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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底能不能生孩子

2015-07-04高原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5年7期
关键词:合作原则句法

高原

摘 要:“他又生了一个孩子”是日常生活中看似不合逻辑但人们却广泛使用的表达,这实际上折射出一种文化现象,本文将从最基本的句法语义、语用学的合作原则和语言哲学的意义理论三个方面对这一表达进行分析,旨在肯定该表达的合理性。

关键词:句法  合作原则  意义理论

生活中人们常会听到“他又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表达,尤其是“单独二胎”政策实施以来,在那些多年不见,再次相逢的朋友之间常说。也许在生活中我们对此习以为常,不曾留意,可是写下来却会发现“他”怎么会又生了一个孩子?“他又生了一个孩子”显然是说他和他的妻子又生了一个孩子,孩子肯定由母亲分娩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用这个“他”呢?男性不可能分娩是不争的事实,显然这个“他”就是问题之所在。但是,如果说“她又生了一个孩子”或者“She gave birth to a child”的话,众所周知也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本文将从句法、合作原则和意义理论等方面对“他又生了一个孩子”是否合理展开一系列的讨论。

一、句法分析

赵元任(1979)指出:“汉语句子中主语和谓语的语法意义是主题(topic)和述题(comment),而不是动作者(actor)和动作(action)。”他还指出主谓结构的句子在汉语中,即使算上被动的动作以及“是”,比例也不大,可能不比50%大多少。鉴于此,在研究汉语时,将主语和谓语作为话题和述题更为合适。话题即说话人想要阐述的对象,是句子的主体,而且通常出现在句首;述题则是述说话题的成分,对话题进行解释、说明。

“他又生了一个孩子”是一个简单陈述句,话题是“他”,述题是“又生了一个孩子”。这个句子中话题、述题齐全,是一个成分完整的句子。即使从主语、谓语来分析也是一样的,“他”是主语,谓语是“又生了”,宾语是“一个孩子”,语法层面看,该句子依然没有问题。因此,这个句子从句法角度分析,不存在任何语法问题。

二、语用学分析

在“他又生了一个孩子”中,虽然这个“他”看起来不合常理,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仍然使用这样的表达,不妨再从语用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

在语用学中经常提到会话含义理论,该理论是由牛津大学哲学家格莱斯所提出的。人们在日常会话中并不总是直白地告知對方某事,而是暗示对方。“我们的交谈通常不是由一串无不相关的话语组成的,否则就会不合情理。他们常常是合作举动,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参与者都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其中有一个或一组共同目标,至少有一个彼此都接受的方向。”(胡壮麟, 2006:191)换句话说,我们似乎遵循着这样的原则:“使你所说的话,在其所发生的阶段,符合你所参与的交谈的公认目标或方向”(同上)。这个原则就是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 or CP for short)。

为了更加具体地阐释合作原则,格莱斯提出了以下四条准则:第一是数量原则,即交谈时所言应当正好满足当前交谈目的的所需信息,而且所言不应超出交谈所需信息。第二是质量原则,即所言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发表那些自己明知是虚假信息以及自己没有有力证据的言论。第三是关系原则,即所言一定要和交谈的话题相关。第四是方式原则,即所言要清晰,避免晦涩、歧义,且要简练、有序。

回到“他又生了一个孩子”这句话中,它显然同样遵循会话含义理论中的合作原则,否则说话者将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听者也会觉得荒谬而不可理解。这句话所要传达的意思就是他和他的妻子又生了一个孩子,也即他家里多了一个孩子。虽然用的是“他”,但人们能够理解说话者想要表达的意思,也肯定不会理解成他分娩了一个孩子。也许有人质疑为什么不直接说“他和他妻子生了一个孩子”?如果真这样的话,在日常的交流中就会显得累赘,不够简练,违背了格莱斯所引入的数量原则和方式原则,因为一个“他”足以表明说话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正是因为如此,“他又生了一个孩子”才被人们广泛接受并习以为常。

三、语言哲学分析

“他又生了一个孩子”作为完整的一句话,人们必须承认,句子中的每个词必然有某种意义,一个完全无意义的声音不可能在一个语言使用单词的或多或少固定的方式中被使用。那么我们再从语言哲学的意义理论着手来进行分析。

意义理论是语言哲学的核心,而这个理论的核心则是一种真之理论,即对语言的句子的真之条件的一种明确的归纳说明。真之理论首先与句子表达有关,就是说,无论表面的语法形式是什么,表达必须被看做是句子的表达。这个理论正是为特殊的说话者在特殊的场合所表达的句子提供真之条件,而且真也正是谓述这样的句子,这个事实说明了句子或句子表达的首要性。除非考虑用词的精妙,否则我们就没有理由在使一个句子是真的条件下不把这个句子的表达称为一个真表达。

由于说话者所具备的语言知识十分复杂,所以说话者所言,有时依赖于它的真之条件,有时依赖于他相信它为真的理由,因此,作为句子的真之条件,不仅包括一些公认的条件,而且还包括诸如说话者的意向、说话者所处的具体情况(时间、地点)等其他条件。

再来看“他又生了一个孩子”这句话,既然是说话者讲的,他肯定知道这个句子的真之条件,否则他自己也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义,别人也就更不懂他想要表达什么。“他”虽然不能“生”孩子,但人们都明白“他”所隐藏的涵义。同样作为一个句子,它是真的,而且是有意义的,每个词都有其意义。所以“他”看似有问题,实际上是隐藏了说话者和听者都心知肚明的涵义,因而被人们普遍接受。

四、结论

综上所述,“他又生了一个孩子”这个人们普遍接受又习以为常的表达,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他”虽然看起来觉得有问题,但结合语用学的合作原则以及语言哲学的意义理论分析之后就会发现“他”其实符合人们的日常言语习惯。既然这样的表达存在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同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汉语言文化的博大精深。

参考文献

[1] 陈嘉映.语言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 胡壮麟.语言学教程(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 王路.逻辑与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 王路.意义理论[J].哲学研究,2006(7).

[5] 王路.真与意义理论[J].世界哲学,2007(6).

[6] 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M].吕叔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7] 周建设.语义逻辑与语言哲学[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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