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支持社会保障建设情况调查
2015-07-05颜宝珍
□文/颜宝珍
(中国人民银行尚志市支行 黑龙江·尚志)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内容,地方财政是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加强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才能减轻居民个人的自我保障压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才能启动内需消费。
一、尚志市地方财政支持社会保障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尚志市社会保障资金的预算管理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资金,直接列入政府经常性预算管理;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不纳入预算内管理。
(一)财政预算资金的社会保障支出快速增长。根据表1的数据,2010~2014年尚志市社会保障支出额和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不断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率普遍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增长率,财政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表 1)
表1 尚志市2010~2014年财政预算资金社会保障支出情况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规模不断扩大。2010~2014年间,尚志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快速增长且增幅与社保基金支出的变动密切相关。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部分,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三)对困难弱势群体的财政补贴支出不断增加。2014年尚志市社会救济各项支出保持较快增长,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幅和占比均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快速发展。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地方财政对推进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尤其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二、地方财政支持社会保障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仍然较低。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结构看,2014年尚志市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仅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7.11%、当年GDP总值的0.93%。与此相比,发达国家用于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例基本都在10%左右甚至更高。地方政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最主要责任主体,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占比明显较低,社会福利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很大。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规模看,2010~2014年尚志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均增长率16.10%,支出年均增长率19.49%,收入年均增长率比支出年均增长率慢3.49个百分点。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按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别管理运营模式的要求还有很大缺口。截至2014年末,尚志市养老保险基金累计余额28,179万元,其中社会统筹基金余额-17,017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累计余额40,419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缺口达17,017万元。而中央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中长期发展进行基金储备,对当期社保基金的缺口没有补足作用。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城乡融合度的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进一步增大。
(三)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缺乏稳固财源。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看,尚志市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主体税种相对缺乏,全额留归地方的地方税种中只有营业税收入占比较大、税源较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偏高。2014年尚志市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2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2%。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缺乏稳固财源,使社会保障制度缺乏长期稳定运行的资金来源基础,依靠地方财政难以完善全民保障体系。
三、加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建设的建议
(一)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挖掘财源,并形成社会保障支出的逐年增长机制,有利于改善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比例较低的问题。一是削减不合理的行政管理费,控制一般性行政开支,规范公车消费、公款消费,取消不合理职务消费;二是改变财政投资的着力点,削减经济建设支出;三是支持第三产业和农村服务市场发展。加快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性服务、休闲旅游、房地产、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完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措施,疏通农村商品流通渠道,引导物流企业、超市将营销网络扩展到农村,提高第三产业对地方财政的增长贡献率和营业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
(二)社会保险基金收费项目“费改税”。开征社会保障税取代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五大收费项目,有利于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解决社保基金筹资统筹力度不够、统筹效率低下问题。一是遵循公平税负原则,科学设计社保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目、征收管理制度;二是在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部分社保税进入个人账户,考虑个人账户资金的增值保值问题。
(三)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明确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事权责任;二是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建立严格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准入机制,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随意性,突出重点;三是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付制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根据地方的社保基金缺口情况和地方财政收支状况对社保基金进行适当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