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人和动物在冲突,是人和人在冲突
2015-06-12段崇政
段崇政
爱狗族和恐狗族不断争论,玉林狗肉节和高速拦狗志愿者不断争论,看似人和人关于如何对待动物的一场争论,其实就是人和人关于生存理念、文明观念的一场冲突……
小区狗事:有人喜欢狗就有人反对狗
居住在济南历下区的常女士遛狗回家后,小狗出现呕吐症状诊治无效死亡。医生断定,小狗是吸闻了“吸入性毒鼠强”。
这个小区先后有十余只宠物狗出现了类似的中毒情况。“有人喜欢狗,就有人不喜欢。物业不管,警察不理,只有这种方法能让家里怕狗的小孩得到片刻安心。”
人类历史上最浓墨重彩的动物,非狗莫属。从看家护院到协助打猎再到当今空巢、单亲、晚婚、丁克、同性家庭的情感补缺,狗类已经超脱普通动物,成为介于人和野生动物之间的第三类生物。
然而对不养狗,或对有齿长毛生物心存恐惧的人来说,狗狗的原始性无疑和城市生活格格不入——狗狗们在草坪上欢跃时,行人却在路边擦鞋底的狗屎;有些小区虽明令禁止猫狗上电梯,但当狗主人笑问“他们不怕狗吧”,话音未落人狗都已进入梯内,电梯里的人怎么办?
由此,人和狗的冲突升级为人和人的冲突。
退休的张女士每天下午五点会定时下楼遛狗,不巧这一天隔壁王先生接外孙放学回家,刚到小区门口,张女士的狗猛地冲出来扑向王先生的外孙。虽然狗只是为了表示亲近,但却吓得孩子哇哇大哭。王先生气急败坏,说了些脏话,并扬言再不把狗拴上,就一脚踢死它。
张女士表示很委屈:自己的狗从来没有伤过人,即便狗有过失,也不能这么不留情面。事实上,张女士的丈夫和王先生是熟人,况且还是邻居,因为一条狗,两家心生芥蒂。“连我自己都不舍得骂老婆,竟然让别人骂了”,张女士的丈夫很气愤。
因狗引发的官司正成为城市管理者头疼的课题。据山东省疾控中心统计,济南每年被狗咬伤人数达2万以上;而法院接手的宠物纠纷事件也逐年攀升。人与狗的冲突只是表面现象,更深的冲突在人与人之间展开。
志愿者们的千里追踪:“狗权”之外,是人权的较量
今年5月10日,在乌鲁木齐市一汽车4S店门口,因流浪狗“小黑”吓到自己孩子,市民王某一气之下用木棒将小狗的嘴打歪。次日,此事见诸媒体引发“爱狗人士”轩然大波,王某遭到人肉搜索。12日,近50名来自新疆、上海等地的“爱狗人士”在约定地点围住王某要求其向公众道歉,“爱狗人士”怒火也波及王某父亲,王某汽车也被踩踏。
狗权面前,人权无存。
狗,作为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在当今社会不仅仅意味着看家护院,更是一种精神伴侣。爱狗的人发起各种爱狗组织,其中包括救助站、医疗站、禁食狗肉、防止打杀狗类。
近年来,爱狗人士高速公路拦车戏码屡屡上演。2011年4月16日《京华时报》相关报道里有这样一段话:“运狗货车司机说,‘一辆奔驰轿车行至高速途中多次别他的车,差点都撞上了。担心发生意外,他只得停车。”
这就形成了有关“人权”的三角链。一方面,运狗车的很多狗属于私家犬,或偷或盗不得而知,这也成为爱狗人士怒火中烧的几大原因;另一方面,爱狗人士既没有拦截车辆的权利,也会因逼停运狗车而威胁司机的安全;再一方面很多屠宰厂拥有合法执照,爱狗人士的行为涉嫌妨碍他人交易自由。
许多涉狗问题的讨论区,最终都会变成两大族群之间以键盘和鼠标为武器进行血肉拼杀的战场。 “金华湖头狗肉节事件”和 “玉林狗肉节事件”,都最终演化成了两派族群之间的自由搏击。“狗权”之外,人权已经风雨飘摇。
养狗的是人,吃狗的是人
中国出台了很多关于狗的治安条例:出行必须套上狗绳;不得随意大小便;禁止宠物出现的场所。与其说是给狗制定的条例,不如说是给人制定的条例。狗,没有正误意识,一切自在人心。
狗因人进入城市,它是动物族群的一个异类。人宠冲突远没有结束,如何给城市宠物建立福利机制,这不仅涉及主人的幸福感,还波及人与人的社会情绪。
同时对待狗的态度,也是两种生活方式和两种文明观念的争论,说到底是:人应该怎么生存,人为了什么而生存的争论。
电影《狼图腾》驰骋影院80多天,6.97亿的票房足以印证11年前同名小说的畅销盛景。人们掏小狼崽摔死来控制狼的数量、下乡知青圈地建造新的营地、无良商户偷陷在雪洼属于狼的黄羊、用炸弹炸狼……在这部关于狼的记录中,狼是懂知足明进退,刚直贞烈的生物。短视而又利欲熏心的,却是食物链顶端的人类。6年前卖座的《阿凡达》,同样表达着这种思想。
80年代末期的春天和秋天是布谷芒种、大雁南飞的最后时节,自那以后,城市拓进的烟囱和工厂占领了属于布谷的森林和大雁的芦苇荡,鸟鸣成为最奢侈的音乐。如今的城市广场里跳跃的只有人工饲养的和平鸽和三五成群的麻雀。
说到底,人和狗之间的恩恩怨怨,不过是人的价值观念冲突表面化。哲学上人与人矛盾产生的根源之一就是人类生存与发展资源的稀缺性。当人类从自然、动物身上榨干资源后,下一步的举措是否就是自相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