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对银行业的影响
2015-06-19吴丹李竹欣
吴丹 李竹欣
优先股作为一种特殊的股票形式,在成熟的海外证券市场一直作为普通股的补充,发挥资金补充作用。我国优先股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商业银行作为首次试点发行优先股的行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优先股的发行能否给银行业带来预期利好成为大家关心的主要问题。本文以已发行优先股的商业银行作为出发点,分析了优先股的发行给银行业带来的影响。
商业银行/优先股/影响
一、引言
中国证监会在2014年3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优先股试点在我国正式启动。优先股作为普通股的补充,具有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双重特性,其在中国证券市场的流通会对我国产生怎样的影响成为我国学者关注的主要问题。银行业作为首次试点的行业,使得银行股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发行优先股有利于减轻银行普通股股权融资压力,改善银行资本充足率(许一山,2014;李文龙,2013;叶檀,2014),弥补了投资者对于银行利润担忧的问题(张琳,2013)。另一方面,有学者认为优先股只是昙花一现,目前债券利率已经很高,如果优先股利率低于债券,则不足以吸引投资者;如果优先股利率过高,企业更愿意发行债券(谢百三,2014)。我们不可神化优先股,优先股作为应急融资手段,公司质量的高低决定其将对股票二级市场产生何种影响,应对优先股持理性的态度(叶檀,2014)。目前,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等上市银行先后推出优先股发行方案,那么优先股的发行能否给银行业带来预期利好就成为大家关注的主要问题。因此,本文在正确认识优先股基本属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对银行业的影响。
二、优先股的基本属性
优先股和普通股是股票的两种形式,作为公司的一种股份权益形式,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其优先权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在公司改组、解散或破产时剩余财产分配两方面优先于普通股,并享有固定的股息和股利,而普通股的股息和股利是随着公司的利润水平上下波动的。但是,优先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对公司也没有经营控制权;而且当公司营业利润上涨时,优先股不会获得相应的增值收益。优先股作为普通股的补充,具有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双重特性,其独特的权益和相应的约束实质上是以盈余分配等方面的优先权作为无表决权的补偿,充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
三、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对银行业的积极影响
(一)拓宽商业银行补充资金的途径,提高资本充足率
国际金融危机后,优先股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银行业的青睐,逐渐成为一级资本工具。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优先股的融资功能使其成为重要的资本补充工具。相对于普通股来说,优先股成本低,且不增加投票权,不会稀释普通股股东的控制权,尤其在银行需要增加长期资本的情况下普通股股东更倾向于通过发行优先股来满足资本的需要,然后再通过经营所获得的利润来补充核心资本。此外,优先股的补充作用还体现在它是稳健型投资者很好的投资选择,因为优先股的收益固定,风险相对较小,回报更加稳定,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可吸引诸如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等的投资者。
(二)有利于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优化控制权结构
实行优先股制度,商业银行首先要修订公司规章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规定。公司治理制度是维持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力制衡关系的有力保障,也是股东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载体。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其公司章程就成为优先股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对优先股股息、剩余财产分配、表决权等相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从优化控制权结构来看,一方面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不会稀释公司的控制权,使得商业银行控股股东选择通过发行优先股来补充资本以达到保持控股地位的目的。另一方面,优先股可以缓解商业银行市场化与国有控股之间的矛盾,将部分国有股转为优先股,既可以减少国家对日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又可以使国家获得丰厚的股息收入。
(三)有助于银行业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如果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或将国有的普通股转换为优先股,一方面,持有人可以获得固定的经营收益,使得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因为优先股拥有一定的赎回权,如果满足了赎回的条件,持有人就可以要求商业银行将优先股赎回;另一方面,优先股可以相对规避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即使商业银行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优先股的偿还权在普通股之前,也较之普通股有有限分配权,从而使得国有资金有稳定的收益来源,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降低银行财务风险,减轻银行财务负担
首先,优先股属于公司的股本,可以直接改善和加强公司的财务现状,提高公司的举债和偿债能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财务风险相对较小;其次,优先股没有最终到期日的规定,实质上是一种类似于于永久性借款的资金获取渠道,其收回与否的决定权掌握在银行手中,在有利条件下银行可以选择收回有限优先股,在不利条件下不收回,因而优先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比较灵活;再次,由于优先股股利是非法定债务,如果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恶化,可以不支付优先股股利,因此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优先股可以减轻财务负担;最后,优先股的发行不会减少普通股股东的收益,也不会影响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因而不会给商业银行带来管理冲突。
(五)推动银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可以助推银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第一,优先股兼具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而且优先获得稳定的股息回报。这对商业银行来说是把双刃剑,银行可以改善资本充足率,但同时必须持续承受较高的付息成本,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加快转型发展,优化收入结构,采取措施提高持续盈利能力。第二,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应该引入评级制度,风险状况是评级的重要内容,风险高的银行发行优先股要付出更高的成本。这就促使商业银行更加关注自身风险情况,努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第三,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后,必须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增加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这就要求商业银行从诸多利益相关者角度考虑自身的经营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银行短期发展与长期发展、内部利益与外部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六)帮助商业银行提前适应利率市场化
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以发行优先股为契机,逐步培育其主动融资能力,适应利率市场化要求。发行优先股是一个市场化融资的过程,涉及到发行额度确定、市场询价、文件准备、发行路演、监管申请、信息披露、发行评级等环节,这一系列活动都有助于商业银行明确其内部工作流程和各部门职责,提前适应利率市场化下的各项新要求。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会使大量中小银行面临重组整合的并购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可以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手段,很大程度上减少资本压力,帮助商业银行开展收购兼并活动,实现平稳过渡。
四、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一)优先股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一方面,相对于普通股来说,优先股的融资成本较低。另一方面,优先股的偿付顺序在债券之后,而且期限一般是无限期的,其成本相应的是高于债券的。此外,优先股的收益是固定的,这对于盈利较少的企业来说,每年的利息支付无疑会带来压力和较高的资金成本。
(二)优先股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相对较低,存在风险
从安全性来看,一方面,当银行业经营情况恶化时,优先股会面临无法获得股息的风险,不管是累积优先股还是非累计优先股都可能会无法获得事先约定的固定收益;另一方面,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的偿付顺序虽然在普通股之前但却排在债券之后,优先股投资者同样也会面临本金不保的风险。从流动性来看,虽然优先股能够在交易所或者其他法定市场进行流通和交易,但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毕竟刚起步,其流动性不会太活跃,目前来看远低于普通股的交易频率。
五、小结
在我国,优先股的发展虽然才刚刚起步,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优先股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更有效地促进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银行业作为我国优先股的首先试点行业,虽然刚起步,但从长远来看,优先股对其影响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将不断给银行业带来利好,促进商业银行健康稳健地发展。
课题项目:扬州大学商学院2014年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SXYYJSKC20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