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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自贸区建设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2015-06-21刘艺卓徐锐钊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降税韩方配额

刘艺卓,李 鸥,徐锐钊

(1.中国社会科学院 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2.农业部 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北京 100125;3.中信集团,北京 100125)

中韩自贸区建设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刘艺卓1,2,李 鸥2,徐锐钊3

(1.中国社会科学院 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2.农业部 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北京 100125;3.中信集团,北京 100125)

系统分析韩国农业生产、贸易、关税政策和自贸区建设情况,详细阐述中韩自贸区农业谈判结果,采用GTAP模型定量分析自贸区建设对中国宏观经济和各产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农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促进中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中韩自贸区;农业;影响

中韩自贸区谈判于2012年5月2日正式启动,双方经过14轮谈判,于2015年6月正式签署自贸协定。韩国是中国重要农产品出口市场,农业问题一直是中韩自贸区中双方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将在分析韩国农业生产、贸易、关税和中韩自贸协定双方农产品降税情况的基础上,预判自贸区建设对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一、韩国农业生产、贸易和关税政策情况

(一)农业生产情况

韩国是高人口密度的国家,农业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由于土地和劳动力成本较高,韩国农产品竞争力不强,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平均水平。[1]重要种植品种稻谷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一半以上,是自给率最高的粮食品种。2014年,尽管种植面积同比下降了2.1%,但因单产增长明显,稻米产量增长0.3%,达424.1万吨。据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数据,2014年,韩国大米自给率97%,创近5年新高。

(二)农产品贸易情况

韩国大部分农产品依赖进口,是世界第七大农产品进口国,进口主要包括畜产品、谷物和水产品,三类产品进口额合计约占农产品进口总额一半。2014年,稻谷进口增长31%,中国是最大进口来源国;小麦进口减少11.4%,玉米下降7.8%,牛肉增长9.3%,猪肉增长13.4%。

中国次于美国是韩国第二大农产品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农产品进口来源地,韩国是中国第六大农产品出口市场。[2]中国在中韩双边农产品贸易中处顺差地位。2014年,对韩国农产品出口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6.5%,出口额48.7亿美元,同比增长10.8%,进口额7.6亿美元,增长4.9%;顺差41.1亿美元,扩大12%;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以水产品和蔬菜为主,二者合计占对韩农产品出口额52.7%,其中,水产品主要为鲜活冷藏冷冻鱼和甲壳软体动物(见表1)。自韩国进口主要农产品为水产品、食糖和蜂蜜。

表1 2014年中国对韩国出口主要农产品情况 (单位:亿美元、%)

(三)农产品关税情况

韩国对农产品实行高保护政策,其农产品关税设置主要有以下四个特征:

第一,平均税率高且存在关税高峰。2014年韩国全部商品最惠国简单平均实施税率13.3%。其中,非农产品(包括工业品和水产品)平均实施税率6.8%,农产品平均实施税率52.7%(见表2)。农产品非零关税税目占全部农产品税目的94.4%,其中,1/10的农产品关税超过100%,尤其是蔬菜和水果等中国具有出口优势的农产品的最高关税为88.7%。韩国税率超过50%的产品全部是农产品,分别占农产品和全部税目总数的9%和1.6%。

表2 韩国分类产品关税水平 (单位:%)

数据来源:世界关税概览。

第二,关税结构复杂。韩国农产品主要使用从量税,部分产品使用选择税,零关税产品很少。在韩国的约束税率中,只有1.6%的产品是零关税产品(24个9位税目);有2.4%的产品(36个9位税目)采用了选择税,在从量税和从价税中间选择较高的税率征收,征收选择的主要产品包括:蜂蜜、葱蒜等蔬菜、坚果、干鲜荔枝龙眼、辣椒干和辣椒粉、姜、大麦、大豆、其他含油子仁、丝,从非从价税换算结果来看,部分产品的从量税税率偏高,表现出防低价进口倾向。

第三,关税配额使用范围广。在韩国的农产品约束税率中,关税配额(TRQ)产品有214个HS 8位税目,占全部农产品的14.3%,配额内和配额外关税最高分别为50%和887%。TRQ产品分布很广泛,包括:活动物、肉及食用杂碎、乳品、蜂蜜、活树、蔬菜、水果及坚果、茶、谷物、谷物粉、油籽、树脂、肉制品、糖及糖食、可可及制品、谷物制品、蔬果制品、饮品、饲料、人造蛋白、丝。绝大部分非从价税用于TRQ的配额外税率。

第四,大米及其加工品至今尚未关税化。韩国使用9位税号进行贸易产品编码,在1496个税目农产品中,有18个税目的大米及其制成品尚未关税化,目前采用配额方式管理。韩国的主要农产品税率都是WTO约束税率。

(四)自贸区建设情况

韩国一直积极推行自贸区战略,是世界上签署自贸协定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签署并生效的自贸协定11个,涉及智利、新加坡、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东盟、印度、欧盟、秘鲁、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土耳其等48国;与中国签署自贸协定但尚未生效;正在谈判的有中日韩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在进行联合可研或准备启动自贸协定谈判10个(见表3)。

表3 韩国已经签署和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一览表

资料来源:根据WTO网站资料整理。

二、中韩自贸区双边农产品降税情况

根据“协定”,中方农产品税目和贸易自由化水平分别为93%和56%;韩方分别为70%和40%,并对另外占对韩农产品出口额90%的中方部分农产品通过国别配额和部分削减关税方式来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具体而言,韩方承诺对占贸易额40%的1584项我对韩出口优势产品在最长20年内关税降零,包括水产品、部分果蔬、调料、干果、罐头制品及饲料等;对占贸易额16%的21项敏感产品给予中方国别配额;对占贸易额14%的20项农产品实施部分降税,平均降幅35%;对15项禁止性高关税产品进行关税封顶,封顶水平为130%。

(一)关于中方农产品降税模式

中国对其1465个8位税目农产品采用以下7种降税方式。(1)立即零关税:活动物、水产品、活植物、干豆、坚果、肉桂、肉制品、动物饲料等279个8位目农产品立即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19%;(2)5年内降为零:鲶鱼、鲤鱼、军曹鱼、蓝鳕鱼、木薯、干椰子、油菜籽、牛羊脂肪、可可豆等79个8位目农产品5年内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5.4%;(3)10年内降为零:活动物、猪肉、羊肉、食用杂碎、水产品、动物毛发、果蔬及其制品、茶叶、咖啡、中药、鱼肝油、亚麻籽油、肉制品、酒类、动物生皮等660个8位目农产品10年内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45%;(4)15年内降为零:牛肉、活鱼、虾、黄油、乳清、乳酪、禽蛋、奇异果、什锦水果、燕麦片、树胶、动物脂肪、甜饼干、荔枝罐头、果汁等237个8位目农产品15年内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16.2%;(5)20年内降为零:牛肉、鲣鱼、榛子、板栗、西瓜、熏鱼、膨化食品、大蒜罐头、酵母、酒和饮料等105个8位目20年内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7.2%;(6)5年内降税8%:包括1个未列名食品,占全部农产品的0.1%;(7)例外处理:包括粮棉油糖、鲜奶、奶粉、鲨鱼翅、酸奶、鱼翅罐头、婴幼儿食品、罐头、咖啡浓缩精汁等104个8位目农产品不进行关税削减,占全部农产品的7.1%(见表4)。

表4 中国-韩国自贸区中方货物贸易降税模式

(二)关于韩方农产品降税模式

韩国对其2252个10位税目农产品采用以下13种降税方式。(1)立即零关税:活动物、肥猪肉、鳗鱼苗、牡蛎、骨胶原、牛精液、咖啡、加那利草子、大豆粉、糖甜菜子、动物脂肪、食糖、动物饲料、棉花、羊毛等243个10位目农产品立即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10.8%;(2)5年内降为零:冻鱼、鳕鱼片、香子兰豆、小麦、谷子、干椰子肉、甜瓜子、棉短绒、鱼肝油、豆油、葵花油、口香糖、巧克力、饼干、面包、咖啡和茶的浓缩精汁、蜂王浆、汽水、动物饲料等302个10位目农产品5年内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13.4%;(3)10年内降为零:牛杂碎、沙丁鱼、鳐鱼、鳕鱼、杜鹃、干果、糖浆、面食、酒和饮料等176个10位目农产品10年内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7.8%;(4)15年内降为零:活鸟、冻杂碎、灵长目细粉、金枪鱼、鲣鱼、罗非鱼、尼罗河鲶鱼、熏鱼、干豆、巴西果、芭蕉、椰枣、胡椒、啤酒花、中药、水产制品、果蔬制品、烟草等425个10位目农产品15年内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18.9%;(5)20年内降为零:活马、鲜冷冻马肉、鳎鱼、长鳍金枪鱼、鲨鱼、乳清、菊苣、芹菜、甜玉米、鳄梨、鱼制品、杏罐头、咖啡和茶的浓缩精汁、烟草等435个10位目20年内降为零,占全部农产品的19.3%;(6)20年内降为零,自第11年开始降税:包括藻类和水果罐头等2个10位目,占全部农产品的0.1%;(7)20年内降为零,自第13年开始降税:包括1个中药产品;(8)立即降税1%:包括冻鱼、蟹、蔬菜罐头、调味汁5个10位目,占全部农产品的0.2%;(9)5年内降税10%:包括鳕鱼、牡蛎、冷冻蔬菜、海草、糖浆、花生制品、椰子汁等15个10位目,占全部农产品的0.7%;(10)10年内降至130%:包括木薯、山药、玉米、大米粗粒、燕麦片等15个10位目关税封顶,占全部农产品的0.7%;(11)增设国别配额:包括其他鱼苗、章鱼、蛤、赤豆、麦芽、淀粉、大豆、墨鱼及鱿鱼、动物饲料用的原料等21个给中国增设国别配额,占全部农产品的0.9%;(12)排除:包括16个大米税目,占全部农产品的0.7%;(13)例外处理:包括活牛、鲜冷冻牛肉、猪肉、羊肉、乳制品、部分果蔬及制品、茶叶、大麦、荞麦、小麦粉、小麦团粒、中药、肉制品、食糖、面食等596个10位目农产品不进行关税削减,占全部农产品的26.5%(见表5)。

表5 中国-韩国自贸区韩方货物贸易降税模式

三、中韩自贸协定实施对中国农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模拟方案

本研究以普渡大学开发的GTAP 9数据库作为模型模拟的基础,该版数据库主要以各国2011年的投入产出表为基础,细分了140个国家和地区,57个产业部门。为观察中韩自贸区对各部门的影响,本文在产业选择过程中保留了57个部门的原始细分。将140个国家和地区划分为13组,其中,中国、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日本、印度、加拿大、美国、阿根廷、巴西10国的国家单独为10组,将东盟10国和欧盟27国划归2组,将其他国家划分为1组。

根据中韩自贸协定降税模式,由于韩方对稻谷、小麦、杂粮、水果蔬菜、坚果、原奶、牛肉产品、乳制品、加工大米进行了例外处理,而中国对稻谷、小麦、糖料、棉麻、加工大米、饮料烟草、纸制品及出版业、汽油及煤炭制品、汽车及零件、电子设备、其他机械和装备和电子行业采取了例外处理,本研究将例外处理的产品维持原有税率不变,其他产品关税设置为0。

(二)模拟结果及分析

1.中韩自贸区对中国出口和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但中方受益明显小于韩方。虽然根据“协定”,韩国对稻谷等重要农产品都实行了例外处理,但其大部分工业产品的降税对中国出口增长有较强的拉动。模型结果显示,建立自贸区中国净出口将增加12.6亿美元(见表6)。受益于净出口增加拉动以及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中韩自贸区成立后,中国经济增速将比基期增长0.14%。受出口拉动影响,中国整体福利将有所提高,但受益程度小于韩国。韩国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明显,而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具有比较优势,韩国向中国出口的主要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高端工业产品,而中国向韩国主要出口劳动力密集型的农产品和中低端工业品。因此,中韩自贸区通过降低关税壁垒进一步强化了两国比较优势的发挥,两国要素配置更加合理,一定程度上拉高了两国的要素价格。得益于经济增长、要素收入提高以及物价指数的相对稳定,韩国整体福利在中韩自贸区中获益较大,将增加40亿美元。中国虽受益于净出口增加,要素收入也有所提高,但国内物价指数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福利的增加,因此,相对于基期中国整体福利将增加20.7亿美元,远低于韩方。

表6 中韩自贸区成立对各国宏观经济影响

2.油籽、食品业、渔业、其他肉类产业将受益于中韩自贸区,果蔬和杂粮等产业受益有限。根据“协定”,由于韩国降低油籽、食品业、渔业和其他肉类等农产品关税,中国相关产业的出口量将分别增加107.96%、8.09%、5.35%和5.71%(见表7)。受出口带动,上述产业的国内产量将分别增长2.96%、0.56%、0.25%和0.15%,国内价格将分别上升0.91%、0.24%、0.66%和0.26%。相对韩国,中国在大米、果蔬和杂粮产品具有较强的优势,但由于在自贸区谈判中韩国对此大米和多数关税较高的蔬菜和杂粮产品实行了例外处理,市场开放水平有限,因此,中国上述三类产品出口量分别将下降1%、0.71%和0.58%。

3.小麦、稻谷和乳制品等产业将受到负面影响。根据“协定”,虽然中方对小麦、稻谷和部分乳制品采取了例外处理,但受贸易结构调整引致的生产结构调整影响,国内产量将分别下降0.05%、0.03%和0.04%。此外,由于国内价格上升和竞争力下降,进口将较基期增加2.06%、1.28%和0.82%(见表8)。

表7 中韩自贸区主要受益农业产业变化情况 (单位:%)

表8 中韩自贸区利益受损农业产业变化情况 (单位:%)

四、政策建议

中韩自贸区的建成将进一步降低区域内农产品关税,产生贸易创造效应,促进双边农产品发展。但由于韩国市场容量有限,且目前对欧盟和美国的农产品市场开放程度高于中国,因此,自贸区带来的整体贸易效应相对有限。基于以上结论,结合中国农产品贸易和自贸区农业谈判可能面临的问题,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落实韩方新增国别配额发放方式。根据“协定”,韩方将对鱼苗、章鱼、墨鱼及鱿鱼等中方优势水产品增设国别配额,配额内取消关税。目前,双方尚未就配额发放方式达成一致。韩国关税配额管理制度复杂,制定农产品配额的管理部门多达20多个,其中存在许多与中方出口企业有竞争关系的韩国国有农业企业。[3]因此,政府应尽快与韩方就配额发放问题进行磋商,并争取有利于中方出口企业利益的发放方式。与此同时,及时通告韩方配额管理方式,协助出口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区新增国别配额,扩大优势农产品对韩出口。

第二,提高自贸区利用率。制约自贸区实施效率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出口企业对自贸区政策不够了解、对享受政策需履行的有关手续不清楚,尚未充分运用自贸区优惠关税政策。因此,为提高中韩自贸区中方企业利用率,政府应加大对自贸区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论坛或培训向双方企业介绍自贸区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优势农产品的推介力度,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

第三,完善农产品贸易摩擦机制。韩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较为苛刻,且技术标准更改频繁。近年来,韩方对蔬菜等中国优势农产品不断提高质量标准要求,给中国出口企业造成了严重利益损失。为维护产业利益,政府一方面应不断完善和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标准,同时应充分利用自贸区框架,与韩方进行技术磋商,增强两国在农业信息方面的交流和互动,帮助企业有效解决贸易纠纷。

第四,建立重要农产品的进口预警监测机制。虽然韩国初级农产品生产能力有限,但其农业现代化和精致化程度高,深加工能力强,咖啡、糕点和饼干、饮料及酒等高端加工农产品具有相对竞争力。中韩自贸区建成后,中国对绝大多数自韩进口的加工农产品最终免除关税,将进一步提高韩加工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刺激韩对中国出口。因此,为给国内加工农产品留有一定升级空间,应建立相关产业的进口预警监测机制,密切跟踪进口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并适时研究出台对受贸易自由化冲击的领域、产业、企业和农民的贸易调整援助机制。

[1] 郭素玲.中韩农产品贸易发展与未来趋势解析[J]. 世界农业,2015,(1).

[2] 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报告2014[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3] 李明权,韩春花,等. 中日韩农产品贸易关系及其对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影响[J]. 经济纵横,2010,(4).

责任编辑、校对:刘玉屏

The Influence of Sino-Korean Free Trade Zone Construction on China’s Agriculture

LIU Yi-zhuo1,2,LI Ou2,XU Rui-zhao3

(1.InstituteofQuantitativeEconomicsandTechnologicalEconomics,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Beijing100732,China;2.AgriculturalTradePromotionCenter,MinistryofAgriculture,Beijing100125,China;3.CITICGroup,Beijing100125,China)

The paper analyzes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trade, policies of customs dutie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free trade zone of Korea systematically, and the negotiation results of Sino-Korean free trade zone are explained in detail. A quantitative analysis is made on the influence of free trade zone construction on China’s macro-economy and different industries by using GTAP Model. Based on this, policy suggestions on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are proposed by taking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China’s agriculture into consideration.

Sino-Korean Free Trade Zone; Agriculture; Influence

2015-08-30

刘艺卓(1980-),女,山东淄博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博士后,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自贸区谈判和农产品贸易;李鸥(1968-),女,北京人,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产品市场与贸易;徐锐钊(1980-),男,山东淄博人,中信集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产品贸易政策。

F746

A

1674-4543(2015)06-01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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