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因素对强迫症的影响分析
2015-05-30姚聪聪
摘要:父母的性格以及对子女的教育方式在极具模仿性而缺乏选择性的子女的幼小阶段,在子女性格的奠基阶段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强迫症患者的性格系统和家庭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时期的家庭教育在个体性格的形成过程中起的作用最为重要。
关键词:家庭教育;强迫症;影响
一、强迫症的界定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是一种常见的神经症,是指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为基本特征,影响日常社会功能的一种焦虑障碍;患者通常具有病态的怀疑、不断插入的想法、对恐惧的夸大评价,以及仪式化的行为等表现形式[1]。在儿童当中,强迫行为是一种令人厌烦的症状,经常会给家庭关系带来深刻的负面影响,危害到同伴之间的交往和学校的成绩。强迫症在整个一生中有双高峰发病的情况,大约三分之二的成年强迫症患者都报告在童年期就出现症状。但是在受到这种疾病的困扰的年轻人当中,只有20%的人就治,并且这其中大部分都是被误诊为抑郁或者其他焦虑障碍。
二、强迫症的家庭影响因素
(一)遗传因素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强迫症是有遗传成分的。总结所有发表的研究,发现同卵双生子和异卵双生子的同病率分别是67%和31%。此外,经常能够在强迫症患者的父母身上观察到亚临床的强迫症和强迫人格障碍特质。父母的一些特质比如“过分的完美主义,对于洁净和细节的过分考虑”都被认为和孩子的强迫症状有关。一个研究发现大约有50%的父母有过分地要求秩序和检查的行为[2]。心理专家研究发现,如果强迫症患者是女性,或者家庭功能差,以及患者的症状严重程度都对之后孩子发展出强迫症有很大的预测性。
(二)教育方式
强迫症患者的父母在孩子的教养方式上具有一些共性,具有严厉、缺乏温暖、对孩子期望值高、不鼓励孩子独立性等特点。在一项对照研究中,要求父母用5分钟来描述他们的孩子,强迫症孩子的父母显示非难(批评)和过度卷入的水平高于正常儿童的父母[3]。父母否认、拒绝和缺少情感温暖的这种养育方式,容易使孩子对自己缺乏信心;而过度保护却会妨碍个体独立性、自主性以及社交能力的发展;这些可能促成了强迫症病前人格基础的形成。儿童在家庭中体验到的控制,对于他们发展出焦虑症,比如害怕和脆弱的感觉有很大的作用。因此,抚养方式在儿童强迫症的发展中的作用也得到广泛思考[4]。
Siqueland,Kendall,Steinberg(1996)对于“父母-孩子”在焦虑症中的交互模式进行了研究。不知道实验目的的观察者对父母行为的两方面进行评估:他们是否采用言语或者非言语的方式来鼓励儿童的独立性(比如让孩子发表对主题的看法)和情感的交流的质量(比如微笑或者抚摸儿童)。结果发现患有焦虑症的儿童和非临床的对照组儿童之间在变量的心理剖析面上有很大的差异。有焦虑儿童的家庭的父母表现得更有控制感,更少鼓励孩子去变得独立。在研究童抚养方式和强迫症的关系上面目前只有个案报道、临床印象、自我回顾的材料和问卷调查。Hoover nsel(1984)访谈了10名诊断为强迫症患者和他们的家人。发现他们的家庭环境多是以过度的干净、谨慎为特点,但是并没有强迫症的自我扭曲体验,这些特点都是普遍的。家庭会把强迫行为看成是“正常”的,因此一般都要病情恶化到一定的程度,强迫行为才会被引注意。
(三)亲子互动关系
亲子关系是法律保护下的血缘关系,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三层含义:生物学意义,主要表示的是血缘关系;社会学意义,主要表明的是法律、制度、地位等关系;心理学意义,主要揭示其特定的情感态度、行为方式等方面的联系。本文主要研究心理学意义上的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儿童最早建立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儿童的身心发展,而且也影响到儿童以后形成的各层次的人际关系。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最关键的时期,是个体由不成熟的童年迈向成熟人生的过渡期,国外有学者称之为“亲子关系危机期”。这种互动关系,一方面可以解释为父母的行为促进了孩子精神病理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解释为父母的行为是对孩子强迫症行为的反应,比如,父母对孩子缺乏信心可以归因于孩子自己缺乏信心等。这些发现对理解揭示强迫症症状的持续存在有重要的意义,强迫症父母不鼓励儿童积极解决自己的困难处境,这将有助于解释作为一种心理防御机制,儿童可能转向于信赖他们的强迫性行为。
(四)家庭环境
强迫症患者家庭表现为低亲密度、情感表达受限、缺乏文化娱乐活动和高矛盾性、高控制性。国内大学新生中,家庭氛围较差者有更多强迫症状。家庭成员对患者敌对批评的态度会导致行为治疗疗效不佳,这是因为家庭成员的敌对会增加患者压力,患者为缓解压力产生更多的强迫行为,形成批评-压力-症状加重的恶性循环。而家庭行为治疗,包括对患者与亲属的认知行为训练不但能够节约治疗时间而且有利于巩固疗效[5]。
在关于家庭教育对儿童强迫症的认知影响的研究中,发现了三种可能的途径:第一个可能的影响途径是儿童在家庭中发展出人际关系影响的信念,并养成了对负性结果负责的习惯。他们的行为会趋向于回避失败,而非追求成功。第二个可能的影响途径是家庭环境中存在高度的焦虑,在这样的环境中,儿童对世界的知觉也是具有威胁性的或者危险的。最后一个影响的途径是关于儿童的思考和行为标准的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来自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的态度会影响他们的想法和行为,某些严格的道德规范可能会导致儿童产生强烈责任感和自罪感,从而变得非常害怕责骂和惩罚。
【参考文献】
[1]郝伟.精神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2]谭洁清,易春丽.家庭在儿童强迫症的发展和持续中的作用[J].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2008,(03).
[3]陈旭先.儿童青少年强迫症家庭因素的研究[J].国际精神病学杂志,2008,(03).
[4]刘秀芬,黄悦勤,李立明,等.父母教养方式与人格障碍关系的分析[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1,(15).
[5]赵光国,曾昭祥,郭军.强迫症患者家庭环境及父母教育方式的对照研究[J].健康心理学杂志,2003,(11).
作者简介:姚聪聪,女,1990.02,河南濮阳,聊城大学文学院,专业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