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探讨
2015-06-12官爱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并就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江西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新余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争创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试验区”目标,使我们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方向更加明确、道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坚定。笔者认为,把谋划全面深化改革与抓好当前扶贫开发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落实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上来,积极主动对接和研究中央、省委政策,提出切合新余实际的扶贫开发新举措,实现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上新台阶,形成改革合力,是其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真正意义上的诠释。要紧紧瞄准贫困群体,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努力使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急功近利,不切合实际。要针对扶贫工作进行仔细的梳理、系统的总结,整理出带有规律性、经验性、可借鉴的东西,以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一、把握扶贫开发新要求,确保扶贫举措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习总书记一年内3次调研扶贫开发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调研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各级党委对扶贫开发工作还要更重视些”。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时提出:“要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汪洋副总理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明确要求:“要提高扶贫精准度”。在短短不到一年时间内,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都强调了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注重实效,扎实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带动和推进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就全省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确保贫困地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扶贫路径。
对此一系列的新动向,可以理解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同时,中央和省里将更加重视扶贫工作,并将在促进贫困地区发展上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在扶贫帮扶方式上也将会有一些新的举措出台。这是对我们扶贫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更是一次重大历史机遇。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及时准确把握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动向,以推进新余市扶贫开发事业的发展。
二、谋划扶贫开发新思路,确保扶贫机制符合实际,取得成果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余市提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力争使全市35个贫困村基本脱贫致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工作思路,找准切入点,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先行先试,从最贫困的乡村、最贫困的群体、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以扶贫攻坚助推小康提速、以小康提速带动扶贫开发,加快全市35个贫困村和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
(一)实现扶贫开发机制体系建设的大突破
扶贫开发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系统工程,任务繁重、牵涉面广、涉及单位多,需不断健全和完善扶贫开发保障机制。
1.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完成贫困识别。根据贫困识别结果,深入分析其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按照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五定”要求,把资金、政策和具体措施等精准“滴灌”到贫困对象身上,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实现扶贫开发方式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2.健全扶贫开发机构体系。打破扶贫机构、扶贫部门、帮扶单位之间的界限,形成思想上相统一、组织上相协调、行动上相一致、资源上相支持的扶贫开发机构体系。一方面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扶贫机构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纵向指导体系。另一方面建立市直企事业单位、行业部门、社会各界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横向指导帮扶体系。第三,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全方位帮扶体系。探索切实可行、科学完善的产业扶贫到户运行新机制、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投资经营扶贫产业,促进贫困农户稳步增收。
3.构建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以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逐步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投资管理新机制。
(二)实现扶贫开发工作总体布局的大突破
扶贫开发工作要以大发动、大推进、大整合、大帮扶的大扶贫开发工作思路为行动引领,凝心聚力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科学合理安排好工作布局,实现扶贫开发工作总体布局的大突破。
1.不断巩固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一是各级扶贫业务部门要立足本职,认真落实贫困村整村推进、帮扶到户、雨露计划培训、移民搬迁等专项扶贫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扶贫工作抓一件、成一件。二是全市105个帮扶单位要承担好对贫困村定点扶贫工作职责,确保整轮帮扶工作结束后,贫困村取得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变化。三是行业部门要开展合力扶贫。按照“统一规划、连片开发、打捆使用、统筹安排、用途不变、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实行资源合理分配,形成多部门协作、多渠道投入、多措施并举、多层次推动的合力扶贫攻坚新格局。
2.不断开辟工作新路径,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纳入总体布局,为扶贫开发工作再添强劲动力。要统筹部署有关行业部门以分宜县和渝水区新列为原中央苏区县为契机,牢牢把握中央、省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对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创新扶贫开发新模式,确保扶贫契合群众利益,取得发展
改变新余市贫困农村面貌,帮助贫困群众过上好日子,推动贫困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好措施,也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带领贫困农民不懈努力。因此,必须创新扶贫开发新模式,确保扶贫工作的各项举措契合扶贫群众的利益,在扶贫开发中注重实效,解决突出问题,
(一)按照精准扶贫工作思路,帮助最困难的群体
瞄准25970人扶贫对象,突出抓好精准扶贫。根据贫困识别结果,深入分析其致贫原因,实行分类帮扶,做到扶贫对象要准确、扶持措施要对路、帮扶责任要到位。
1.生产扶持。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户,可作为专项扶贫的重点扶贫对象,并结合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措施,共同扶持其发展生产、创业、务工等。
2.教育保障。要把下一代教育,作为一个更长久的扶贫任务,从根本上帮助当地的发展。对家有未成年人或在读大、中专生的无劳动能力农村贫困户,可作为专项扶贫的长久扶贫对象,并结合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措施,共同保障其完成学业等。
3.生活救济。对其他无劳动能力农村贫困户,可由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措施,共同保障其基本生活等。
(二)找准发展特色产业路径,做最可发展的事情
产业扶贫最能使群众长久地、持续地脱贫致富。要紧紧瞄准贫困群体,循序渐进发展生产,多渠道增加其收入。
1.合作参与。切实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受益度。积极培育贫困农村农民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组织,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户脱贫,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合作农场、联户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产业带动。鼓励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展以旅游、种植、养殖、工矿企业为主的产业扶贫项目。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发展产业,规模化经营,把零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培育增收长效项目,实现农产品产、供、销的良性循环和实体带动、效益到户。
3.科技推广。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应用。到2015年,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至少参与1项养殖、种植、林业经济、花卉苗木培育、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
(三)创新社会参与工作,激发最具潜能的力量
建立和完善社会参与扶贫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是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的重要创新。
1.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在社会扶贫中的领引作用。继续以全市35个贫困村为载体、以105个帮扶单位为抓手,以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为形式,强力推进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
2.积极动员和组织非公经济参与扶贫开发。非公经济组织具有资金技术、市场经验、经营理念、信息渠道等优势,非常符合贫困农村的发展需要,是最具潜力和战斗力的扶贫力量。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到广袤农村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一要组织发动。可由市工商联牵头,以非公经济组织为主体,以招商引资为形式,在贫困农村大力开展产业开发扶贫、基础设施扶贫、智力扶贫等。二要引导启发。要顺应各类创业成功人士回报社会的心理,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知荣辱、尚感恩、施援手、行善举,积极倡导他们到贫困村、贫困户中发展产业,开展“帮村带户”,体现对社会的担当与奉献。三要政策优惠。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自身职能确定倾斜政策,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
3.继续加大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力度。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农村安全饮用水、农田水利、农业开发等行业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用于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
(四)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增强最佳的使用效益
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的最佳效益,推进贫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1.整合专项扶贫资金。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方式,对整村推进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实行35个贫困村的专项扶贫资金捆绑使用,打乱原有的分配方式,根据各个贫困村的实际情况,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
2.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做好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工作。创新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方式,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逐步引入审计、工程监理等中介机构监管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质量等。
[作者简介]
官爱珍,新余市扶贫和移民办。
■责任编辑:上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