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层经济会议发出最严厉警告
2015-06-04李志青
李志青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如期召开,在众多看点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资源环境约束看,过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
这是中央对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首次用“上限”二字。纵观报告全文,对消费没有用“上限”,对投资也没有用“上限”,对国际形势更没有用到“上限”,惟独对环境承载能力用了“上限”一词。这是中央在研判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后,发出的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警告,正确理解其中含义,关涉各项经济工作的成效。
第一,环境承载能力从“空间较大”变为“达到或接近上限”。
2013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的定性还是“生态环境恶化”,没有真正触及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的严峻性,本质上还属于“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的范畴。
时隔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重新做了一个判断,认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空间已经不大,也就是“达到或接近上限”。
事实上,形势判断上的转变来自于几大因素:其一,生态环境持續恶化。从现有信息看,环境质量在量上和结构上的恶化已难以避免,尤其是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转折期,既要促使经济结构转型,又要面临产能回调的挑战,环境污染的存量和增量都将持续发力,生态环境质量在短期内无望好转;其二,生态环境意识逐渐提高;其三,国际能源环境形势出现不利的发展趋势。2014年年中开始,国际油价大幅下滑,如果说,之前中国生态环境恶化面前还有一道经济上的屏障,即“高油价”,那么现在,这道屏障已不复存在,而其他的屏障,譬如行政和法律,短期内也无法及时发挥效用。
第二,环境承载能力的“上限”不等同于“极限”。
“达到或接近上限”的完整解读应该是,目前的发展模式持续下去,环境承载能力将在未来若干年失去挖掘的空间,具体是多少年,应该不会太长,大概在10-15年,也就是2025-2030年左右。
这个判断的主要依据是,无论如何调整发展模式,物质和环境资源消耗的自然规律都将使我们的利用总量在这个时期达到峰值。之后,距离环境承载能力的极限水平,留给我们的时间约为10-15年,如果在这期间无法扭转恶化趋势,就有可能在生态环境上首先翻船,然后危及社会经济。
第三,环境承载能力“达到或接近上限”后的应对之策。
中央就生态环境发展形势提出警告后,首当其冲的自然是应对战略和政策,其中两方面至关重要:降低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承载能力的需求;扩大和提高环境承载能力的水平。也就是从供求两方面来扩大生态环境的利用空间。
生态环境的利用空间有两个来源,一是环保监管,二是调整结构,前者侧重末端治理,后者则是源头治理,两者相辅相成。推进经济“新常态”的建设,以及推行各项改革措施,正是从提高发展效率的角度向资源生态环境要空间。
虽然我们能够理解效率和监管的重要性,但同样,这两点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两大约束。长期内的调整必定是有效的、均衡的,但中短期内,无法通过迅速提高效率和改进监管水平来“出清”生态环境的空间市场,必须找到第三条道路,就是向外要生态环境的空间。
以往,对外开放的最大意义在于引进。从2014年开始,对外开放的内涵发生改变,从引进变为流出。正如资本的净流出来得很突然,生态环境资源的引入其实并非不可能,随着资本流出,环境污染也必然是流出的。
我们要做的是,通过改善资本流入国的生态环境扩大整体的环境承载能力。在推动资本流出的同时,采用先进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帮助资本流入国实现更好的可持续发展,进而用先进的、高效的产能来取代国内落后的、低效的产能,实现内外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齐头并进。 (摘自香港《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