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高校音乐教育课程比较研究
2015-06-29陈真贺新春
陈真 贺新春
摘要:课程设置是教学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同时课程设置的变化也充分反映了一个高等院校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方针的转变。本文通过对当代中韩高校音乐教育课程设置的比较研究,引发更多音乐专业教育工作者,对中国乃至世界音乐人才培养的发展前景的思考和展望,望更多的高校教育者们共同努力,一起探索科学、发展、全面、创新型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新道路。
关键词:中韩高校;音乐教育;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G6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4-0287-04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加强,国家开始全面建設小康社会,对建设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对科学技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当今社会、科技、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承担了这一艰巨的历史使命,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工作能够高效高质量开展的重要理论指导。
笔者通过对当代中韩两国具有代表性的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学院课程设置进行分析、介绍,引进和掌握韩国师范院校先进教育管理的思想理念和课程设置方面的信息资源。同时,将中国高校音乐专业的课程设置,与韩国高校音乐专业课程进行详尽的分析,提炼、归纳出两国在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课程、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异同点,为今后的课程设置的改进提供实例理论依据。
一、中国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概况
人才培养是学校各项工作围绕开展的中心,是学校全面发展的重心和目标,是全体教职员工工作的着力点,是考核高校教学质量、科研水平、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是学校学术地位和社会声誉的重要标志,更是推动高校音乐专业飞速发展的核心举措。
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教学计划、课程体系的建设、课程内容的设计、教法与教学形式、课时学分的分配与分布。课程设置则是教学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课程设置是培养合格人才的保证和师资力量、实力的体现,同时课程设置的变化也充分反映了一个高等院校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方针的转变。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有关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其中对当代中国高师音乐教育现状的褒贬之声此起彼伏。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教学任务是培养合格的中等学校音乐师资。
近年来,在高师音乐学院的课程设置上,能够明显感到师范院校对音乐理论专业的逐渐重视。以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例,本科主要包括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钢琴、声乐、器乐)、舞蹈学四个专业。在本科阶段针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课表中,将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艺术概论等理论学科设定为必修课程,并根据学习进度,将这些理论学科分别安排在不同学年的上、下学期。在研究生课程设置方面,也加重了理论课程的师资投入力度,根据不同系别的专业需求,开设了具有针对性的理论课程。如钢琴系研究生的必修专业理论课程有西方钢琴艺术史、中国钢琴艺术史、外国钢琴文献研究、外国钢琴教学研究、艺术学前沿问题研究等,其中,部分理论学科为所有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程。
艺术实践方面,一些院校对舞蹈课的重视还不够,但笔者认为作为以培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为目的的高等院校,舞蹈课的开设是必不可少的。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舞蹈方面的投入令人瞩目。学院分设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理论作曲系以及舞蹈系。针对舞蹈系专业的学生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舞蹈编导、剧目排练、中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外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舞蹈教学法等,这些课程中,既有艺术实践课,又有针对技能训练而开设的理论课程,实践与理论相辅相成。甚至面向其他专业如钢琴、声乐等学生,在本科一年级阶段,院系也将“形体与舞蹈”这门课设定为必修课程。足以见得舞蹈在华师音乐学院课程设置中的重要性。
专业技能方面,除了舞蹈系以外,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也根据其专业特殊性,有针对地开设了相关课程,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音乐综合素养,避免学生出现专业“失衡”现象,即只掌握一门技能,而其他乐器以及理论知识极为浅薄。音乐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一、二年级阶段,要求钢琴系、器乐系的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接受声乐技能训练,并在大二下学期进行主选修考试,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之后两年主修什么样的专业。
高等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特点和对学生技能、理论知识的期望和要求也可从其招生信息中看出,以下是节选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的部分招生信息。
由表一、二可看出,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收的音乐专业主要为四类: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舞蹈学。由于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重点师范大学之一,师范专业享受国家免费教育政策,因此,在专业设定方面,特别将“师范”与“非师范”专业明确划分开来。
表二、三为华师复试对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从表格中可看出,无论哪种专业的考生,在考试中都不能只演奏自己所学专业的技能,必须搭配声乐或另一门乐器进行考核,并且,音乐学专业,无论师范生还是非师范,都必须参加视唱练耳以及乐理考试。
综上,从华师音乐学院的招生信息以及主要课程的设置上可以看出,院系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针对不同系别所开设的专业课程根据情况有所取舍。并且在学生培养方案上适应时代要求逐渐发展着。
二、韩国教员大学校的课程设置概况
在亚洲,韩国是一个十分重视教育的国家,其音乐教育走向世界起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各大艺术院校开始引进外教专家与欧美的音乐教育体制,经过30多年的努力探索,涌现出了大批的世界级的音乐家,使韩国的音乐教育与教学法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了全新的进步和发展,处在了世界的领先地位;
韩国教员大学是韩国国立综合性教育大学。主要有三方面的特色,第一、培养幼儿园、小学、中等教育者;第二、在职教员培训(教师研修);第三、进行教育研究。1984年“韩国教育开发院”颁布“韩国教员大学校设置令”,并设立了韩国教员大学校。1986年设置硕士课程,同年11月设立“综合教员研修院”;1988年设置博士课程,并设立了附属初中与小学。1994年设立附属高中学校。教员大学校共设立四个大学(学院),分别为:
第一大学(学院)是幼儿教育学系、初等(小学)教育学系;
第二大学(学院)是国民伦理教育系、一般社会教育系、地理教育系、历史教育系、国语教育系、英语教育系、德语教育系、法语教育系等;
第三大学(学院)是物理教育系、化学教育系、生物教育系、地球科学教育系、数学教育系、家庭教育系等。
第四大学(学院)是音乐教育系、美术教育系与体育教育系。
韩国教员大学校的课程设置主要分为两大类:教课教育和教课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中国高校课程设置中的公共课与专业课。两类课程中针对不同年级的学习进程又分别划分为基本课程和选择课程。教课教育在课程设置中的比例较小,基本课程为“音乐教育论”,是针对二年级开设的一门必修课,开课学期为上学期。教课教育的另一种课程——选择课程,则根据课程内容和授课对象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如二年级学生在上学期完成了“音乐教育论”的课程学习之后,下学期则可以自主选择“音乐教育方法论”这一课程,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系统的、有关音乐教育理论方面的学习。同时,教课教育中的选择课程还包括“音乐课教材研究”、“音乐(国乐)教授法”、“音乐与论述”。这些课程都分别被安排在三、四年级的两个学期,并且两个年级的上学期均为必修课,这一安排与我国部分师范院校中的音乐教育类课程设置相似。从整体来看,教课教育的课程布局主要对象为二、三、四年级的学生。如下表:
同教课教育课程一致,教课内容也分为基本课程和选择课程,教课内容在课程设置中所占比例较重。基本课程主要针对一、二年级的学生开设,主要包括“音乐专业技能”、“合唱”、“视唱练耳”、“音乐理论”等课程。其中,“音乐专业技能”分为两个学年完成,即四个学期,并且均为基础课程。“视唱练耳”课程也分四个学期完成,但从第二学期开始便被划分为选择课程中的“技能”一类。另外,基本课程中专门为理论方向的学科设置了相关科目,主要针对二、三、四年的学生开设,并将部分科目作为选修课程面向四年级的学生讲授,如“实用伴奏法”、“对位法”、“东方音乐史”、“编曲法”等。如下表:
选择课程除了理论学科以外,技能类的课程也占很大的比例,并且一直贯穿大学四年的教学内容课程中。专业涉及较广,包括钢琴、声乐、视唱练耳、指挥、演奏、合奏等,并且对本土的传统音乐和器乐教育比较重视,如开设了“传统音乐歌唱论”、“国乐技能”、“国乐合奏法”、“仗鼓伴奏法”等带有韩国民族特色的音乐教育课程。
韩国教员大学校音乐学院的课程设置特点也可以从她的招生考试规则中体现出来。考试内容分为两大类:一、共同艺能考试;二、选择艺能考试;共同艺能考试可以解释为必考项目,教员大学校的音乐学院必考项目为练耳。选择艺能考试则分为五类,针对不同专业方向的考生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考试方案,包括:美声、钢琴、作曲、音乐理论、伽倻琴。详情如下表:
可以看出,教员大学校音乐学院所开设的教育课程主要为声乐、钢琴、作曲、理论、视唱练耳以及相关传统音乐等科目。其中,作曲专业除了要求考核相应专业内容之外,还要去考生演奏钢琴快板一首。同样,理论方向的学生,在完成一定的基础理论考试之余,还必须自选一首器乐作品,可以看出教员大学在培养音乐教育人才时,也较为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中韩高校音乐课程设置的异同
前文分别以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和教员大学校音乐学院的课程设置为例,对中韩两国具有代表性院校的音乐教育进行一定的梳理和分析,针对两所师范大学所开设的系别、专业门类、考核内容,笔者试在课程设置方面探讨两者之间的异同点,以期从中去芜取精,扬长避短,为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发展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1、中韩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比较
教员大学校音乐学院针对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较多,无论是必修还是选修课,有关教育的方法论、教授法、教材研究等科目都比较醒目,针对这一专业课程,我国高等师范院校主要通过公共课进行普及、讲授,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但专门有关音乐方面的教学论,主要面向研究生开设,并成立音乐教育学专业的硕士点,因此在本科课程设置方面,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的培养计划还有所欠缺。
2、中韩关于本土传统音乐文化课程比较
从韩国教员大学校的课程列表中可以发现其音乐学院对本土传统音乐的重视程度极高,发扬民族音乐文化,开设国乐概论、国乐技能、国乐欣赏指导法、仗鼓合奏等,这一点值得我国师范院校借鉴和学习,近年来也有不少国内期刊文献对开设具有中国特色音乐教育课程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提出构建中国音乐理论体系,推进和发扬我国民族音乐文化。对本土音乐文化的保护以及传承是任何一名中国学者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中韩关于舞蹈课程比较
纵观教员大学校音乐学院的课程表,可以看出院系并没有针对舞蹈专业所开设的课程,这与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的培养计划相比,教员大学校音乐学院开设的专业门类相对薄弱。同时,音乐理论方面,教员大学校有关钢琴、声乐、作曲专业的理论课程较少,并且课程性质不全为必修课,这一点,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课程设置相对完善,针对不同的系别,开设相应的理论课程,如舞蹈系的“中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外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舞蹈教学法。”以及钢琴系的“中国钢琴艺术史、”“西方钢琴艺术史”、“外国钢琴教学研究”等。
4、中韩关于跨学科交叉课程比較
教员大学校音乐学院开设的众多课程中,“计算机与音乐教育”这门课非常特别,属于交叉学科,将计算机的专业技能与音乐教育学科融合在一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这一点需要我国师范院校关注。笔者认为,诸如音乐心理学、音乐治疗等课程在我国高师院校的课程中还未普及,而交叉学科的课程设置将会是以后音乐教育课程的发展趋势之一,值得引起教育学者的重视。
5、中韩部分必修、选修课程比较
中韩两所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课程中,都开设有视唱练耳、作曲技能、中国/韩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等基础课程,由此可以看出两国对音乐的发展、学生乐感的要求以及曲式结构的重视都非常高,同时,都開设了合奏课程,只是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考虑到合奏课的内容和种类,针对西洋乐器和中国民族乐器分别开设了两种合奏课,由不同的老师进行讲授。课程设置更为理性、成熟。
纵观中韩两国院校音乐教育的课程内容,各有其特色与不足之处,笔者希望通过以上的梳理和分析,能够从两国的课程设置方案中吸取科学、成熟的音乐教育经验,使我国高师音乐教育者引起重视,不断改善、修正音乐教育培养方案,更多地体现学科综合性、体现多元文化的综合、弘扬民族音乐,注重学生本体的发展,注重课程设置与相关文化的联系。
高师音乐课程的设置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要求,我们还需站在课程论的理论高度科学地进行课程设置,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师音乐教育。笔者希望通过此文的梳理和总结,能够有更多的高校教育者们共同努力,一起探索科学、发展、全面、创新型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新道路。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231/20205130031)资助成果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231/20205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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