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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自信与创新*
——兼评《公共生活的发生》

2015-07-02

学海 2015年4期
关键词:共同体领域理论

程 倩

论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自信与创新*
——兼评《公共生活的发生》

程 倩

改革开放30余年,中国经济腾飞已为世界所承认,但解释经济腾飞、引领政治、社会发展的社会科学理论显得比较薄弱。因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出发点、着力点及落脚点只有深深植根于特定国家的政治实践,才能保持旺盛生命力,彰显意义与价值。这需要哲学社会科学学者秉承“文化自觉”心态,禀赋现实关怀,突破狭隘的学科领域,抱持时代赋予的强烈使命感进行历史考察和论证,关注现实中的治理困境和潜在的社会危机,以敏锐头脑和犀利目光洞察这些危机的方方面面及其形而上学的根基,自信而公允地展现和评述西方社会发展和知识累积的总体性面貌,进行理论创新。这种创新首先要在广博的历史叙事和交叉性学科视野中展开分析,在批判性反思的深度中立论,建构起逻辑连贯的思想体系,最后以概念的深度阐释与分析框架的创新进行理论构造,完成真正跨越学科界限的累积性理论目标与表达的清晰结合,使哲学社会科学直面社会现实,打造释放理论雄心的学术精品。

理论自信 理论创新 公共生活

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哲学在西方全面复兴并很快在中国学术界引起了政治哲学研究的热潮,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政治哲学甚至被誉为当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冠冕”。在这一过程中无可否认的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无法规避西方思想史与社会科学的重要参照作用,如政治哲学主题从“自由”到“正义”的转换、研究内容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现代性批评理论到“后现代”转向等等。但是,必须意识到的是,如果政治哲学领域无法摆脱学术意义上的西方中心主义的影响,未能意识到西方社会发展中政治、文化和社会心理及经济发展中的特殊性,停留于被动跟从及简单应和,则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无法具有前瞻性和穿透力,不可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有价值的贡献。因此,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要立基于对自身学术传统和社会思想、社会生活的反思,立基于对西方社会科学传统的分析与批判,对国内学术界已有成果深入理解与反思,侧重于中国的历史处境和发展境遇,承担起共构历史、提升经验的历史任务,需要提出创新性的解释框架和逻辑论证。

公共生活曾是政治哲学中经典的宏大主题,也是内在于社会活动及日常生活层面的微观集合,更是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亟待探讨的理论问题和现实切口。因为,在西方社会发展语境中及其学术变迁层面,这一主题既包含城市起源、市民社会更迭、近代国家演进、自由思想轨迹、权利观念踪迹和民主理论兴起等历史线索,又不可或缺地与自由、民主、权利和“好的生活”等恒常话题相联系。而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需要在历史梳理和学术探索中厘清一个根本性问题:在中国社会大转型背景下、在建设“和谐社会”战略目标进程中,日益分化的社会及日显差异的个体,是否可以、如何找到健全公共生活、不同于西方语境的治理机制、权力结构乃至行动方案。对于这一问题,张康之、张乾友所著的《公共生活的发生》一书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凸显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理论自信与创新,条分缕析地呈现了理论创新的路径。

多学科视野中的微观转向

近代国家的出现不仅包含了城市、市民社会与近代国家的生成过程,还涉及以西方国家为摹本的社会治理机制和行动变迁。在全球化及后工业化背景下,只有梳理出东西方国家既有社会历史结构中宏观的经济、政治权力以及被它们遮蔽却时时在当今社会结构中越来越显示其重要影响的微观权力和活动机制,才可能在当今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日渐贯通,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重新整合和融合的基础上,找到影响制约当下中国社会运行的新的权力谱系,才能在当代社会复杂性、风险性日益增高、政治权力多元化的进程中,既把握整体化的时代精神,又能够多维度、多层面地对丰富多彩、多元差异的复杂社会之网进行细致的分析与把握,为中国发展中的社会治理及社会生活找到有别于西方国家的理论基础。

首先,哲学社会科学对东西方的历史考察,是以生活于时代之中、为时代而生活的意识进行反思和阐释,以当代西方发达工业国家和转型中国为中心,关注现实的治理困境和潜在的社会危机,因政治哲学的敏锐和犀利洞察这些危机的方方面面及其形而上学的根基。中国学者需要对西方社会工业化历史的追溯,回到西欧中世纪甚至更早,打通政治学、历史学、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才可能在各种社会微观权力的整合变迁中分析、比较,在中国独特的城市化进程中阐释“自由”的生发和转变,进而可以对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中城市化进程的种种现象和状况做出点评。因此,对历史的梳理最终落脚于宏观的、中心化的理性权力向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所有层面的转向,同时切入公共领域扩大、非政府组织增加、新兴社会运动兴起的现实,在对社会治理体系建构和治理活动的开展进行价值判断、提供理念基础中实现对中国社会未来的规划与建构。

例如,在《公共生活的发生》中,作者叙述了公共生活从无到有的过程,呈现出极大的时间跨度和空间转换。在时间跨度上,从古希腊城邦时代、西罗马帝国的覆灭,到神权国家的建立及绝对国家的冲击,到现代国家的迅速发展,纵贯了数千年的人类文明历史,而作者徜徉于历史长河的最终目标指向于未来,是对未来人类美好生活的规划。在空间上,从爱琴海的古希腊到中世纪欧洲各国,从美洲大陆的新国家诞生到亚洲四小龙及中国的崛起,作者在时空背景的跳跃和转换中娓娓道来,在不同时代、标志性事件、不同群体中跳跃、游刃,充分展现了作者的思想历程:在历史长河中,以开阔的视野和哲学的高度,以敏锐眼光和渊博学识来研究和论述所有这些领域,提出自己对社会发展中诸多问题精辟的真知灼见。

其次,任何一种政治体制或社会控制模式,都不可能凭借一般的理论号召得以确立,如果不考虑社会各个层面,包括日常生活中各种微观的、多元差异的权力结构特点和价值取向,是无法真正扎根的。因此,服务于中国改革现实的理论创新必须根基于浑厚理论积淀中的微观网络体系的考察,找到宏观结构与社会个体微观活动结构之间的有机联系和互动交融的平台,唯此,才能建立起从个体到公共部门自由自觉实践活动和宏观社会结构、目标之间内在统一的理论范式。

在中西比较的视野中,中国农业社会与西方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有着完全不同的微观权力机制。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家元”与其典型的“统治型”治理形态相辅相成,整个社会从体制到具体运行都表现为围绕着家庭而形成的血缘、地缘、亲属关系和宗法体系等日常控制机制的扩大,并由此形成了一个具有超稳定结构的国家政权和准行政管理体系。而当代西方则是典型的“管理型”社会治理形态,其中心化的、工具理性的宏观政治权力机构凭借着学校、医院、军队等设置,在社会每一层面、每一个角落的微观权力型塑了一个全方位的、全景式的“宰制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深化的改革开放,在社会运行的惯性和社会心理层面,必然经常受到来自日常生活世界的经验式的、人情化的微观权力机制的严重阻滞,而西方社会市场经济自然发展中形成的契约精神又严重匮乏。因此,全球化、工业化和市场化的中国迫切需要既适应公共领域、市民社会、文化领导权、新社会运动、非政府组织等微观政治现象方兴未艾,又能够真正激发社会各个层面和生活世界的各种微观权力的话语和正能量的多元差异的社会调控体系与公共生活。《公共生活的发生》是中国学者应运中国改革实践的要求而试图进行的一种理论创新:以社会有序平和运转为目标,从制度比较、体制设计和组织模式建构为基础内容的公共生活研究。

再次,“政治不是自我封闭的行为,不能够自行孕育出一个内部的概念体系。与某一时期一系列被视为政治冲突有关的观念的东西,是因时因地而变化的。时至今日,它已经远远超出了政治科学的范围。”全球化背景及后工业化进程,意味着许多问题囿于工业社会的话语体系无法解决,需要超越在工业社会建构起来的话语体系。更具体地说,需要在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甚至地理学等既有学科的经典定义,及其与政治领域各自不同的相交点中展开,原有的、传统的理论虽未消失,却只占据其中一部分领地。因此,尽管论述在西方政治思想的谱系中行进,但首要的不是关切概念系谱,也不是忠实地追随特定的理论传统,而是在学科交叉的视域中建构,超越工业社会话语体系的努力中单一的学科意识。

传统政治学中有两大分支:政治科学、政治理论和政治哲学,或者是经验性的,主张用严格的、不偏不倚的态度去描述、分析和解释政府及其他政治机构的活动;或者以思想史形式关注一群“大”思想家,考察他们说了些什么、怎么阐发或证明其观点的合理性、其著书立说的文化背景如何等等;或者借鉴经济理论的样本,确立以程序规则(通常涉及相关个体理性的自利行为)为基础的模式。①其中,由于时代的限制,拘泥于时代的思维模式、关注点和话语体系的限制,政治哲学的话语从个体主义或整体主义两个极端出发,“公共”被以抽象的“公共性”、以“公平正义”的观念证成、以“公民身份”的主动或被动之争、以“公共利益”是否存在及是否可度量等议题停留在思想家和政治分析家们的论域中,没有在社会生活形态视阈中展开。因此,“虽然在理论上政府被设定为应当为社会服务,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中,(政府都被认为)都不应与社会重合,现代理论的价值就在于设定了政府与社会相分离的原则。”②在这一原则下,政府进行的社会治理是单向度的、它在根本上外在于社会生活,因此,公共生活的形式化和异化不可避免。

传统社会学很大程度上忽视国家的存在。由于社会科学中领地分明的分工意识,社会学认为它所要研究的是“社会”即19世纪思想家所说的“市民社会”,包括经济、家庭以及外在于国家的其他制度。因为,按照早期经济学家的说法,社会变迁的重要动力来自于生产领域,即“市民社会”——私人领域。国家只负责提供一个能够使经济契约受到保护的法律框架,并从整体上监督共同体的利益。但正是由于近代以来几乎一切理论所追求的都是保障私人生活和促进个人自由的逻辑统一性,才使得实践中公共生活在发生的同时被日益工具化。

由此,对公共生活的探讨不仅需要在思想史意义上考察其生发的过程,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的自然过程中,充分理解、检讨其已经发生的异化,在从理论到实践的检思中深入认识当代社会的性质以及结构特征,找到改变这种异化的可能,找到启示性的重建路径。这个过程,需要学者们与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其持论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将心比心做到思想上的贯通,再批评其学说的是非得失。在发现不同学科理论范式之间差别的同时,找到它们之间的共性,认识到各个学科及各种理论范式新的发展,都是借鉴其他学科及理论范式的观点或受到其他学科及理论范式的影响或启示,在学科交叉和理论范式的相互启示中成就理论发展之道。

批判性视角中的超越与建构

人们曾以为,随着经验知识的累积,便能进行明智的行动和社会改革,但关于何者是明智的、何者是较佳的等等这类理性讨论却受到了怀疑,因为这种讨论被认为既在科学领域之外,又在任何形式的理论论证之外。这种紧张关系不仅表现在思想方面,还影响到人们思考自己的方式及生活方式。因此,理查德·J.伯恩斯坦认为:“现行社会政治实在的形式以及对此实在之既有的思考方式,必定犯了严重的错误。肤浅的抗议及论战是不够的,目前需要的是一种彻底的批判;重新思考‘过一种理性的生活’是什么意思;以及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③在思考公共生活生发、异化及重建时,超越肤浅的抗议和针锋相对的论战,批判性反思现存的假设、理论价值观和方法,以建构主义方式重塑人们的期望。学者需要从看似创新却实有偏差的认识中解放出来,通过冲突观点的深度反思完成对自身的超越,同时引领读者将理论的理解上升到更高层次,以获取批判性、创造性的综合体系。例如,《公共生活的发生》便还原了“市民社会”的历史本意,对流行于国内学界的“公民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解读。

对近代国家产生的历史考察中发现,城市生活在国家生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对理解从城市到国家的逻辑关系并对处理城市、农村与国家所构成体系的问题大有裨益。而“关于古代希腊以及中世纪的许多现代认识都是与历史事实不相符的,在等级制度占据支配地位的农业社会,无论古希腊的城邦还是中世纪的城市,都不可能具有完美今天所赋予它们的那种民主功能,更不可能包含制度化的自由空间。”④因为,只有城市共同体中出现了自由因素——不受领主支配的商人及市民阶级,使得城市游离于有封建制度所编织的权力结构之外,城市才是自由的。正是获得了自由身份的市民力量的壮大,使得中世纪“特权”城市衰落的同时,绝对国家的兴起又迫使城市间同盟及城市与农村的同盟共同朝着统一市民社会的方向转化,“市民社会”才可能在各个同盟均一化的政治框架下以整体面目出现。

这一过程中,市民拥抱市场利益的同时,其“经济人”本性也拥抱整个社会,市民开始作为个人承担起社会角色。“市民与市民社会不仅有着逻辑上的先后,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也是先有市民然后才生成市民社会的。同样,市民也是先于公民而出现的,因为公民是与国家联系在一起的,在逻辑上说,不是有了公民然后才有国家,反而是因为有了国家才有公民,正是绝对国家把市民转化成了公民,让市民有了公民的身份。所以,市民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同公民与国家的关系说不能按照同一个逻辑来理解的。”⑤或者说,平等的、社会意义上的市民是由国家公民所确认的。在近代社会分化的历程中,呈现出了市民社会与公民国家分立互动的历史逻辑和现实结构。理解了这一点,人们才会发现,尽管市民与公民的身份可以由同一主体承载,“市民国家”或“公民社会”的概念却背离了历史的逻辑,忽视了近代以来的整个历史进程以至社会结构,甚至可能无法忽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社会分立的现实,在想当然中忘记了本需记取的历史、混淆了二者自然的逻辑关系,甚至扰乱社会治理问题的正确理解和思考。“对概念的不同理解和定义必然反映时代的要求。对于中国社会而言,不仅政府的性质及政府的过程与西方国家有着极大的不同,其所处的时代也与过往的每一个时代都不同。”⑥因此,使用相关学术概念的时候,必须做出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的理解。唯此,才能使学术研究的“建构适应于中国政府,才能有的放矢地对中国政府解决实际问题提出科学的建议”。⑦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中,鉴于中国社会的后发展状态,向西方学习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却也形成了“西方什么都好”的幻识,认为只有西方的民主和法制等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因此,当众多源自于西方话语和古老模糊的概念,甚嚣于历史、文化和政治制度环境迥然有异的东方时空时,有一项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展开:重新回到这些概念和话语的本源,回到其最初的语境,既还原其真实含义,又解读其传播后被异化了的含义。像《公共生活的发生》所做的,重新审视古代希腊城邦生活及其后的庞大帝国,打破近代以来形成的关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一些虚幻镜像,正本清源地阐释了共同生活和公共生活的区分,溯源权利观念的历史踪迹,回归到现代权利理念的真正渊薮。

在近现代学者心目中,古希腊的城邦生活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生活形态,有着尽乎完美的形象,被贴上许多那个时代的人们并不知晓也无法理解的华丽标签。它被当作公共生活的原型,被认为是广泛参与、直接民主的完美展现,被称颂为“公民理想”的样板,被视为“人民主权”的滥觞等等。但“举凡城邦生活为人所称道之处,都只是有条件的成立的,而这些正是城邦时代被历史所弃的原因所在。”⑧城邦生活的“美好图景”自始至终都建立在对奴隶、外邦人、女人等的排斥之上,所谓的“公共生活”不过是非奴隶、非外邦的有公民资格的成年男性的政治生活,这部分人大约只是居民总数的1/8-1/6。而且,就城邦生活最典型的雅典而言,其社会是等级性地层层叠加的,每一层可能都有共同生活,而在整体上却没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自由和自主相分离的状态下,古希腊的民主,也只是一种由一小部分人组成的群体共同决定事务的行为,是托克维尔谈论的典型“贵族制”。因此,当代学者的所谓城邦生活的“公共性”,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概念。

此外,近代学者在寻找权利概念的源头时,往往把这个发明权归于罗马,认为“罗马法”把人类亘古就有的权利观念转化为法律,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首先,权利概念作为近代以来的法律制度以及全部社会设置得以理解的钥匙,是启蒙时期最伟大的贡献之一,在工业化进程中“原子化”个体交往需要中证成,并非罗马法时代的观念;其次,罗马法中存在的恰恰是近代以后普遍性权利的对立面:特权。以家父权为基本标志及内容的罗马法律文明,在后期的演变中因为中世纪停滞乃至倒退,放缓了权利观念生成的历史步伐。本质上的特权,却在市民社会的悄然兴起中逐渐地发生变化,越来越接近于近代意义的权利;再次,在平等成为自然正义追求的基本内容后,全新的自然法、“天赋人权”的学说、“社会契约”的发明等,才使权利作为“法的精神”的实质与核心概念得以确立。最后,“权利具有终极性的理论价值,如果不是从权利出发,近代以来任何一种社会现象和任何一种理论都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准确的定位”。⑨它使得人可以作为个人对待,造就真正的“私人”,而因“私人”是普遍性的、共享的概念,而需要一个凌驾于一切私人之上的设置来为“私人”提供保障,即诉诸于由多层次的、静态的以及动态的契约所构成的体系——公共领域。

人类文明积淀在观念的巨链中,那些因经典而传承的概念,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历史内涵。如果过于随意地使用它们是对历史的不尊重,会使它们失去自身应有的功能。对于从迻译起步的学术场域,把历史研究的场景放回人们习以为常的那些概念和认知中,不以当代的理解简化语词的历史内涵则显得异常重要。在历史语境中阅读和理解,力图以在场的方式来分析和叙说,或者试图倾听来自历史的声音,是纠正现有的话语偏差所进行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创新工程。就此而言,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公共生活是可以被建构的、辩证的知识。也许,它无法抵达那并不存在的最终真理,而作为一种持续的、对既有概念和观念知识的纠错过程而持续,且这些讨论本身就表明了自信的学者持有的自反性态度,即通过反思去质疑一些预设,悬置看似“显然的”事物,发现替代性的实在框架和掌握多元立场。同时,在重新描述和解释研究对象的同时,提供一种大胆的、朝向改善社会生活现状,构建崭新未来的邀请。

转型性对话中的框架和阐释

人们生活的世界原本就是不完美的,生逢于一个不确定性的时代。按照乌尔里希·贝克的理解,存在着一种危险的、相互毁灭的全球风险。为了应付这个充满悖论、含混不清和持续变化的现实世界,需要新的理论将人的实在、理性和价值观解释为社会塑造,使人们从“真理”迷信中解放出来,采用新的思维框架来处理复杂多样的现实问题,意识到社会变革的必然,并迈向转型性对话。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则需摒弃反复套用外来的理论或模型的做法,将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的想象力转化为本土理论生长的启示,摒弃碎片化、饾饤式知识阐释的满足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释性概念和分析框架。依靠这些概念和框架,使理论界和实务界能够更加深刻、有效的理解和把握自身所处的环境状况、社会设计、自我状态和伦理精神,在民族复兴实践进程中,把握核心的、能连接历史与现实以及未来、自然与社会、制度与生活以及文化等对象,深刻理解公共生活的变迁,分析公共生活衰落的真相,找到行动起来、重建公共生活的方向和路径。这些概念不仅一般性地代表社会真实,而且在中国社会转型特殊问题研究中发挥作用。

公共生活研究的意图在于通过解剖从中世纪到近代的历史,寻找中国如何应对当下社会发展问题的方案。从西方工业社会所取得的文明成果看,欧洲社会的转型必然包含可资借鉴的经验,而其在后工业化进程中积累的教训同样需要汲取。但这些研究需要具体深入地分析西方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需要通过严谨地界定、使用这些概念,既非汇集西方现代主义学者已有的模型,也不是提供后现代主义者无隙的阐释网,而需要提出创新性的分析框架,围绕全球化背景下风险社会的现实性和中国转型社会的特殊性展开。

其次,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使中国道路的选择和中国问题的解决,没有任何现成的参照系,需要建构特有的理论基点和“坐标”暨解释框架而逐层展开。对于任何一个把握历史、现实与未来的研究,都需要形成这种坐标,需要正确认识历史、了解历史运行轨迹,确立起科学的、历史性的解释框架。框架不同于观点,观点的价值往往是暂时的,而解释框架则可运用于不同的领域、层面及维度中,给人以启发。比如,《公共生活的发生》直接或隐含性地反复运用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三种社会形态及其特征;统治行政、管理行政和服务行政三种治理形态;权制、法制、德制三种制度文明等作者既有的分析框架,还拓展出了更多的视角和分析框架。

其一,以共同体视角阐释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共同体演进的两种既有形态:家元共同体和族阈共同体,并建构性地论证了未来公共生活的共同体形态。共同体是认识世界的一个新视角,“社会”的视角呈现出来的景象较为模糊,而从共同体角度看问题则更清晰:就“社会”这个概念来说,在历史的框架下,是用来指称不同历史阶段中的社会形态,是在历史比较中对某个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把握,在某个既定的历史阶段中,社会则用来指称与国家相对应的那一部分社会存在形态。而“共同体”既存在于不同历史阶段的比较中,也可以直接用来把握特定的人群。当然,把共同体作为框架,是20世纪后期才开始的,但对于共同体的研究还没有人对其分类,大多只是粗放地使用共同体的概念。当然,也有人加修饰词,如“文化共同体”、“政治共同体”,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分类。然而,这只是修饰性地合成用语,是平面的而非纵深的分类。

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是“家元共同体”不断解体和“族阈共同体”不断生成的过程,在全球化成为迅猛浪潮的今天,不同空间的社会形态并不相同,但如果能够从共同体视角去审视种种变迁,把握共同体演进的方向,无疑会有益于不同空间中社会形态的变更。较之于家元共同体,族阈共同体具有社会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特征,它们代表的是不同历史阶段中的群体性(社会)生活方式。家元共同体代表着一个地域或区域中、有着内在黏合力的、人们的共同生活,族阈共同体则需借助人为的外在性规范抑制内部的离异因素,构成一个实质上对立形式上却同一的“伪共同体”,需要依靠抽象的“公共利益”,并使得公共生活在形式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族阈共同体绝不是一个终极性的共同体,需要在公共生活的重建,在走向合作共同体中被扬弃。

最后,需要认识到的是,正是基于三种共同体、三个领域的分析架构,全球化和社会转型背景下公共生活重构才有了可行的路径。

其一,由于工业化加剧了社会分化、领域分化,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外,包括日常生活领域的三个领域已然构成了生活世界中的事实框架和社会分析框架。因为,家庭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一个公开交流的场所,也不是一个市场竞争的地方,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共同生活领域,实际上,它是日常生活领域的实体性存在形式,在内容上则是传统、温情等的“保留地”,是经济学视角中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建构主义者认为,对任何关于实在的宣称都要询问的关键,不是在于它是否“真正真实”,而是它的效用是什么和对什么有用。家庭的确是相对独立领域的基本构成要素,而在家庭背后,一个“日常生活领域”的实在被建构,是出于解决社会认识的困难,在终极的意义上指向于某种制度设计方案的提出。

其二,在领域尚未分化的农业社会,劳动与生活处于一种混沌的状态,近代社会的劳动分工及职业化进程,使得劳动与生活相分离,生产方面交由了私人领域,日常生活则是狭义的生活,因此,三个领域的并立及互动是近代以来的社会坐标。或者说,领域的分化必然造成社会成员角色的多样化和生存状态的碎片化,但在个体的意义上,因领域分化的生活分立并不是绝对的,比如,经济活动作为私人生活的典型形式和基本内容,政治活动作为公共生活的典型形式和基本内容,可能由于正式或非正式的社交活动这一日常生活形式获得相容性或相关性。

其三,世界范围内,在经历了社会领域分化之后,20世纪80年代起,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以及日常生活领域正在趋同化,改变了社会领域原有的各自分立的关系。此时,日常生活作为现代社会生活中个人伦理存在最为完整的空间,其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贴近和相互嵌入,使人的价值得到重视,因此,公共生活有了实现复兴的契机。当然,无论是领域的分化还是融合,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使得公共生活无论在一开始出现还是在最终的重建过程中,都将不是理想类型而是现实的非完整版。对于前者而言,人的三重生活的穿插和互嵌,会使公共生活本身在初始的意义上并不纯粹,并在领域分化日渐明显的过程中被形式化或异化;对于后者而言,公共生活需要在领域的融合中重建,则必须克服以传统为主题的日常生活领域的阻力因素,在获得生活意义的同时,保持面向未来的活力。

综上,中国社会转型中任何话题的探讨,都既在广博的历史叙事和交叉性学科视野中展开,又在批判性反思的深度中立论,更要建构起逻辑连贯的思想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学者基于现实的思考以其理论自信和自觉心态,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将自身特异的知识体系、可随时启动的知识组块和创造性资源,展开文本的叙述过程中,让理论界和实务界感受到因概念的深度阐释与分析框架的创新而构造理论的力度。

结 语

①[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理论教程》第三版,李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1-12页。

②④⑤⑥⑦⑧⑨⑩张康之、张乾友:《公共生活的发生》,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6、20、63、228、228、254、292、79页。

③[美]理查德·J.伯恩斯坦:《社会政治理论的重构》,黄瑞琪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第20页。

〔责任编辑:王 婷〕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政府信任资源再生研究”(项目号:12YJA81000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号:13BZZ045)、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深化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研究”(项目号:13WTB030)、江苏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基地的阶段性成果。

程倩,博士,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chengqian70@163.com。南京,21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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