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能力的培养与形成
2015-07-04浦建兴
浦建兴
安全防范能力是一项人们需要在后天的学习中习得,并通过实践训练来巩固的心理特征。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能力的形成发展也不例外。对中小学生来说,其心智发展还未完备,社会经验缺乏,更需要通过学习、实践来培养掌握安全防范的能力。
概括而言,从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的顺序阶段来划分,中小学生需要具备的安全防范能力有:
1. 对存在安全事故、危险环境的预判能力。即中小学生要对日常生活、户外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将会发生的安全事故、危急情况要有一定的判断。如外出独自行走、独自呆在家里、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在河边行走,甚至小伙伴之间的嬉戏玩耍,如果对其中有些行为后果没有预测能力,会产生不良的后果和事故。
2. 对日常生活、活动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中小学生对周围发生了某些安全问题或陷入某种困境,要有能冷静地想出应对办法的心理素质。在安全防范学习培训中,要培养其对发生在身边的危险状态的应对能力。例如,集体活动中与集体走失了怎么办,外出游玩迷路了怎么办,同伴落水、发生火灾怎么办等。
3. 遭遇困境后寻求帮助、事后处理的能力。中小学生的身心在发展过程中,对某些安全事件难以应对,要学会如何寻求帮助,这也是一项重要的防范能力。例如,在马路上被抢了、遭遇性侵害了,该怎么办?中小学生要通过有关知识学习、场景演示,来掌握这些能力。在日常安全教育中,要使中小学生明白,由于自己的这样一个年龄阶段心智和体力的局限,遭遇到灾害事故,孩子首先要自救,或是寻求帮助,而不是去救别人。
从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的区域来分,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要掌握的能力有这些:
1. 居家安全防范风险能力。一般情况下,家长不能让12岁以下孩子单独在家;对年龄小的孩子要告诫他们在家中不玩火、不接触电源,不要随意攀爬窗台、阳台。要通过在家里一些禁止行为的教育,使孩子掌握居家安全防范风险能力。
居家要特别注意防孩子坠落。现在许多家庭都主进了高层和小高层建筑,孩子如何避免高空意外,值得家长关注。家长要做好阳台、窗户加固的安全防范设施,要反复关照孩子,不要攀爬阳台、窗台,不要在顶楼附近玩耍。
对年龄较大的孩子家长要教会他在家中安全用电,掌握科学使用家用电器的能力。家长还要教会孩子独自在家应付陌生人的能力,以防被骗、被抢。
2. 外出安全防范风险能力。我国每年有35000多名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由于交通事故或意外导致受伤或死亡。从上海的情况来看,常住人口少年儿童伤害发生率为6%,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二位死因。因此,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掌握外出安全防范能力极为迫切。
孩子外出时,要告诫孩子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在铁路沿线、有轨电车附近玩耍,不向列车、高速公路抛物。要孩子切记夏季不去河道、水塘游泳,不在无大人监管情况下在水塘、水池边嬉闹。
3. 公共场所防踩踏风险的能力。对于10~18岁的未成年人,独自出行虽然可以培养他们的独立处理遇到的问题的能力,但也应该进行限制和引导,不提倡孩子独自去人员聚集场所、过于拥挤的环境,以免发生踩踏之类的伤害事故。与家长去或独自去人员较多的场所,要告诫他们不要在拥挤的人群中间行走,应靠边走;如没有年轻的家长陪同,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在户外活动,不要脱离家长视线,对小学生尤其如此。
目前学校、家庭主要关注学生、孩子的书本学习知识能力的培养,而较少关注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的培养。为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的发展,学校、家庭和社会各个方面都要关注学生安全防范能力、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和形成。
一、学校对学生安全防范能力的教育培养
学校有规范教育的优势,中小学生通过学校课堂学习,可比较完整地理解、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当然,在学校教学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学校相关安全防范能力的教学培训。应根据中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学习认知能力、责任能力特点,对需要学生掌握的安全防范能力进行分类教学。法律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人。根据我国中小学校的教学阶段的划分,安全防范的学习培训设置可按4个阶段进行: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
对学生安全能力的培养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相关活动,培养相应的安全防范的能力。
例如,在小学二年级开展的安全实践活动,要求体育课跳完绳不能拖在地上走;鞋带散了要学会自己系,防止绊倒;上下楼梯要跟着前面的同学靠右行走。小学一到三年级学生要学会自护、避险和求助;四到六年级需学会对意外伤害的预防处理;初中学生要会应对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的自救。
2. 各阶段安全防范的培训内容可能相似,但要根据学生年龄不同、认知的能力不同,培训内容也要呈渐进性。例如,同样是交通安全的培训,小学低年纪主要涉及过马路和乘坐私家车时的安全细节;小学高年级可设置乘坐公交车、轨道交通、电梯时应注意的事项;初中的培训可提高到骑自行车的安全,以及遇到交通事故时应采取的处理办法。对高中阶段的學生,则要提升到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的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3. 学校可按照中小学生实际学习、生活的活动空间,来安排相关的学习培训内容。即可按照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在学校、在家中、在社区活动4个板块展开。
4. 通过课堂学习后,还有针对相应的内容进行模拟训练、实务操作,这样才会使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得以形成。例如,在学习火灾逃生的相关知识后,应进行逃生演练;可布置回家作业,要求学生根据自己家或住所的情况,设计家庭火灾逃生路线图,以巩固学习内容。
二、家庭对孩子安全防范能力的教育培养
在我国平均每年近5万名少年儿童因安全事故而丧命,即平均每天近150名,而其中44.5%的伤害事故发生在家中。家长作为中小学生的监护人,也是其安全防范的第一责任人。
润物细无声,父母的行为是潜移默化的,父母家长是学生的第一老师,家长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1. 对中小学生需要养成的安全防范习惯、形成防范能力,家长随时随地的指导是最有效的。家长在日常生活、孩子户外活动中,要时刻考虑孩子的安全,要不断叮嘱其注意安全,并对其进行演示和示范,在具体场景中对其进行讲解,让其掌握实用的安全防范技能。
例如,与孩子一道外出购物,要教育其结伴而行;在问路、向服务中心询问有关事项时,可训练孩子报告、求助习惯。看到马路上有关事故等情形,要告知孩子如何应对处理。孩子独自一人出行一定要让其携带手机,或佩戴小型定位器,并告诉孩子独自一人遇到险境时如何应对,可告诉他遇到险境、遇到有人侵害,可到店家躲避,或报父母、报同学、报警察,或找居民小区、单位门卫保安、店家人员求助。
2. 家长可通过安全防范、应对安全问题的游戏活动,让孩子掌握有关安全防范能力。可以给孩子一张到达某地的任务单,上面有相关的提示,孩子根据提示和地图寻找到达目的地的路线,要自己穿过一些马路,走过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家长、监护人完全不插手,只是在旁边暗中观察和保护。这个活动可以使学生们明白,要安全,就不能鲁莽行事,遇到安全问题要会及时求助。
3. 家长还要培养学生在陌生环境中独立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的能力。可以在日常活动中设置些障碍,如说好在某地会遇到某人,结果某人没有出现,考验孩子如何应对,这可以培养孩子面对安全问题的临场应变能力。
4. 要细致观察孩子的情绪和日常行为,防范孩子厌学产生的安全事故、极端行为。孩子的心理安全也很重要,特别对许多学习有困难的孩子,他们的心灵更需要得到家长和老师的呵护。对孩子考试成绩不理想,家长不要一味地责备、奚落,使用粗暴的言语加以训斥,这样会很伤孩子的自尊心,应该和孩子一道找原因、想对策,帮其重新树立起学习的相信,防止孩子因厌学、产生抵制情绪而导致极端行为,甚至发生事故、悲剧。
5. 要引导孩子谨慎交友。随着营养改善,青少年身心发育期不断提前,社会环境日趋复杂,接受的网络信息也鱼龙混杂。特别是放寒假和暑假期间,许多孩子离开了依恋的校园环境,没有了玩伴,他们容易在社交网站里寻求伙伴,这就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因此,家长要对其正确引导,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让其学会谨慎交往,避免防范性侵害等事件发生。
三、社会对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能力教育培养
知识化为能力是和完成一定的实践联系在一起的。为更好培养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发生、违法犯罪侵害,全社会要有加强青少年安全防范的氛围,各方面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进去,为中小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使其提高防范能力。
尤其是安全防范的主管机构,即各级公安机关要重视。各地公安机关有许多好的做法,如有的公安机关设立公民警校,在节假日让中小学生参加公民警校的安全防范课程的学习,掌握有关青少年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让孩子们当“小交警”,组织他们上路体验交警工作,通过角色互换提升他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并通過“小手拉大手”辐射到家长和其他市民,使全社会形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氛围。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全国各地基层公安机关要定期派人员走进中小学校进行安全防范宣传、消防演练等活动,这对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能力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