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底线
2015-06-02史飞翔
史飞翔
胡适有一位族叔叫胡近仁。胡近仁虽然只年长胡适四岁,却是胡适早年在家乡读书、写作的领路人。胡适去美国留学后,家里的书信或东西邮寄,都是这位族叔代劳。胡适嗜茶,留学时经常让家里寄些家乡的茶叶以作馈赠礼品,经手此事者也是胡近仁。胡适回国到北大任教后,与这位族叔通信频繁,彼此有心里话都愿意告诉对方,例如:胡适对自己婚姻的真实想法都只向这位族叔透露。可见两人关系之密切。
1929年,胡近仁在上海开了一家茶叶店——“程裕新茶号”,销售徽州各地的名茶,但生意一直不景气。这时有人给他出主意:你侄儿胡适是博士、北大教授,名满天下,你何不利用一下他的名气?只要胡博士肯为你做点广告,何愁这茶叶卖不出去?胡近仁一听,乐了:是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这点子实在高!于是,胡近仁给胡适写了一封信,信中告知胡适,他决定将自己所卖的茶叶取名“博士茶”,由胡适做广告代言人。胡近仁还拟好了一则广告请胡适过目。广告中说,胡适早年服用此茶“沉疴遂得痊愈”,还说“凡崇拜胡博士欲树帜于文字界者,当自先饮博士茶为始”等语。依照今天名人做广告的标准来看,胡适点头同意做此广告实属轻而易举之事,以胡适当年的名气,此广告面世后必有奇效,“博士茶”很可能成为一种品牌,畅销后也定能给自己和族叔带来丰厚利润。退一步讲,劝人喝茶也没有什么坏处,即使广告略显夸张也不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但是,让胡近仁意想不到的是,胡适一口拒绝了这件事。
胡适为此专门给胡近仁写了一封信:“博士茶一事,殊欠斟酌。你知道我是最不爱出风头的。此种举动,不知者必说我与闻其事,借此替自己登广告,此一不可也。仿单中说胡某人昔年服此茶,‘沉疴遂得痊愈,这更是欺骗人的话,此又一不可也。”“至于说‘凡崇拜胡博士欲树帜于文学界者,当自先饮博士茶为始,此是最陋俗的话,千万不可发出去。”
胡适拒绝给胡近仁做广告并不是因为自私。胡适一生秉承“长留利息在人间”的人生哲学,不知帮过多少人,许多时候做了好事,别人还不知道。胡适不给胡近仁帮忙,也不是由于清高、爱惜羽毛。胡适出身“徽商”家庭,他从不认为做学问就一定比做生意高贵,他自己也曾为保险商、饭店老板做过广告。胡适之所以不肯为族叔代言这个茶叶广告,是因为这样做超出了他的底线。这个底线是什么呢?胡适在回信中说得很明白:第一,所谓“沉疴遂得痊愈”是骗人的话,也就是说这则广告夸大功效,有虚假宣传之嫌;第二,广告中使用胡适名,“措词甚俗气、小气”,“将来必为人诟病”,到那时再出来否认,反倒不利。基于此,胡适劝族叔“广告只可说文人学者多饮茶,可助文思,已够了”。
胡适并非不近人情,后来他还是为族叔的茶叶店做了“广告”,只是胡适这次的“广告”更“大气”,更“高明”,不只是为族叔一个人做,而是为整个徽州的茶叶做“广告”。1929年10月,上海立利图书公司出版了一本36开本的《徽州茶叶广告专刊》。该书采用铜版纸插页印刷,印制精美,内有张群、方振武、胡适等政要名流的题词。胡适不仅给该书题了字,而且还引用一首诗称赞家乡的茶叶:“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三碗搜枯肠,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蓬莱山,在何处?玉川子乘此清风欲归去。”
由此可见,胡适在代言广告这件事上是有原则的,凡是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他大加宣扬,相反对于想借自己之名,做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哪怕是族叔,也绝不从命。做广告可以,但不能以损害他人、整个社会和个人的人格操守为代价,这就是胡适的底线。
(摘自《文史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