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禁区寻幽
2015-06-18林之英
林之英,本名梁文骐,作家梁实秋之子,著有散文集多种。
草地上一只母鸡,找到一条虫,街起来,又放下,咕咕咕温柔地叫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雏鸡,闻声飞奔而至,你争我夺的啄食那条虫。母鸡在一旁漫步,喉咙深处发出徐缓而绵长的叹息,声音听起来虽则还是咕——咕——,但是情调不一样了,先前似乎是急切的催促:“孩子们,快来!开饭了!”现在则是:“唉,看这些可爱的孩子们!”一种怜惜、一种母性的满足,不假矫饰自然流露,像圣母玛利亚俯视怀中的小耶稣。
那边又是一只力拔山兮气盖世,威武无比的大公鸡。邂逅之间,它也找到一条虫,照例一衔一放,马上咯咯咯的急促地呼唤。一只线条优美的妙龄母鸡姗姗而来,二话不说,低下头来就安享那理当属于它的美餐。
大公鸡围绕着母鸡高视阔步,头上血红色的王冠笔挺高耸,通颈连胸灿烂闪光的锦羽,一张一弛,顾盼自雄。猛然间,双翅高张,奋力扑动。虽然只不过是满地尘土飞扬,然而鲲化为鹏,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海徙南溟,水击三千里,庄周的这一番玄思豪想,安知不是肇源乎此?公鸡鼓翅,雄威大振,再引颈朝天,气发丹田,长鸣数起,声震遐迩。公鸡血气上涌,由冠及颊,胀得通红。母鸡却并不惊慌,吃完虫,悠然自得,正眼也不看公鸡,心中暗道:“男生都这样!”
原野上自然放牧的马群,听到狼噑便惊。此时公马郎绕群而驰,将马群逼拢成一群,幼马最内,母马居中,公马环列外围,竖尾扬鬃而人立,与狼搏斗,至死方休。
凡此种种,皆是物性天赋,自然而然,不是谁教导它们如此。
脊椎动物两性表现,大体如此。人也是脊椎动物,情形当然也差不多,至少从本性上说,是这样。人在性生理学、性心理学上,和鸟兽大体相似。对这一点有怀疑的,不妨打开报纸看一看,其中连篇累牍的,什么“重振大丈夫雄风”的三鞭酒、海狗补肾丸,专治妇科的乌鸡白凤丸等等荷尔蒙药剂广告,就可明白,其原料都是来自鸟兽。在人体中主宰性生理、性心理的物质,其生物化学结构,与鸟兽体内相应物质甚相类似。不然的话,焉有“吃什么补什么”的道理?
不过,尽管从生物学的角度说,人的性生理、性心理与鸟兽甚近,但是人有着比鸟兽复杂得多的社会生活,其对于性的影响与导引,却常和生物学背道而驰。所以,人类社会中的性表现,就和鸟兽有着显著的差异。
著名的徐文长笑话,有一则是这么讲的。有个老头子,屡屡调戏他的儿媳妇,而不能得逞,老头子便向徐文长求教。徐文长笑道:“这件事容易办,你只要咬住她的脖子,包她千依百顺。”老头子大喜,第二天起个大早,见到儿媳妇正坐在镜前梳头,脖子露在外面。老头子一见机不可失,三脚两步闯上去,从后一口咬定儿媳妇的脖子。儿媳妇负痛狂呼,惊动左邻右舍,见到老头子如此不端,激起公愤,将老头子拖到街上,拳脚交加一顿好揍。
老头子吃了闷亏,一肚皮气,便一瘸一拐,来找徐文长算账:“你为何叫我咬她脖子?这一咬不但不济事,反挨了一顿好揍!”徐文长诧异道:“岂有此理?公鸡与母鸡交尾都是先咬脖子……”话犹未了,老头子便大怒:“那是禽兽之事,如何叫我学样?”徐文长笑道:“你勾引你儿媳妇,还不就是禽兽?”
这虽是一则笑话,却揭示出生物学准则,和社会准则的矛盾。倘非社会准则作梗,而老头子之一咬,又轻重得宜,则纯自生物学准则揆测,事情之发展,也许未必就那么糟亦未可知。
人类社会的发展,首先造成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从而带来两性经济地位的差异。古今中外,女人海每受男人压抑,根子就是种在这里。
其实,经济上的差异,总是不可避免的。男女二人,你挣一元钱,我亦必不多不少挣一元钱,那里有这等准确平衡的事?经济上的差异,并不必然带来一方压制一方。比方说两只鸟,雌鸟在巢孵蛋,雄鸟外出觅食,归饲雌鸟,亦未见有雌鸟因此受气之事。又如雄狮虽然体力胜过雌狮,但是雄狮比较懒,常常是雌狮去猎食,雄狮来吃,亦未见有雄狮因此受气之事。两性关系天然的,就是协调互补的,并不是争多论少的斗争关系。
夫妻结婚,不是合股做生意,有大股东,有小股东,大股东就吃定了小股东。夫妻结婚是要有感情,而金钱介入感情,这只是人类社会过度竞争,所造成的畸形心理使然。金钱陵替了感情,婚姻就变质。犹如童话所说,渴求点金术的皇帝,一触摸钟爱的女儿,女儿顿时化为冰冷僵死的黄金,宁不痛哉!
当你把球斜掷向墙壁的时候,球就会从墙壁上,斜弹到另外一侧。社会中歪曲变形的性关系的反弹,则是女权运动的兴起。
笔者曾在电视上见到一位女教授,慨然宣讲两性应该走向“中性化”,女性应和男性平等竞争。其实两性差异是天然存在的,人为的扩大这种差异固然不好,人为的清灭这种差异而实行“中性化”,也是行不通的。
美国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件。由于消防队员皆为男性,一名女权运动人士指控此系性别歧视、达宪。消防队从善如流,立即公开招考队员,不限性别。考试项目皆消防实务,如攀绳登楼、救人脱险等等。结果女性应试者无人及格,于是消防队员依然清一色男性,再也没有人指控违宪了。两性差异大概就让其依照天然的样子存在最为妥当。“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断鹤续凫,一律扯平,如何行得通呢?
至于男女平等,原则上是没多大问题的。但是如果细究,如何才算男女平等,问题便相当复杂。
就说法律上男女平等吧 ,台湾规定“……人民,无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可是到了民法第一千零十八条“联合财产,由夫管理……”第一千零十九条“夫对于妻之原有财产,有使用、收益之权……”好像男人比女人的权利多。而到了兵役法第一条“……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好像男人比女人的义务多,诸如此类的例子还多着呢。可见,只说平等容易,到了具体问题,怎样才算平等,麻烦就大了。
一般认为,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今优于昔。此亦难以一概而论。根据春秋左传襄公十九年(公元前554年)记载,“妇人无刑,虽有刑不在朝市”,可以知道那时刑罚不加于妇人,纵便加刑亦不示众,以保留颜面。从这一点说,妇女颇为有利。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1年),由宰相李斯撰文及书写的会稽山石刻,则载明“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妻为逃嫁,子不得母”。豭是种公猪,寄豭郎是寄居别人家里,暂行配种的公猪。石刻的这两句意思是说,丈夫如果奸淫别家妇女,抓住即可杀掉,老婆如果跷家,和野男人私奔,儿子就可以不认娘。这两则处置,男严女宽殆甚明显。
从古今中外来看,两性在法律上完全一样,总是做不到。大体平等,也就差强人意了。
两性关系就其本质而言,本和法律南辕北辙。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闺房里的事情难以法律规范之。社会习俗和人们的思想意识,倒是比法律对于两性问题,有着更深的影响力。
比如说,男人吃女人,这件事并不犯法。可是悠悠之口就会讲,这个男人在“吃软饭”。每一个顾及颜面的男人,全受不了这顶帽子。一名又矮又瘦的男人,结交上一名又高又胖的女友,两人依偎着上街,难免就有人掩口议论:“儿子找到妈了。”
芭蕾舞男演员托举女演员,观众无分男女,皆能怡然观赏。倘若找来一名“女子健美运动”冠军,双臂一张,筋肉条条隆起如鹰展翅,擒捉芭蕾舞男演员如拿燕雀,玩弄于股掌之上,则观众必定哗然。
诸如此类,盖皆习惯势力使然。但是习惯势力之形成,也不是全然无缘无故。如果承认男强女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普遍生物现象,那么也就可以解释,为何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文化,却在两性问题上,有许多大同小异的习浴。
但是普遍现象,并不排斥例外现象。过度膨胀和绝对化就会走向偏见。政坛上大多是男性天下,但亦不能认定女性一定不行。像武则天、柴契尔夫人,政绩都满不错嘛。书经上说“牝鸡之晨,唯家之索”,意谓母鸡司晨则家一定败。诗经上说“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意谓男人有智慧,可以成事,女人有智慧,只会坏事。这些便皆属于绝对化的偏见。
现今世界上妇女受束缚最多的,大概要属伊斯兰敌地区。伊斯兰教的可兰经中,有一条有趣的规定:借贷要有证人,两名女证人抵一名男证人。理由是倘若一个女证人忘掉,另一个女证人可以提醒她,好像女人的记忆力较弱。然据笔者浪迹红尘数十年,观察心得,情形恰恰相反。
笔者的一位朋友,曾坦诚相告,他和老婆吵嘴,总是吵不赢。因为他的老婆善翻陈年旧账,一吵起来,老婆便把他某年月日说过什么话,某年月日有过什么纠纷,一条条、一爿爿,由此及彼,广引博徵,野战八方,缕述精详,他却全都记不清楚。一方弹落如雨,一方张嘴结舌,胜负之势自然昭昭甚明。笔者确信,女性记忆系统及检索系统,平均优于男性,容量大,速度快!
阴阳两性之间的学问,博大精深,人类有文化数千年以来,一直未曾研究透彻过。本应列入国民教育必修课程,用心钻研、学以致用。孰知反其道而行之,自家庭至学校性的问题悬为厉禁,既不能堂堂正正研究讨论,又不能不偷偷摸摸苟且以赴,以至于中学里,得卖避孕器材,以至于女立委推出去势法。
性禁区上面高悬疑云迷雾,性禁区下面挖窟窿打洞。就说教育家呼吁的,那一点“性教育”吧,内容也是少得可怜。那点内容似乎一张挂图、一具模型,几分钟就可以一清二楚了如指掌了。真正微妙深奥,而最具实用价值的两性关系精神实质,到那里去学?书经上讲“燮理阴阳”,人人有此需要。弄得好,是燮理,弄得不好,便是女教授所谓的竞争。而至少笔者自己,一想到要去和异性竞争,便不胜沮丧扫兴之至!
性禁区里扑朔迷离,有待探讨的东西还多着呢。顺便一提,何谓“扑朔迷离”?此语出于六世纪木兰诗“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出处是有了,怎么讲呢?历来注家、辞书皆说不出个所以然。
原来兔子是毛茸茸一团,雄雌至难辨识,即使养兔人经验丰富,也是一眼分不清楚。辨识之法是捉住兔耳提离地面,雄兔性烈便四脚乱蹬而反抗,谓之“脚扑朔”,雌兔性驯便两眼眯缝而畏缩,谓之“眼迷离”,以此分辨雄雌百无一失。倘若不经此测验,任由“两兔傍地走”,那谁还能分得清楚孰雄孰雌?注家、辞书撰写人,不曾在性禁区裏研究学问,遇到此等处所,自然只好指东说西支吾其词了。
现在已经进化到,连原子核也要敲开一探究竟的时候了,性禁区还重兵把守严防窥觑,岂不乖谬之甚?
工业污染,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物质——空气与水已然变质。社会污染,人类赖以延续生命的阴阳两性关系,也已变质。老子说“道法自然”,现代人说“保护生态”,一切总是不假矫饰依其本色最为舒展和谐。两性是否都赞成这样呢?
(选自台湾九歌出版社《出其东门 有女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