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苍耳
2015-06-24许浩男
许浩男
在我的家乡广阔的原野中,有一种特别的植物,那便是苍耳。
说起苍耳,估计农村乡下人都见过。(“农村”与“乡下”重复,应删去一个词)树丛边、沟埂旁,无人问津的堤坝上,总有那么一棵棵一丛丛苍耳。粗拉拉的叶子,粗拉拉的茎,在叶柄与枝桠交叉的地方,长出一粒又一粒苍耳籽。它们紧紧地攒作一团,看起来就像一对对亲姐妹、亲兄弟抱在一起。(文段中的画线部分点明了苍耳的特征,但写得过于平淡,若改成“这些苍耳籽浑身上下长满了小小的刺,但它们之间却相处得很融洽,如兄弟姐妹般紧紧地靠在一起”则显得更为形象)苍耳幼年时,刺很柔软,渐渐地,它的刺硬了,颜色也就由绿色变成红褐色,犹如披着一幅(此处“幅”是错别字,应改为“副”)铠甲,很是威风。童年时,我就被那铠甲上坚硬的刺扎过,至今还有所畏惧,以至于生厌。渐渐地,苍耳便淡出了我的视线。
文段结尾表现出“我”对苍耳的厌恶,作者故意宕开一笔,为下文“我”对苍耳的态度转变埋下伏笔。
再次见到苍耳是在一个周末。那天,我的心情很沮丧。(此处,加上“我”沮丧的原因可使文章内容更充实,可改为:“因为我的英语测验没能考好,心里很不是滋味;回家后我从电视里看到,那些和我同龄的城里学生,生活是那么优越,相比之下,我什么都没有”)突然,我感觉自己与苍耳是何其相似:没有优越的环境,没有俊美的外表,被人遗忘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或许有一种同病相怜的心里(此处的“里”为错别字,应该为“理”)吧,我走到田野中,打算去看一看那被我遗忘的苍耳。堤坝上,一丛丛苍耳在风中簌簌地摇动着枝叶,显示着旺盛的生命力。我走着走着,忽然感到裤脚被什么东西挠了一下,一个、两个、三个……那些调皮的苍耳居然一个接一个挂在了我的裤脚上。
一个“挠”字,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苍耳挂住“我”裤脚的样子以诙谐的语言表达了出来,饶有趣味。
我抬步,它们跟着抬步;我落步,它们又跟着落步。它不怕被人讨厌,更不怕被人瞧不起,而是执着地一步一步向前行进。我一路走,时不时地捏几下苍耳,但我没有将它们摘下扔掉,因为我已经被它们执着的精神感动了。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像苍耳那样,不自卑,不抱怨,执着地追求生活呢?
东方,万道霞光从云彩中穿过,我、羊群、苍耳都被染成了淡淡的金色。我们一同向前走去,融入到那金灿灿的天地中。
结尾借景抒情,既赞美了苍耳,又表达了“我”对生活的新认识,给读者留下了回味的余地。
点评
本文紧紧地围绕中心,把写景、叙事、抒情、议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力地表达了文章的主题。但文中部分词句欠推敲,叙述过于平淡,若能在写作时综合运用各种修辞手法及表现手法行文,文章的中心思想将会更为突出。
【夏玉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