的一种自由,那么丑则要反自由。“从人类审美意识的发展进程看,对于美学观念中“丑”的研究都标志着审美意识的进步。正是由于不和谐和不稳定因素的加入,促进了从古典美学向近代美学的发展,古典美学的否定和近代美学的产生也以丑的因素为契机。”因而研究“审丑”对美学来说仍然是重要的课题,具有极大的意义和价值。
【参考文献】
[1].陈望衡.中国古典美学[M].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33.
[2].钱穆.庄老通辨[M].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2月第二版.426.
(作者单位:贵州省安顺市安顺学院)
(责任编辑 刘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