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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代际伦理现状分析

2015-07-02韩雪

企业导报 2015年12期
关键词:现状分析家庭

韩雪

摘 要:尊老爱幼历来被视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以及我国加入WTO,西方平等观念的浪潮冲击着我国传统的家庭代际伦理观念,尊老不足的现象日益凸显,老年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加之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家庭结构逐渐小型化,家庭的重心也逐渐转向对子代的抚养教育,爱幼有余,对子代的溺爱现象也较为普遍,尊老不足,爱幼有余成为社会变革时期我国家庭代际伦理面临的尴尬现状,也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埋下了隐患。

关键词:家庭;代际伦理;现状分析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目前,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己进入老龄社会,有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即将进入老龄社会。1999年,中国也正式进入了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约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2006年中国在首次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中推测,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龄化程度将达到30%,“银发浪潮”将不可避免的席卷整个中国。与此同时,社会变革给新旧两代人在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等方面造成的代际隔阂,传统的家庭代际伦理关系己经开始松动,“重小轻老”现象日益普遍。我国家庭代际伦理问题愈来愈突出。

一、我国家庭代际伦理现状

(一)父代义务过度强化——爱幼有余。首先,老年父母的义务过度强化。传统孝道伦理最基本的内涵是善事父母,尤其是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的老年父母的赡养,但现实生活中成年子女成家之后,有相当一部分人不但不是养老、敬老。反过来却“啃老”、“榨老”,通过各种途径向父母索取,让父母为其做饭、洗衣服、做家务、带孩子。在经济上搜刮父母,精神上冷落父母,把父母当成自己的保姆使唤。这些行为必然导致老年父母的义务过度强化,造成父代的压力过重。其次,青年父母的义务过度强化。抚育未成年子女本是青年父母的义务,然而,随着家庭的规模向小型化的方向发展,加上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普遍化,进一步造成家庭中伦理重心的下移。家长们不惜一切代价满足孩子的各种需求,有许多方面不惜付出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物力财力来供子女上学,为子女的幸福做了极大的牺牲。此外,改革开放以来,竞争日益激烈,家庭中的教育中出现“重智轻德”的倾向,家长更加注重对子女学历、技术能力的培养,却忽视了对孩子道德方面的培育,许多家长对子女的爱已经扭曲成为溺爱,造成有些子女长大后自私自利,毫无礼节。这些现象无不说明现代社会青年父母的义务已经强化到一种盲目,甚至是愚昧的地步。

(二)子代义务过度弱化——尊老不足。在市场经济功利主义观念的影响下,家庭产生了对物质利益的冲动,青年人更加注重自身价值的实现,功利主义的入侵,削弱了家庭应有的关怀、协调、和情感交流的功能,家庭中“空巢”现象普遍存在,老人得不到精神上的安慰,常常感到空虚,寂寞,更有一些家庭以利益标准来衡量和协调与父母的关系,甚至对簿公堂,无情的抛弃了原有的温馨与和睦。

在我国传统的代际伦理关系中,子代处于“绝对义务承担者”的地位,因而传统孝道是一种子代义务偏重的道德规范。当现代西方的民主、平等观念袭来时,父子平权意识逐渐觉醒,子代从父代压迫下解放出来的变革使得封建的父权被解除了,但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也在很大程度上被解构了,这使得现代社会中子代的义务被过度弱化了。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普遍化,这意味着一对青年夫妇可能要照顾4到6甚至8位老年父母,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必然会出现子女养老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虽说我们不能因此为社会上所有子女的不孝行为做辩护,但客观上的经济压力的确给子女的行孝带来极大的困难,结果就造成了家庭中代际的冲突。

二、尊老不足,爱幼有余的危害

(一)“重小轻老”使得老年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年轻的一代在忙于自己的事业和构建安乐窝的同时,往往疏于对自己父母的照顾,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下一代的抚养,有些子女甚至把父母视为包袱,许多地区“弃老”现象不断发生,干涉老年人再婚,辱骂、虐待老年父母,占夺老年人财产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当代际之间的矛盾尖锐到道德力量无法调节时,就不得不诉诸于法律,但老年父母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仍然羞于将家庭矛盾诉诸于法律,另外,老年父母年老体弱,经济收入微薄,在家庭中地位低下,考虑到一旦和子女对簿公堂,亲子之间必将恩断情绝,如果司法部门处理不了,亲子关系将进一步恶化,往后与子女更难相处,如果司法机关处理过重,则又于心不忍,所以老年人处在十分矛盾的痛苦之中,许多老年人只好忍气吞声,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

(二)过度爱幼使子代面临道德滑坡的危险。近年来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独生子女普遍化,家中的独苗从小得到了全家人特殊的关爱,家长们过度宠爱子女,加上现代社会中“重智轻德”的教育观念影响,忽视了对子女道德品质的培养,有些家长的爱已经扭曲,可谓“俯首甘为孺子牛”,这种对子女不分青红皂白的爱使得子代面临着道德滑坡的危险。

现在的家长都有一个共同的观念即:再苦不能苦孩子,所以现代社会的青少年大多是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这种环境下的青少年很难养成为别人着想的习惯,反而养成了自私自利的价值观,毫不体谅父母的艰辛,甚至蛮横霸道,视父母为奴仆。更有甚者因为反感父母的批评,冷酷、残忍到杀害父母的地步,近年来这种事例不胜枚举,令人毛骨悚然,虽不能就此认为我国青少年的道德水平滑坡,但现状足以说明,在当今社会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的道德水平的确令人担忧。

(三)存在使不孝不养形成恶性循环的隐忧。若仅仅从上下两代间的亲子关系来看,养育年幼子女是父母的责任,而向年老的父母尽孝则是子女的义务,不孝不养似乎只是两代人之间的问题。但事实上,家庭中的代际关系不可能只有两代人,子女并非永远只是子女,随着时间的推移,子女也会为人父母,也会成为行孝的对象,那么,在一个家庭中子女长期受到父母不养、不孝甚至虐老、弃老行为的影响,必然为其子女树立一种负面的形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对其子女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的这种负面形象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到当他们自己年老后其子女对他们的赡养行为,以至于子女在行孝时采取当年父母所实行的相同或相似的行为,在子女的心目中,可能会形成不孝、不养理所应当的观念。

此外,有些父母在子女年幼时对其过度溺爱,以至于子女长大成人之后形成自私自利的性格,很少去关心父母、体谅父母,甚至对父母恶言相向,所以这种溺爱的行为本身也存在不孝不养的隐患。

总之,家庭代际伦理是我国社会代际伦理的有机组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方面,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需要家庭代际伦理的调和。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使得“孝亲”观念日趋淡漠,家庭的领域内新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因此,作为家庭代际伦理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充分发挥其职能,维系家庭的和睦,营造家庭的和谐,让每个家庭真正成为自由、舒适、温情的乐园,也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 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 廖小平.伦理的代际之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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