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资产证券化经验的启示
2015-06-06张晓楠
□文/ 张晓楠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
引言
2008年由次级抵押贷款引发的次贷危机从美国开始向全球蔓延,导致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市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虽然此次危机由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的违约引起,但是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的余额即使在危机爆发前夕所占的全部住房抵押贷款的余额也是很低的。但是,次级抵押贷款违约却造成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危机,这个关键就在于美国不断发展强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到美国次贷危机之前,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在规模上已经超越国债成为了美国债券市场上的第一大品种。资产证券化在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流动性,增加利润水平的同时也种下了危机的种子。
资产证券化源于美国,同时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但是,2008年爆发的次贷危机使美国的资产证券化规模缩减的十分明显。在金融危机爆发前,美国对证券化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证券化的积极方面,危机爆发后,对证券化的负面影响以及相关的监管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一、美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
(一)次贷危机爆发前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在经历了20 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之后,美国金融管制越来越严格,但是银行可以通过存贷利差获得丰厚的利润。20 世纪60年代开始,婴儿潮一代开始进入成家买房的年龄,住房抵押贷款的需求急速上升。随后在60年代中期,美国的通货膨胀率持续走高,在石油危机之后进入高峰,但商业银行由于受到利率管制,不能灵活处理他们所面对的各种问题,这样就造成大量的银行存款转移到了货币市场基金。市场的变化要求金融机构快速寻求出路,这时一个可行的办法出现在这些机构面前,那就是盘活存量。银行需要出售自己的存量资产来提高流动性,而美国政府为了适应金融业的这种需求,也出台了相关的各种措施。随着美国的资本市场利率大幅飙升与通胀激增,银行等金融机构原有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固定收益率无法补偿需要支付的短期负债成本,银行的经营面临巨大的压力。于是为了解决银行面对的种种问题,在1968年最早的抵押贷款债券应运而生,这也成为资产证券化的早期形式。
1970年,吉利美作为担保方,首次将房地产抵押贷款打包发行抵押贷款证券。标志着美国开启资产证券化时代。1980年,美国开始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这导致了银行业的负债成本激增,存贷款期限错配等问题造成了储蓄机构的运行步履维艰。美国的政府信用机构,通过收购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然后再进行打包分拆发行抵押贷款证券,以此来帮助储蓄机构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功能由补充资金短缺向为储蓄机构管理和解决财务与风险问题方向转变。随着资产证券化的不断发展,基础资产的类型不断丰富,而且随之各种相关的衍生品也层出不穷。
(二)次贷危机之后美国的资本证券化市场。2008年的次贷危机给高速发展的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以沉重的打击,抵押支持债券(MBS)规模增长缓慢甚至停滞不前,资产抵押债券(ABS)的市场余额也呈现出大幅度的下滑趋势。经历次贷危机席卷过后的美国对资产证券化的结构设计和基础资产做出严格要求,更关注产品的衍生风险,资产证券化进入相对稳健的发展阶段。目前,美国的经济在刺激政策的作用下渐渐开始复苏,证券化市场又随之活跃起来。
二、美国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的次贷危机,让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了美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虽然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对美国乃至全球的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中固然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最后引发了这场全球的次贷危机。
(一)重复的证券化恶化了信息不对称状况。重复证券化的问题在美国的资产证券化中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资金中介链被重复证券化过程不断的拉长。而基础资产质量与资金链条的长度也呈现出反比关系,即质量越高的资产中介链就越短,相反低质量的资产往往有着更长的中介链条。对于低质量的资产,金融市场需要反复地使用证券化过程将低质量的基础资产进行修饰,这样才能创造出机构投资者需要的高评级的证券。由此造成了发行者与投资者间信息的高度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使金融市场遭到外部冲击时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防御。信息不对称使得投资者无法真正的了解基础资产的真实风险,而大部分投资者没有能力对基础资产进行准确的风险测定,这导致了投资者只能依赖于评级机构对各种证券的评级。但是,受到各种各样的因素的影响,评级结果并不能十分准确的显示出证券化产品的真实信用等级。一是因为证券化的种类过于庞杂,结构也十分多样繁复,有一些专业的投资者都不能对所有的证券化产品做出真正的客观评级;二是证券化产品大多采用的市场外交易,收集数据十分困难,而且证券化产品的时间一般比较短,这些原因导致了对于一个证券化产品的历史数据十分缺乏;三是评级机构在对产品进行评级时会采用十分复杂但可靠性不足的数学模型;四是评级机构本身的独立性还有待商榷。以上这些原因导致了评级机构难以全面客观的反映出资产的真实风险,资产的价格和实际的风险错配,进一步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与信息的不对称。
(二)对于风险自留比例要求的缺失。在传统的融资模式中,信贷的风险全部都由银行承担,所以银行为了控制信贷风险,有动力对贷款的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但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导致了金融机构在贷款经营方面发生了方向上的转变。银行相比以前的贷款人更像是融资的中介。在对于风险自留比例没有要求的情况下,资产证券化可以转移全部的信贷风险。
银行通过证券化将风险全部转移使得银行疏忽对于贷款质量的检查,更在乎贷款的数量,而忽视了信贷资产的风险。在这种新的经营模式下,银行更愿意将贷款业务外包给直接贷款者。在危机爆发前的繁荣时期,直接贷款者数量激增,直接贷款者的目的就是更多的向外发放贷款,而且他们会很快将自己手里的贷款售给银行。这种经营模式,导致了银行所持有的贷款的质量越来越差,违约的风险也越来越高。
(三)资产证券化抬高了经济整体的杠杆率。首先,在新的经营模式下,贷款人重视数量忽视质量的态度,导致发起人只顾客户群体数量的提升,而不考虑对于不同的客户的不同风险承担能力。这导致了原本不够条件贷款的居民也获得了银行的贷款。这使得居民部门的杠杆率持续抬高;其次,证券化使得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升高。第一,金融机构将缺乏流动性的贷款通过打包分拆,再通过信用增级来使资产信用的等级提高后出售,再将等额的资产支持证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这样一来法定资本金要求就被显著的降低;第二,重复抵押也提升了金融机构的杠杆率。重复抵押加快了抵押品的流通,导致一些证券的回购交易量超出了债券市场上该证券的实际余额。
高杠杆率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与利润率的同时也使得经济更加脆弱。一旦有负面的冲击出现,必然导致去杠杆化,而这一过程是痛苦的。而且,一般来说私人部门去杠杆化将推高公共部门的杠杆率,最后可能成为主权债务危机的导火索。
(四)评级机构独立性。影响着评级机构独立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信用评级虽然是为投资者和监管者提供真实客观的信息,但是评级的费用都是卖方付费的,也就是由证券的发行者承担评级的费用;第二,发行者为了使自己的证券获得更好的评级,一般会向评级机构寻求如何提升自己证券评级的方法。这时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就会因为利益冲突而受到影响,是向投资者与监管者负责,提供客观公正的评级给他们,还是提供对发行者有力的评级。评级机构因为存在着这种利益冲突,导致了评级机构不能真实客观的对证券化的证券风险进行测度,这导致了金融风险持续积累,最终引发了金融危机。
三、对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启示
我国在2005年以试点的形式启动了以信贷资产为核心的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2008年因次贷危机的影响马上叫停。直到2012年才重启试点工作,中间间隔了近四年。2013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允许发起机构的自留风险的方式可用垂直自留的方式,不再硬性要求保留至少5%的次级证券。2014年11月,银监会下发《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资产证券化正式由审批制变更为备案制。2014年,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量为此前9年总量的2.5 倍。
尽管2014年国内资产证券化发展迅猛,但与欧美日等发达资本市场相比,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仍显不足。截至2014年底,国内资产支持证券余额为3,073.15 亿元,仅占债券市场存量的0.86%。2014年,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量占当年债券发行量的2.7%,同期美国占比为25.35%。
在未来几年内,金融机构将会大力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将会在我国迎来高速发展的新时期。首先,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增加银行信贷供给能力,又能帮助银行改善不良资产状况;其次,资产证券化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也为银行增加了更多的盈利方式,而且在改善了金融脱媒引起的银行资金不足与行业竞争激烈导致的垄断利润降低的问题;最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能够更好地完善中国债券市场。
我国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中要吸收美国的发展经验,但同时也要以美国发展中的不足为鉴,创新与监管并重,发展的同时要构建一套审慎的监管架构,时时记住对于风险的防范。第一,在具体的产品设计上我们应充分考虑中国的特殊情况,不能照办国外的成功设计,应创造出更加适合于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第二,一定要建立起一套能与资产证券化相对应的监管系统,毕竟证券化将许多分离的市场连接起来,单独市场的监管很容易有监管漏洞与监管重叠。因此,建立一个相互协调的监管系统对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和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都是十分重要的;第三,对于重复证券化一定要加以控制,防止链条无限加长;第四,为了解决发行人的道德风险问题,监管者一定要对风险自留制定一个合理的比例,这也能很好地体现出共担风险与利益的原则;第五,要控制资产重复抵押和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尤其在经济发展过热的时期,机构如果将杠杆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那就可以预防在经济下行时,大幅度地去杠杆化给经济体造成的不利影响;第六,国内的信用评级机构与国际上的一些知名的评级机构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应努力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能力与素质,并一定要防范好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问题;第七,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的良好的金融市场,对于信息的透明度问题一定要重视,同时也要注意提升投资者的能力,通过透明的信息让投资者进行更加理性的投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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