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全国义务教育形势研判会会议纪要
2015-06-01荣雷
荣雷
为研判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研讨下一步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和举措,2015年1月21日,教育部在京召开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全国义务教育形势研判会。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主持会议,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就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了引导性发言。王湛、陶西平、任玉岭等国家教育咨询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北京、天津、上海、安徽、广东、甘肃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
与会同志积极建言献策,就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突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深入的社会大背景下,义务教育如何定位,确立什么样的发展方向,今后的工作重点是什么等问题以及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提出了政策建议。
与会同志认为,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城镇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研判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积极引领新形势下义务教育的新发展、新常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教,妥善应对城镇化带来的挑战,抓住机遇解决中部坍陷、西部追赶等问题,缩小教育发展差距,到2020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
会议分析了当前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中,城镇教育资源承载力有限,大班额大校额现象突出,而乡村适龄学生减少带来学校空心化、办学难以为继等问题,城乡教育发展不协调问题突出。二是农村学校布局要保障适度集中整合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质量,又要确保不因过度撤并带来上学过远,伴生辍学及交通安全问题。三是城市学校建设面临老城区建设用地资源紧张,新建、改扩建学校增加学位困难等问题。四是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新居住证制度实施以后,如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居民同等享受义务教育。五是当前农村教师队伍仍存在待遇不高、结构性短缺、队伍不稳等问题。
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建议。一是认真做好城镇化背景下教育规划。要主动适应现代化、城镇化的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把整个教育纳入城镇化规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育资源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高度关注1亿农业转移人口、1亿棚户区与城中村改造人口和1亿中西部地区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重点增强小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
二是合理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人口流动预测,统筹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重点关注县城和建制镇,把学校作为城镇化建设的基本配置,摆在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位置,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切实控制城镇学校规模和班级额度,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小学、幼儿园建设。要规范农村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和村小,保障入学机会的公平。
三是进一步发挥省级统筹作用。义务教育要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省级政府要发挥在规划制定、项目实施上的统筹作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重点扶持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探索由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市县对口支援发展水平较低的市县,在硬件建设、学校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帮助提高。
四是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达标责任,把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的督导。按照国家和省级标准,在建制镇建设一批标准化、具有较高质量,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学校,农村教育落后面貌。
五是努力提高教育经费投向精准性。要坚持教育投入依法增长,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多一些精准帮扶,多一些雪中送炭,集中力量改善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倾斜,重点支持基层教师队伍建设、困难学生资助、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利用好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监测全国学生流动情况,建立教育经费“可携带”机制,逐步实现钱随人走。
六是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待遇和编制问题。要把乡村教师纳入乡村公务员管理,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鼓励教师到乡村任教。要以县为主实行教师编制总控、岗位总控,由教育部门灵活使用。
七是继续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更加突出综合改革,外部与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相结合,内部与资源配置供给方式、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招生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相结合。分类指导不同规模城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合理控制随迁子女规模,逐步解决当前就学中存在的问题。
八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要加强政策研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采取多种所有制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要坚持义务教育政府的主体责任,发挥民办义务教育补充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供多样化教育选择,缓解择校难题。
(责任编辑 王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