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学音乐的教学方法
2015-07-04迟洪义
迟洪义
音乐是抽象的听觉艺术,音乐教学是一门技能课程,人的声音千差万别,教学方法也可能有很大差别,这完全符合音乐教学规律。但是,小学音乐教学应该有统一的教学方法,研究和确定教学的方法是为了在小学音乐教学过程中规范教学行为,完成教学大纲的要求。
一、坚持实施美育的原则
音乐教学是实施美育的重要手段,在对学生进行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审美旨趣,培养他们追求真善美的志向,塑造自己的审美的人格,对于人格来讲是指性格、气质、习惯、适应能力、志向等的集中表现,人格健全的人有正确的人生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善于适应环境,人际关系良好,不以自我为中心,遇事善于客观地分析,有解决矛盾或困难的能力和毅力。人格健全的人学习成绩良好,工作效率高。德育是绝不能替代美育的,音乐本身具有社会政治功能,一首好歌对塑造人生观十分重要,所以音乐教学应始终不渝地坚持思想性,贯穿爱国主义和品德教育的内容,使学生在接受音乐教育的同时,塑造具有高尚品格和情操的一代新人的完美人格,“以美为善”、“以美辅德”。
二、坚持素质教育的原则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要不断地锻炼学生的观察力,使他们能持久深入细致地观察,并能发现平常人容易忽略或不太容易发现的问题,不把精力分散于盲目无意义的活动上。锻炼学生善于想象,要求他们背熟歌词,鼓励学生演唱,敢于走上舞台。
音乐是全身心活动的过程,包括神经、肌肉的协调运动,如歌唱呼吸的锻炼对腹肌、横膈肌、肺活量、面部肌肉和下颌的锻炼,这样的运动对健康体魄的形成至关重要,因此素质的培养是音乐教育的重要原则之一。
三、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在教学中,每个练习、每个歌曲都要有严格的要求。不管学生有多么好的噪音条件,练习一些力所不及的作品,急于求成,都将导致失败。练声时要找最简单的歌曲练习,先给学生最简单、最基本的练习,然后逐步加入一些技巧性的练习,在声音训练中,始终要求自然、自如,要求音色的优美和声音的灵活性,不强迫学生过早地发展音量。
在教学中,进行基本发声练习时,必须抓住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紧紧把握好歌唱呼吸的训练,没有正确和良好的呼吸基础,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声音。
在音乐教学中不要脱离学生实际水平,要耐心地肯定他们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在进步的基础上不断的巩固,并提出新的要求。
对待学生存在的问题,要科学细致地分析,分出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注意轻重缓急,一个一个问题的解决,主要矛盾解决了,其它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四、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
音乐集体课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是一种普遍的形式,它对解决声乐教学中的普遍问题,如基础知识共性的技巧,学生之间相互借鉴能力的锻炼等诸方面很有益处。但是每个人的嗓音条件千差万别,音乐教学中因人而异的针对性更为重要。在教学中涉及到整个身体素质、智力和精神境界,进行有意识的培养和训练。
由于条件的差异,教师要重视他们的条件并发展条件,所谓学习歌唱的条件,首先学生应有富于乐感的听觉,好的听觉能准确想象音高和鉴别声音,乐感好的听觉反应灵敏的人,意味着有一定的条件。如果仅有很好的嗓音,而听觉不灵敏,甚至听不准音,这种条件就很难说是好的。因为这种辨别声音的能力是先天的基本条件,相反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嗓音不是绝好,经过训练和个人的努力,会有很大進步。考察学生的听觉应在没有伴奏的情况下唱一首歌曲,要求毫不吃力地演唱并且自如、松弛、流畅、音质纯正。
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必须防止千篇一律的刻板式教学,发展个性要避免雷同,在教学中发展每个人的声音,而不要改变本来属于他们自己的声音,或按照某些模式、改变成一种音色,最终改变天然条件的做法是极有害的。音乐教学是制造“乐器”的过程,先制造出人歌唱高质量的“乐器”,再用它演奏优美的乐曲。乐器是各种各样的,不分材料和种类,只作一种乐器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