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周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制约因素及解决办法
2015-06-11罗双霞任选锋罗晓春
罗双霞 任选锋 罗晓春
[摘 要] 本文根据周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了基层监管工作的制约因素及解决办法,有利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保障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 制约因素 办法
[中图分类号] F30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6-0035-02
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单独作为一个方面来讲,强调能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
陕西省周至县耕地面积70.43万亩,农业人口62.37万人,占到全县总人口的90.67%,是典型的农业大县,是陕西果业、畜牧业十强县之一,其中以猕猴桃产业发展最为显著,被譽为“中国猕猴桃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县农业的生命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将其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近年来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然而,周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如农业生产基础薄弱、生产经营分散,标准化水平低,监管力量薄弱、执法力量不强等问题较为突出,加之生产经营者整体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较大隐患。
1 存在的制约因素
1.1 农业生产基础薄弱
1.1.1农田耕作粗放
以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为例,全村3800人,3950亩耕地,以粮食种植为主。村上主导产业沙石运输,成为家庭主要收入渠道。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效益不明显、粮食价格低,因而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投资少、管理粗放、产出率低。村里常年在外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1000多人,在家务农的中老年人和留守妇女占绝大多数,由于受体力和精力限制,加之缺乏现代农机具操作和现代种植技术,机送农家肥已很少见,大量使用化肥、除草剂、农药使得耕作浅层化、土壤毒素化、土地板结化问题已十分突出,粮食产量受到很大影响,种植效益较差,直接影响产量的大幅提升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1.1.2生产经营分散,标准化水平低,市场准入制度很难实施
以“入市验证、无证抽检、信息公示、安全承诺、不合格产品就地销毁”为基本制度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道重要关卡。然而,就周至县的现状来说,市场准入制度的全面实施存在困难。一是管理对象多,农业生产仍以农户自主经营为主,经营者数量众多。二是管理范围大,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源头难以溯及。三是优劣农产品混同经营,价格等同现象普遍,不利于形成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能调动农民生产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四是农户缺乏组织观念,缺乏专业化素质,农业标准化实现难度较大,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
1.2 农民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生产经营者整体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违规经营使用禁用农药的现象在有些地方依然存在,加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经济效益不挂钩,容易出现违规用药行为。农民用药主要考虑三点,第一是效益,投入产出合不合理;第二是效果,管不管用;第三是成本,便不便宜。因此偏爱和习惯使用一些高效、价廉的高毒药物甚至禁用药物,给质量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1.3 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周至县因受其他方面因素制约没有完善农业执法机构,农业执法工作主要依托系统内农技、畜牧、农机等单位承担,存在执法职能不全、人员不足、设备不齐等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周至县乡镇监管机构普遍存在“检测人员不稳定、缺经费、缺手段”等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弱化,检测检验手段落后。
周至县农检中心现有干部职工14人,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到一半,专职检验技术人员只有4人。对气相和液相等大型仪器来说,一是人员专业水平有限,二是人员数量少,限制了检测范围和检测能力,目前的检测只停留在农药残留检测和畜产品感官检查上,这种状况不改变,很难适应依法监管的新要求。
2 解决的办法
2.1 完善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创新
2.1.1完善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
农业的出路和可持续发展在于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管理,也就是要实现农业生态化、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是一条出路,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和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为土地流入方、流出方搭建桥梁提供服务,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让留家种田的农民有更多的田可种,从而形成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1.2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创新
如果不解决农业生产的组织化问题,标准化、规模化就无从谈起,必须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的生产基地,通过组织化来保证质量安全。
2.2 进一步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新机制
2.2.1提高农民进行“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
要提高农民进行“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一是要加大“三品一标”的宣传。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农村生产经营分散,标准化水平低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效的市场准入准出机制,强化产地市场,做到逢进必检,逢出必检,确保一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和农产品质量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大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努力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高和影响力大的农产品品牌,让农民真正感受到品牌的效益和优势。
2.2.2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简单明了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真正让农民群众从思想上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
2.2.3充分发挥“三品一标”的示范引领作用
证前审查、证后监管、退出机制三管齐下,全面规范生產经营者的农业生产过程,确保认证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创业,充分发挥企业在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作用,通过企业加农户加基地,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农业项目,凡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质量水平要不低于无公害标准,达不到无公害质量水平的,实行一票否决。
2.3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一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县、乡两级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农业综合执法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4 完善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县农检中心+镇监管站+基层检测点+村级监管员”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职责明确、关系协调、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首先,加快县农检中心质检机构建设,资金和人员要向县一级检测机构倾斜。依托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等措施,积极争取化验室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其次,积极推进基层监管站规范化管理运行。从宣传培训、监管巡查、检验监测、制度、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乡镇监管站进行规范要求。
2.5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制度,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免疫、畜禽标识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入场、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产地检疫制度,严格开展产地检疫。继续完善周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追溯信息平台,探索新的追溯工作方法。依法加强农产品包装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包装销售的产品进行明确标注,推广先进标识技术,提高产品标识率,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