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声明
2015-06-19
传媒 2015年9期
近期,本刊接到作者举报,一些社会中介组织、代理机构和个人,以《传媒》杂志编辑部名义,声称能够在《传媒》杂志刊发文章,并为作者开具虚假的用稿通知(如图所示),其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刊正在调查。这些社会中介组织、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言行,严重损害了本刊的社会声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给一些不明真相的作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为此,本刊在此郑重作出如下声明:
1.本刊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名义向社会征集稿件;
2.本刊不收取版面费等与刊登文章相关的任何费用;
3.本刊编辑部从未有过部门独立公章,更不可能以此公章出具用稿通知;
4.对假冒本刊编辑部名义承诺发稿的行为,本刊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