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家园合作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2015-06-01胡跃琴
胡跃琴
儿童是未来社会的主人翁。在学龄前阶段,儿童身心发展迅速,发展潜能巨大,可塑性强,是促进体格、智力发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形式的关键期。培养主体性和全面性发展的“完整儿童”,“赢在起跑线上”,是家长和教育机构的共同愿望和责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在第一部分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促进家园合作,整合幼儿园和社会、家庭的教育资源,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但是,从现实情况看,家园合作的形式、内容、方法、成效并不尽如人意,存在不少问题。
一、家园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师与家长交流中的地位不平等
平等是交流的基础,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教师与家长才能展开充分的交流与合作。但是目前一些幼儿园的家长工作中存在两种不平等倾向。一种是教师明显处于地位高的一方,常常以教育专家的身份出现,与家长的交流变成教育家长,家长们也认为教师是教育方面的权威,不对其意见提出任何异议,甚至有的家长因为害怕得罪教师对孩子有不利影响,而不敢发表自己的见解,对教师的意见一味听从;另一种是家长处于地位高的一方,教师过于强调幼儿园的服务任务,将自己的工作当成单纯为家长服务,处处害怕家长“找麻烦”,家长工作像是向家长汇报情况。幼儿园最常见的家园合作形式,如信息栏、家园联系册、家长会等基本上都是由教师向家长传递幼儿在园的情况,而很少有家长和老师主动谈到幼儿在家庭中的教育情况。这样的家园合作都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单向信息输入,家庭与幼儿园之间没有平等的交流。
(二)家园合作工作表面化现象严重
家园合作是一种双向互动活动,因此其中必然要有家庭的积极参与配合。然而从目前家园合作工作中家长对幼儿园教育的参与来看,家长的参与配合还停留在“形式上的参与”这一表面水平,如参加家长会或向老师了解幼儿在园表现等,而深层次的家长参与、实质意义上的家园合作,如家长参与幼儿园的管理、与教师共同决定课程设计等还属凤毛麟角。
造成家园合作处于表面水平的原因首先在于教师及幼儿园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家园合作对于提高教师素质、提高办园质量的价值。即使有的幼儿园教师认识到家园合作有很多好处,但因为长期已经习惯了按自己的计划走,且害怕家长参与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太大麻烦,因此只愿意嘴上说说,表面上做做,不愿将工作深入进行。其次,一些教师、家长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养不教,父之过;教不学,师之惰”,孩子在家归家长管,在幼儿园归教师管,各司其职,互不影响。此外,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家长对于参与幼儿园教育缺乏自信,只愿意接受教师的教导,在家园合作中往往采取退缩、回避态度,这也影响了家园合作向深层次发展。
(三)家园合作中家庭与幼儿园的责任不明确
家园合作是家庭与幼儿园的相互配合。既然是相互配合的工作必然要有一定的责任分工,才能使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下去。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有一些小幼儿园还没有正式的家园合作工作制度,很大一部分教师对家园合作的内涵还并不完全理解,对幼儿园在家园合作中的地位以及教师在家园合作工作中应该担任的角色没有清楚的认识。与教师相比,家长对自己在家园合作中的责任更是一头雾水,有的家长根本没有听过家园合作这么一个词,更没有想过这里面还有自己的事情,很多家长将自己配合幼儿园工作仅仅看成知识学习上的配合,如督促幼儿复习教师所教的单词、儿歌等。由此可以看出,家园合作工作中大部分教师和家长还没有明确自己的责任,这对于家园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二、提升家园合作的对策
解决家园合作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促进家园合作工作深入进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大教育的观念,强化合作意识
马卡连柯说过“学校应当领导家庭”,教师是具有专业知识的教育工作者,因此幼儿园在家园合作中应该占主导地位,教师和幼儿园应该是家园合作的发起者、协调者以及家园合作活动的策划者。作为幼儿园及教师自身首先要意识到家园合作的重要意义,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大教育观。幼儿教育的目的是要促进幼儿身心各方面发展,幼儿园的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一目的进行。大量研究表明,良好的家园关系有助于幼儿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行为,培养学习毅力,能够有效地促进幼儿情绪和社会性的发展。此外,良好的家园关系在形成合力促进幼儿发展的同时,还可以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良好的家园关系不仅是密切教师——儿童——家长间关系的纽带,还可以带动三者的共同成长与提高。因此为了提高幼儿园教育的水平,幼儿园和教师不能死守着自己原有的活动计划,而要积极主动地与家长合作。
(二)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和参与意识
家园合作是一种双向互动活动,需要幼儿园和家庭两方面的积极配合,因此仅有幼儿园发起是不够的,增强广大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水平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有的家长认为教育是幼儿园的事情,不愿参与其中,有的家长过分强调知识的学习,包办代替、娇宠溺爱等等,家长这些观念上的问题也是造成家园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所以幼儿园必须向家长大力宣传科学的育儿知识,提高家长们参与幼儿园教育的意识和教育水平。只有教师和家长教育素质共同提高,家园合作才能在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向深层次发展。
(三)提高家园双方的合作能力
合作是一种社会交往能力,合作双方在工作中可能会有很多矛盾,如果矛盾激化就可能使合作破裂,甚至造成更坏的影响。家园合作和其他的合作工作一样存在合作双方的矛盾问题,这就要求合作的双方具有一种平等的态度,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围绕着“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发展”这个核心,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责任分明地处理合作中的矛盾冲突。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家园合作向深层次发展
家园合作的目的是使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密切配合,促进幼儿更好地发展,因此家园合作的形式绝不仅仅是幼儿学习成果的展示、接送交谈反映情况等这么简单。家园合作可以有很多种形式,如让家长参与班级组织的教育活动,组织家长委员会参与教育管理以及充分发掘社区的教育资源等。家长可以说是幼儿园教育资源的重要来源,如家长的职业、经历以及兴趣爱好都可以帮助幼儿园开展某一方面的教育活动,以弥补教师知识经验的不足,甚至有些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先进教育经验也可以“刷新”教师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可以丰富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督促幼儿园以及幼儿教师不断改进和提高,社区教育资源的利用也可以扩展幼儿活动的空间,使其体会到当地社会文化的内涵及价值,感受家乡文化的博大精深,接受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因此,幼儿园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广泛挖掘家庭和社区中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家园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家园合作是幼儿教育的必然趋势,而在其中起领导作用的教师和幼儿园应真正将家园合作视为自己的重要工作之一,并认真思考挖掘符合本地区、本园实际情况的家园合作方式,使观念和口号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