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三严三实” 正风肃纪海晏河清
——贵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
2015-06-15
深入践行“三严三实” 正风肃纪海晏河清
——贵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
文丨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晏 青 图丨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杨 恒
贵州省委决定,从今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全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以下简称“集中专项整治”),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据悉,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范围主要涵盖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是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突出问题、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为切实达到整治目的、取得整治成效,贵州省委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必须制定具体的集中专项整治方案,按照省委办公厅7月1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中“三个方面”的方法步骤开展。
一是学习动员。参加集中专项整治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学习省委十项规定、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及其他有关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部署和要求上来。
7月21日下午,贵州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集中专项整治大会在贵阳召开。
二是自查清理。对“两个责任”的履行,是否做到了真抓实管真担当;是否存在假借各种名义变换地点场所(包括机关食堂)进行公款互相吃请、违规超标接待、超标配置公务用车等“四风”突出问题;在涉及民生资金专项款物管理服务方面,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假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截留挪用、套取骗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深入排查,拉出清单,属于班子的问题由班子来承担;属于个人的问题由个人来承担,并向组织报告。
三是集中整治。围绕自查清理出来的问题,属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各级各单位要分清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属于制度机制不完善,特别是有制度不执行或者制度的刚性约束执行不到位的,要从源头上有效根治,抓好源头治理;属于“四风”和损害群总利益的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明确集体或个人的行为责任,依据有关规定逐件逐事逐人进行纠正或处理;属于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单位和个人要主动向上级或同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主动说清违纪事实,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主动作出深刻检讨,主动接受组织的处理。
贵州省委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治理慵懒散不停顿、治理为官不为不马虎、惩治腐败不放松”,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认真查找一批,主动纠正一批,坚决整治一批,切实解决当前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正风肃纪新常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全面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为推动全省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责任编辑/袁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