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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雾霾区域合作治理的治本之策:房地产的省市际合作限产

2015-06-15刘太刚龚志文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合作房地产

刘太刚+龚志文

摘要:房地产大跃进是导致华北地区空气污染源的主因,是导致华北地区空气净化系统功能障碍的主因,是华北地区形成宜霾气象条件的主因,因此房地产大跃进成为华北地区雾霾常态化的诸因之首。房地产合作限产是治理华北雾霾的对症之药,而舍弃房地产合作限产的雾霾治理之策必然失败。目前,华北各省市对房地产合作限产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房地产合作限产的实施路径及主要内容包括:中央推动、省市际合作,对共同关切地区的建设用地及建筑规模实施额度管理,建立对关切地区建设用地的审批前沟通协调制度,建立受益地对受损地的限产补偿制度(主要是京津补冀)。

关键词:雾霾治理;房地产;区域合作;京津冀一体化;首都经济圈

中图分类号:F0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5)03-0037-07

对于包括雾霾在内的空气污染,人们很容易想到工业废气、渣土扬尘、燃煤烟尘及汽车尾气四大主因,但很少会想到四大主因背后的最主要推手都是房地产。我们的研究结论是,近年我国尤其是华北地区雾霾天气的频繁出现,是空气污染物排放、自然界空气净化系统的功能障碍及宜霾气象(即适宜雾霾生成的气象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而房地产不仅对包括汽车尾气、燃煤烟尘及工业废气在内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有着强烈的推动作用,而且对自然界空气净化系统的功能障碍及宜霾气象也负有主要责任。由此,我们认为,1998年以来的房地产大跃进才是导致我国雾霾常态化尤其是华北地区雾霾常态化趋势的诸凶之首。治理华北地区的雾霾,必须从停止华北地区的房地产大跃进着手,对房地产进行跨区域的合作限产。

一、房地产大跃进是导致我国雾霾常态化趋势的诸凶之首

(一)房地产是工业废气和非工业废气背后的最大推手

从我国工业废气排放的产业分布看,化工、冶炼、建材制造业是我国工业废气排放的三大产业。机动车和住房供暖制冷则是非工业废气的排放大户。我国空气中的非自然污染物有80%以上来自于上述三个产业排放的工业废气和上述两项非工业废气排放。而这五大废气排放户均为房地产强力拉动的产业,房地产业应根据其对这五大废气排放户的拉动率来为它们的废气排放承担责任。

1.房地产对化工产业的废气排放责任:约40%。在最近十多年我国房地产的建设成本中,化工成本所占的比例急剧上升。不仅房地产在建筑装修中大量使用化工产品,而且房地产的三大主材(钢铁、水泥、玻璃)中的化工成本也在上升。我们推算,当前我国房地产对化工业的拉动率约为40%(包括11%以上的直接拉动率和30%左右的间接拉动率)。这就意味着,对于我国化工业的废气排放,房地产业应承担40%左右的责任。

2.房地产对金属冶炼制造业的废气排放责任:50%以上。不仅房地产的建设装修需要消耗大量的钢铁、铝、铜、铅等金属,与房地产所配套的家居用品如电器、厨具、家具、灯具也需要消耗大量的金属,房地产所强力拉动的其他产业(汽车制造、化工等)也需要消耗大量的金属,特别是钢铁、铜、铝等金属。由于所需的金属冶炼大多在我国完成,因此房地产及其所拉动产业所需的金属量及其价值,就成为计算房地产对金属冶炼业拉动率的依据。将房地产对金属冶炼业的直接和间接拉动率综合在一起,我们估计,房地产对我国钢铁业的拉动率超过70%,对铝业、铜业的拉动率超过50%,对镍业、锡业的拉动率超过30%。这就意味着,房地产应为我国上述金属冶炼制造业的废气排放承担50%以上的责任。

3.房地产对非金属非化工的建材制造业的废气排放责任:80%。非金属非化工的建材制造业的主要产品是砖瓦、陶瓷和水泥白灰。由于1998年以后这些建材80%以上用于新建房地产(包括为新建房地产配套的道路、停车场、广场等设施建设),所以房地产大跃进对非金属非化工的建材制造业的拉动率超过80%。这意味着,1998年以来的房地产大跃进应为我国非金属非化工的建材制造业的废气排放承担80%以上的责任。

4. 房地产对机动车的废气排放责任:50%以上。燃油驱动的机动车尾气导致雾霾的机理早已被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科学家阿里·哈根斯米特所揭示:机动车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和二氧化氮排放到大气中后,会在阳光中的紫外线照射之下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的光化学烟雾[1]。房地产对机动车废气的排放责任体现在以下四方面。第一,房地产不仅拉动了私人汽车保有量的增长,而且还拉动了公车数量的增长。第二,房地产促进了汽车运输业的繁荣。第三,房地产促进了燃油驱动的机械工程车的普遍应用。第四,房地产大跃进使我国大中城市的机动车时常因交通拥堵而处于低速行驶和走走停停的状态,从而加重了机动车的尾气排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燃油驱动的交通运输业的机动车和机械工程车通常都是以柴油为燃料,而柴油对空气的污染远超私家车通常所用的汽油。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油含硫量不超过150ppm(百分比浓度),而柴油的含硫量不超过350ppm,后者的含硫量接近前者的两倍半,其对空气的污染危害也接近前者的两倍半。我们估算,1998年以后的房地产大跃进对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及机动车燃油消耗量的拉动率超过50%。相应地,房地产大跃进应当为我国燃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承担50%以上的责任。

5.房地产对建筑工地的渣土扬尘、装修废气的排放以及对住房供暖制冷的废气排放承担主要责任。房地产对建筑工地的渣土扬尘、装修废气的排放责任无需多论。对于住房供暖制冷的废气排放而言,一方面,在我国北方的绝大多数地区,燃煤供暖是房屋的主要供暖方式,而燃煤供暖所产生的废气排放是供暖季节许多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我国的火炉城市也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态势。这种态势也使室内制冷成为几乎遍及我国全境的基本需求。而制冷所需的电力——无论是火力发电还是水力发电——都会产生巨量的废气排放;火力发电因燃煤导致的废气排放自不待言,水力发电所间接产生的废气排放往往被人忽略——只要想一想修建电站及维护电站的相关建筑所需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生产过程,就不难想象水力发电所间接产生的废气排放有多大。

从实例上看,华北重雾霾城市群,包括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济南、衡水、天津、保定、沧州、廊坊等,这些都是我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十大城市榜上的常客——无一不是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等房地产强力拉动的产业基地或毗邻这些产业基地,证明了上述产业的工业废气对空气的污染作用;北京在非供暖季时常出现的雾霾天气,证明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的污染作用; 2013年12月初我国25省(市、区)所出现的大规模持续性雾霾,则是上述几类污染源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在这些空气污染源的背后,我们都不难发现房地产业的强力推动。

(二)房地产是造成自然界空气净化系统功能障碍的最大杀手

对于弥漫在空气中的PM2.5、PM10之类的污染物,自然界有一套空气净化系统来应对。这套空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四方面。第一,植物呼吸系统及植物叶茎对空气污染物的吸纳、吸附及分解功能——使空气中的部分PM2.5、PM10进入植物体内(部分作为养分另一部分作为沉积成分,如重金属)或吸附于植物的茎叶表面,广东茂名等一些地方的蔬菜和茶叶中所含重金属超标的现象就是最好的证明[2]。第二,动物(包括人)的呼吸系统对空气污染物的吸纳功能——使空气中的部分PM2.5、PM10与动物呼吸系统分泌的体液相混合(化为痰或鼻涕),以及粘附于动物的呼吸系统内部(如黑肺或尘肺等职业病就是最好的证明)。第三,地表水和湿地对空气污染物的溶解和吸附功能——使空气中的部分PM2.5、PM10溶解于地表水之中或粘附于湿地土壤之中。第四,雨水、风对空气污染物的净化功能——雨水能够将弥散于空气中的污染物带至地面,所以雨后空气清新;风能够将某地空气中的污染物吹走,所以有“蓝天基本靠风”之说。

对于自然界的空气净化系统,房地产从以下五个方面造成了严重破坏,从而大大降低了自然界的空气净化能力。第一,房地产及其所拉动的产业大规模占用了本来应该由各类植物生长的空间(包括耕地、林地和荒地),进而大幅降低了植物对空气中污染物的吸纳及净化作用,从而为雾霾的形成创造了条件。第二,房地产及其所拉动的产业大规模占用各类植物生长空间的结果,导致植物的种类、密度及总量的大幅减少,进而导致食草性动物、杂食性动物及肉食性动物(人除外)的大幅减少,进而大幅降低了动物的呼吸系统对空气污染物的吸纳及净化功能。曾经数量极多的禾花雀在我国目前竟然处于濒临灭绝之境[3],就是一个典型例证。第三,房地产及其所拉动的产业大幅减少了我国地表水的水体及湿地面积,从而削弱了地表水和湿地对空气污染物的溶解和吸附功能。这样,房地产使原本能够和人类一同对抗雾霾的动植物和湿地水体无处容身之后,面对雾霾,中国人只能用自己的肺独自充当吸尘器。由此,包括肺癌在内的呼吸系统疾病显著高发也就不难理解了。第四,房地产及其所拉动的产业大规模挤占了地表植被和地表水的体量,致使地面产生的水蒸气减少,阻碍了云气的形成,进而导致降水减少,最终降低了雨水对空气污染物的净化作用。第五,房地产的发展使城市及其周边的高大建筑物急剧增多,产生了强烈的钟楼效应和阻风效应,致使城市内风力减弱,从而降低了风对空气的净化作用。北京近两年从著名的风沙之城变成风缓霾重的雾霾之城,北京市及周边省市房地产大跃进所导致的钟楼效应和阻风效应功不可没。

(三)房地产是催生宜霾气象的最大黑手

宜霾气象的主要特点是无雨+静风天气+扬尘微气流。其中,无雨使空气中的污染物不会被雨水带至地表;静风天气使空气中的污染物不会被风吹走;而扬尘微气流是没有固定方向的短促小气流,它能使空气中的污染物难以沉落于地面,从而始终弥漫于空气之中。房地产则是制造这种宜霾气象(无雨+静风天气+扬尘微气流)的最大黑手。

就静风天气而言,树木的防风(即阻风)作用早已被世人所公认,而比树木还要高大密实的楼房,其阻风作用自然远远强于相同体量的树木。北京是一个非常好的例证。众所周知,北京原本是一个风沙非常严重的城市。建国后三北防护林的建设对于减弱北京的风沙效果相当明显。但最近十年来,北京的风沙无论从频次还是强度都明显弱于先前,而这期间北京周边(尤其是西北方向)的树木并没有明显的增多,反倒是三北防护林在近年有明显的减损——当年种植的杨树已出现大片枯死的现象,其他树种也有因虫灾而枯死的现象,而且因经费等原因基本没有补种[4]。我们认为,北京城及周边(河北、天津)显著增多的楼房产生阻风效应,导致北京城的风天减少、风力减弱,进而形成了更多的静风天气,为雾霾的形成创造了适宜的气象条件。近日杭州、上海等城市开始考虑通过建设城市风道来减少雾霾的思路[5],既昭示了静风天气与雾霾之间的关联,也佐证了房地产建设对空气气流或静风天气的影响。

就扬尘微气流而言,无论是汽车转动的车轮还是住房中向外排着热风的空调,无论是工厂的废气排放还是建筑工地中的扬尘操作,都会产生扬尘微气流。没有这种扬尘微气流,空气中漂浮的许多污染物在静风天气下会逐渐沉降于地面,从而使空气变得清爽。显然,房地产强力拉动了私家车的拥有量和交通运输业的繁荣,从而推动了汽车所制造的扬尘微气流;房地产使城镇产生了热岛效应并强力拉动了空调的销量,从而推动了空调所制造的扬尘微气流;房地产强力拉动了化工、冶炼、建材、机械制造等诸多高能耗高污染产业,从而推动了这些产业的废气排放所制造的扬尘微气流;房地产直接导致建筑工地遍布全国,从而推动了建筑工地所产生的扬尘微气流。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导致我国尤其是华北地区近年来越来越明显的雾霾常态化趋势的诸多因素中, 1998年以来的房地产大跃进是诸因之首,尤其是京津两个巨无霸体量的房地产市场,使河北、山东的钢铁、建材、化工、火力发电企业遍地开花,向大气中源源不断地排放着巨量污染物,从而使华北地区成为全国雾霾最严重的区域。如果不遏制房地产大跃进、不限制房地产的发展,而仅仅视空气质量的好坏而暂停一下钢铁、水泥等建材企业的生产——这种临时抱佛脚式的雾霾治理方式就如同一手灭火一手浇油,结果只能是空谈。就此而言,整个华北区域的房地产合作限产,是华北雾霾区域合作治理的唯一出路。

二、房地产合作限产与治理华北雾霾的相关问题研究

(一)房地产合作限产与治理华北雾霾问题的对症之药

由于房地产大跃进是导致我国及华北地区雾霾常态化的诸凶之首,房地产合作限产才是治理我国及华北地区雾霾问题的对症之药。第一,房地产合作限产能够有效控制华北地区空气污染源。如前所述,房地产大跃进是工业废气和非工业废气背后的最大推手。限制了房地产的发展,五大主要空气污染源(冶炼、化工、建材、汽车尾气、居民供暖制冷)就会得到控制,致霾产能就会得到显著的压缩,从而能够有效控制华北地区空气污染源。第二,房地产合作限产能够有效控制华北地区空气净化系统功能障碍的恶化。如前所述,房地产大跃进致使我国的环境生态系统的急剧恶化,从而形成我国尤其是华北地区空气净化系统的功能障碍。房地产合作限产,虽不能使华北地区空气净化系统的功能障碍得以消除,但能够遏止或减缓其继续恶化的态势,从而有助于华北地区的雾霾治理。第三,房地产合作限产能够有助于控制华北地区宜霾气象条件的形成。如前所述,房地产大跃进是导致华北地区形成宜霾气象条件的最主要的人为因素。华北地区的房地产合作限产,虽不能消除该地区形成宜霾气象条件的现有支持因素(如建筑物的阻风效应及各种扬尘微气流),却能够使这些支持因素不再像以前那样急剧增多,从而有助于控制华北地区宜霾气象条件的形成。

(二)舍弃房地产合作限产的雾霾治理之策必然失败

就近年来的实践而言,舍弃房地产合作限产的雾霾治理之策主要有两种:一是外迁高致霾企业的治霾之策;二是治理单项致霾源的治霾之策。而华北地区雾霾问题越来越严峻的现实,表明这两种治理雾霾之策的效果不彰。

1.外迁高致霾企业的治霾之策及其实际效果。在华北地区,北京是外迁高致霾企业力度最大的城市,其最大的手笔就是将首钢外迁至河北唐山曹妃甸——此举曾获得多方面的交口称赞。此外天津、石家庄、济南等较大城市也都程度不同地选择了将本地的高致霾企业迁至外地的治霾策略。虽然从理论上讲,外迁高致霾企业的治霾之策肯定会有些效果。从实际效果上看,外迁高致霾企业的治霾之策在上述所有城市都难言成功。2013年不仅石家庄、济南时常跻身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十大城市榜单,天津和北京的空气质量也急剧下降。可以说,这些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表明,外迁高致霾企业的治霾之策,其效果差强人意。外迁高致霾企业的治霾之策之所以效果不彰,其原因非常简单:第一,空气是流动的或弥散性的,一地区的空气质量不仅取决于其本地排放的空气污染源,还取决于其周边地区的空气污染源;第二,外迁高致霾企业的外迁距离过短——开始通常是从城市中心区域迁往郊区,近来则是从大中城市迁往毗邻的外省或外市县。无论哪种外迁,都是把高致霾企业迁往周边。而当周边地区成为雾霾重灾区时,这些周边地区所包围的中心区域就成为一个孤岛,空气的流动性和弥散性致使该孤岛的空气质量很难独善其身。在此方面,北京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此外,不仅实际效果不彰,外迁高致霾企业的治霾之策本身还有较高的门槛——只有较发达的大中城市才有可能将高致霾企业迁往较为落后且求财若渴的周边地区。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区域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大中城市与周边区域的发展落差已经收窄,即便落后的周边地区也不愿再承接发达地区转移出来的高致霾企业。就此而言,外迁高致霾企业的治霾之策基本上已经走入死胡同。

2.治理单项致霾源的治霾之策及其效果预测。所谓治理单项致霾源的治霾之策,就是主要针对几项高致霾源(如水泥、钢铁、化工、汽车等)出台限制性措施,从而降低其污染源排放的雾霾治理策略。例如,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废气扬尘排放的监管、重污染天气时的临时性停产停业、机动车限购限行等措施都属此类治霾之策的具体措施。

治理单项致霾源的治霾之策在我国的雾霾重灾区被广泛采用,在理论上肯定会有些效果,但从我国尤其是华北地区越来越严峻的空气污染形势上看,这种治霾之策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这种治霾之策属于治标不治本,尽管表明上看起来是针对污染源的治理,似乎是源头治理。以重污染天气时的临时性停产停业措施为例,可以清楚地发现这种措施如何治标不治本。在重污染天气责令高致霾企业临时性停产停业固然可以避免雪上加霜,但等重污染天气过后,这些临时性停产停业的企业必然会加足马力恢复生产,以期把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补回来。这样,从一个较长时期看,这些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并没有降低,只是排放时段有了变化。其结果虽然避免了对重雾霾天气的雪上加霜,但加速了下一次重雾霾天气的到来或加剧了其他时段的空气污染。

至于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废气扬尘排放的监管、机动车限购限行等措施,虽然有必要,但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重点企业的产能和市民拥有私家车的需求。如果在需求端不实行配套管理来压缩其产能或需求,而仅仅在供给端进行强堵,这些企业和个人必然会千方百计地寻找其他途径来满足其排放需求和购车需求,从而导致现实中各种偷排方式和规避限购措施的方式层出不穷,令监管者防不胜防。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房地产是推动绝大多数高致霾企业的市场需求和私人购车需求的强力推手。不遏制房地产的发展,无论是外迁高致霾企业还是治理单项致霾源的治霾之策,都难以成功。

3.舍弃房地产合作限产的雾霾治理之策为什么必然失败。如前所述,房地产大跃进的致霾机理包括三个方面:推动污染源的排放、导致自然界空气净化系统的功能障碍、催生宜霾气象条件。而目前舍弃房地产合作限产的治霾之策主要把注意力集中于治理污染源的排放上,而对于自然界空气净化系统的功能障碍、宜霾气象条件的治理则少有关注。由于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致霾污染源再怎么治理也会有一个相当高的刚性存量,在自然界空气净化系统出现功能障碍及宜霾气象条件出现的情况下,仅雾霾的刚性存量就足以导致雾霾天气的出现。也就是说,如果不治理自然界空气净化系统的功能障碍及宜霾气象条件,仅仅治理致霾污染源,治理雾霾注定不会成功。而若想治理自然界空气净化系统的功能障碍及宜霾气象条件,就必须遏制房地产的发展——实行跨行政区域的房地产合作限产,因为房地产大跃进是导致自然界空气净化系统的功能障碍及宜霾气象条件的首要原因——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舍弃房地产合作限产的雾霾治理之策必然会失败。

三、房地产合作限产的条件及路径

(一)房地产合作限产的条件基本成熟

1.华北地区的人均住房条件已经得到显著改善。经过十多年的房地产大跃进,华北及全国人民的住房条件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人均住房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作为发达国家的东亚近邻——日本、韩国的人均住房水平,甚至基本达到人口较少的欧洲经济大国西班牙的人均住房水平(参见表1)。这就为停止房地产大跃进、实行房地产合作限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表1世界各国人均住房面积

国家年份(年)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国家年份(年)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希腊200531.2澳大利亚200942.9法国200639.9荷兰200940.82德国200642.9日本200919.6波兰200824.2韩国200919.8西班牙200833中国201132.7资料来源:世界经合组织官方网站和中国国家统计局年鉴。

2.房地产大跃进的恶果已经显现。经过十多年的房地产大跃进,我国的房地产存量有了惊人的增长。房地产对改善中国人的住房条件及经济增长的贡献居功至伟。但同时,房地产大跃进对于对我国的国土面貌、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存甚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性影响也令人触目惊心。可以说,房地产大跃进的恶果在近年来的显现,已经使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清醒地看到房地产大跃进的危害,从而为停止房地产大跃进、实行房地产合作限产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3.党和国家的发展观已经转变。从“发展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再到“美丽中国”、“中国梦”,党和国家的发展观已经彻底抛弃了唯GDP论的发展观,尤其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停止房地产大跃进、实行房地产合作限产创造了有利的政治基础。

4.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开始实施。2001年,清华大学吴良镛提出的大北京规划就包含了京津冀一体化的理念。2004年在国家发改委的组织下,京津冀有关城市负责人就京津冀的区域合作达成了“廊坊共识”。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打造首都经济圈”。2014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其后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经济协作,从而使京津冀一体战略终于有了落地实施之象。这就为华北地区实行房地产合作限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基础。

(二)跨区域的房地产合作限产的基本内容及实施路径

所谓跨区域的房地产合作限产,是指跨行政区域的两个以上地方政府基于对方的考虑而限制本地区房地产建设的区域间政府合作活动,既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际的房地产合作限产,也包括省级内市县际的房地产合作限产。

跨区域的房地产合作限产的基本内容是在共同关切地区对房地产项目的规模、形态等进行限制,以及基于这种限制而由受益方对利益受损方进行合理补偿。其中,所谓共同关切地区是指处于某一合作方境内但对于其他合作方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例如,A省的某一区域是B省C省内河流的上游地带,因此A省该区域的建设项目直接关系到B省C省的河流水质。由此,A省该区域就属于ABC三省的共同关切地区。

就华北地区的雾霾合作治理的角度而言,省市际房地产合作限产主要有以下四条基本实施路径。

1.中央推动、省市际合作。从理论上讲,跨区域的房地产合作限产是相关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即便没有中央的推动,在现有的法律政策框架内,相关地方政府也可以开展此类合作。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没有中央的推动,省际房地产合作限产基本不可能实现。故此,华北地区的房地产合作限产需要中央推动、省市际合作。

2.对共同关切地区的建设用地及建筑规模实施限制性管理。对华北地区各省及直辖市的共同关切地区(主要是某省市的上风上水之地),所在省市应对其建设用地及建筑规模实施限制性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限项目或限产业,即禁止有较高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或产业在该地区立项上马,已经立项上马的此类项目或产业应迁出该地区。第二,限建筑物占地面积,即限制建筑物所覆盖的土地(包括公路等沥青水泥瓷砖所覆盖的土地)占该地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以确保该地区有足够的生态用地。第三,限制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以减少建筑对风流风速的阻碍。

3.建立对共同关切地区建设用地的审批前沟通协调制度。为确保上述对共同关切地区的建设用地及建筑规模实施限制性管理,相关省市应建立对共同关切地区建设用地的审批前沟通协调制度。

4.建立受益地对受损地的限产补偿制度(主要是京津补冀)。由于在共同关切地区的房地产及产业项目的限制性管理,会对该地所在的省市造成短期利益上的损失,包括财政损失及民众就业、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损失。从公平的角度考虑,受益的省市应对利益受损地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为确保这种该补偿规范化制度化,该补偿应列入受益地和受损地双方的财政预算。

参考文献:

[1]周恒星.洛杉矶雾霾之战[J].中国企业家,2013,(5).

[2]蔬菜含毒茶叶重金属超标,我们还能放心吃什么[N].南方日报,20020128.

[3]港媒:每年上百万只禾花雀死亡,濒临灭绝[DB/OL].http://hm.people.com.cn/GB/85423/16967578.html, 20120130.

[4]三北防护林50万亩杨树濒死[DB/OL].http://news.sina.com.cn/c/p/20131018/143628469659.shtml,20131018.

[5]“城市风道”能把雾霾吹到火星上去?[DB/OL].http://guancha.gmw.cn/201311/07/content_9418129.htm,20131107.

[责任编辑:刘琼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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