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指数、CPI与社会消费水平
——基于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的一个解释
2015-07-03张蓉张才琴
张蓉,张才琴
房价指数、CPI与社会消费水平
——基于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的一个解释
张蓉,张才琴
控制房价和物价过快上涨是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刺激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三者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紧密关系。文章通过平稳性检验和JJ检验验证了房价指数、CPI与社会消费水平之间存在的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并在估计VAR模型后使用脉冲响应及方差分解方法考察了三者间的动态绝对与相对冲击影响,采用误差修正模型(VEC)检验了短期取值偏离长期均衡时修复机制的存在性。
房价指数;CPI;消费;VAR;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
一、问题提出
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的住房价格一路飙升,引起固定资产投资热潮的兴起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剧。根据有关资料统计,20世纪90年代末期大陆房价仅为港澳台的1/10,但近十几年来大陆房价正逐步追赶上了这些地区,在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一些地段的房价竟然高达十几万元/平方米。这不可避免地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诸多领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另一方面,工业化迈进过程中因为要素成本的增加和国际金融环境外界冲击的影响,物价水平也是节节高升,尤其是大宗农产品价格受到生产周期的影响放大了波动程度,实际上“CPI被低估”的观念被广泛接受。据2011年央行的调查数据,居民对物价满意度仍不理想,当期物价满意指数16.8%,比上季下降0.5个百分点;68.2%的居民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较上季增加1.3个百分点;30%的居民认为物价“可以接受”,较上季下降1.6个百分点[1]。过高的物价水平带来的危害众所周知,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很强的负面影响。再者,中国居民消费水平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仅为35%,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80%和世界平均水平(78%)。在理论界,针对房价、物价、消费关系的研究较多,陈健(2012)[2]使用面板联立方程方法对我国31个地区2000-2008年的收入差距、房价和消费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区域间三者之间的关系存在非平衡性,在东部地区房价上涨抑制了消费,但在西部地区则相反。吴炳亮(2011)[3]使用福建的季度采用分位数方法得出结论:房价上涨没有引起消费增长,反而产生了挤出效应,两者之间呈现倒U关系。邓宏(2011)[4]使用一元二分方法验证了房价与消费间存在短期负向关系和长期正向关系,认为控制房价是控制CPI的主要工具。张宇青等(2014)[5]使用BEKK模型得出了CPI指数对房价指数有显著的波动溢出作用,意味着房价的波动受到了物价波动的强烈影响。以上研究都给出了具有参考意义的结论,但不可否认的是,纵观现有文献,大多是采用静态分析方法进行探讨的,实际上三者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动态关系,相互影响的机制是时刻变化的,虽然文献已经从动态角度展开分析,但其分析的是变量间的波动溢出关系,而非绝对冲击影响。笔者拟采用修正的迪克-福勒(ADF)方法进行数据平稳性检验,并使用JJ检验方法验证了三者之间存在的长期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然后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的估计给出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分析结果,以挖掘三者之间在滞后1-10期内的动态冲击关系和波动相互解释能力。在构建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的基础上,描述了变量偏离均衡状态时系统自动修复机制,最后进行总结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二、房价指数、CPI与消费的均衡关系
笔者使用的数据是2006年3月至2014年5月之间房价指数、消费者物价指数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月度数据,数据来源于“同花顺数据”。
(一)变量平稳性检验
对经济变量进行计量回归处理的前提是变量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即存在协整关系,以避免“伪回归”问题。无论是基于残差序列的EG两步法还是基于VAR模型估计系数的JJ检验,都要求变量具有同阶单整关系。修正的迪基检验有三种形式,包含常数项、常数项和趋势项、两者都不包括,笔者使用AIC和SC信息准则确定。表1的检验结果显示:房价指数(HH)、物价指数(CPI)、社会消费水平(CONS)在10%检验水平不能拒绝包含单位根的原假设,经过一阶差分后重新进行检验,发现△HH、△CPI、△CONS序列在1%检验水平上拒绝包含单位根的原假设,认为三者为平稳序列,即同时服从一阶单整序列。
表1 单位根检验
(二)长期均衡关系检验
恩格尔和格兰杰针对非平稳时间序列提出了线性组合的协整理论,用于检验变量间是否存在稳定的关系。在同阶单整条件下,可以使用E-G两步法和JJ方法进行协整检验,但E-G法只适用于两个变量之间,对于多个变量应采用JJ方法。表2第二行显示,特征根和迹统计量认为“拒绝不包含协整关系”的原假设,所以至少存在一个协整关系,而“至多1个协整关系”的假设被接受,故认为三者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
表2 Johansen协整检验
(三)向量自回归模型构建与估计
向量自回归属于非结构化的多方程模型,其主要以内生变量滞后期为解释变量,缺乏理论基础。根据本文需求,构建以下计量模型:
图1 单位圆与特征根
三、房价指数、CPI与消费动态关系分析
(一)脉冲响应分析与方差分析
因为VAR模型被公认为缺乏理论基础,故笔者不对估计结果进行解释,而是通过对信息变动带来的扩散影响进行解释。笔者使用渐进解析(Analytic)方法计算脉冲函数的标准误差,并使用单独形式体现脉冲响应图。在图2中,横轴为时期长度,纵轴为绝对冲击的大小。实线两侧虚线为两倍标准误差范围。解释如下:(1)房价指数对物价指数没有立即作出响应,在第一期响应为0,然后随着时间推移响应逐渐增大,在第4期达到最大(约为0.25左右),然后开始下降并在第4期响应下降为0,而后一直处于负冲击响应状态。(2)房价指数对消费水平的响应初期为0,然后在第2期达到最大,然后持续下降在4期穿越横轴处于0轴下方。(3)CPI对消费水平的响应在2-3期之间为负,而后一直趋于0轴。(4)物价指数对房价指数的相应在初期为0.008,然后响应大约在第5期达到最大,6-10期的响应水平基本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上,但略微有下降趋势。(5)消费水平对房价指数的响应从1期的负值迅速上涨为2期的0,然后从3期开始响应近似为0。6.消费水平对CPI的响应在1期为正,但快速下降至2期的0,然后从3期开始响应持续为正且保持在一个稳定水平上。
图2 脉冲响应图
方差分解是将内生变量的波动分解为变量间相互解释的组成部分。表3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价指数波动当中可以因自身解释的部分占主要地位,虽然有下降的趋势,但仍然保持在90%左右。截至10期,预测方差中由自身解释的部分为89.319%,由CPI波动解释的部分为8.215%,由消费水平解释的占到2.466%。在CPI的方差中,随着时期的推移自身解释的比例下降速度较快,第5期时波动解释仅占77.884%,房价指数对CPI的预测误差解释能力在10期时为37.872%,但消费水平对CPI预测误差解释能力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呈现倒U型状态。消费水平中自身的波动解释能力较高,一直处于90%以上,CPI和房价指数对其波动解释能力在10期仅占5.831%和0.261%。这说明房价指数和CPI指数之间的波动影响较为显著,房价与物价之间的波动影响应当被重视。物价指数对消费的影响随时间推移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在制定宏观经济决策时,防止通货膨胀有助于稳定和刺激消费增加。
表3 方差分解结果
(续表)
(二)误差修正模型(ECM)分析
经济理论已经指出,经济变量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当变量在某期偏离均衡时,会在下期进行调整,笔者构建误差修正模型以得到房价指数、CPI、消费之间存在的协整关系与自动修复机制的大小。估计结果如下:
其中ecm项是以房价指数为被解释变量,物价指数与消费为解释变量进行估计后得到的随机误差项。三个变量误差修正项估计系数对应的T统计量为-4.612、0.606、-0.19,说明房价指数存在自我修复机制。当在某一期偏离均衡点,会在下期以0.1224的速率自动将其调整到均衡状态。而物价指数和消费则不存在自动修复机制。
四、总结与建议
房价指数、CPI、消费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根据脉冲响应分析认为房价涨跌在短期内受到了物价上升的正向冲击,但从长远看是显著的负向作用。这是因为居民的购房意愿取决于有效购买力,尽管短期内物价的上扬会带来建筑业生产成本的上升,从而引起供方价格上涨,但从供给角度看,消费者在有限约束条件下,物价上涨意味着其他消费支出的上升和房屋支出意愿的下降,有效供给大于有效需求;相反,房价指数对物价带来的影响却是持续正向冲击。这是因为预期作用的影响,房价提高会带来其他商品价格的提高。消费水平对房价波动的响应不显著,但对物价波动的响应持续为正。这是因为既定消费量前提下,价格越高,额度也就越高。但根据供需理论,价格与销量成反比,故正影响微弱。方差分解认为CPI波动很大部分源于房价指数的波动,相反房价指数波动受到CPI波动的影响随着时期增加。消费的波动受到物价指数波动的影响随着时期的推移愈来愈大。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控制房价上涨是当务之急。根据本文结论,社会消费对房价的响应在短期内为负,但长期看不明显,这说明学术界所提出的“房奴效应”和“财富效应”各占一半,实际上这是因为房价持续高涨所引起的,房价上升使得有房子的人的财富积累效应更强,但这并非代表社会实际生产力的提高,一旦地产业资金链断裂、陷入衰退阶段,房主则会面临着房贷压力增加压缩消费的局面[6]。新建保障性住房、理顺房地产市场中供求关系机制、严厉控制土地和商品房的投机炒作行为等举措应当不折不扣地执行。二是应用货币政策工具实现物价与房价的协调,缪仕国(2011)[7]提出了三个场景政策:在房价快增、物价稳定时执行高利率和宽松货币政策;在房价与物价双增长时提高利率和准备金率,降低货币供应量;在物价增长、房价稳定时仅控制货币供应即可。
[1]央行:约7成居民认为物价与房价过高难以接受[EB/ OL].http://jingji.cntv.cn/20110616/105974.shtml,2011-06-16
[2]陈健,高波.收入差距、房价与消费变动——基于面板数据联立方程模型的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120,(2).
[3]吴炳亮,陈燕武.福建省房价波动与消费关系研究[J].福建建筑,2011,(1).
[4]邓宏.房价与消费品价格短期关系的一元论分析[J].价格月刊,2011,(3).
[5]张宇青,周应恒,易中懿.经济预警指数、国房景气指数与CPI指数波动溢出实证分析——基于三元VARGARCH-BEKK模型[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4,(3).
[6]颜色,朱国钟.“房奴效应”还是“财富效应”?——房价上涨对国民消费影响的一个理论分析[J].管理世界,2013,(3).
[7]缪仕国.物价稳定与房价:货币政策视角[J].当代经济科学,2011,(4).
[责任编辑:刘烜显]
张蓉,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陕西西安710127;张才琴,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重庆400044
F293.3
A
1004-4434(2015)10-0071-04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基于REITs的陕西省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2014C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