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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与运行研究

2015-05-30杨晋

中国市场 2015年1期

杨晋

[摘 要]我国多数职业教育集团均属于院校主导型,这种职业教育集团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比较适合实行会员理事会制,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相关下设机构。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管理工作应扎实开展相关活动,运行机制建设应包括协调机制、动力机制、对话机制、保障机制、评价机制等方面。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可以打造职业教育品牌,探索集团化办学新模式,使得校企合作关系更具稳固性和长效性,校企合作多方共赢更易实现。

[关键词]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与运行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1.130

1 引 言

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组织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而组织的教育团体,是近年来我国加快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模式。按照主导类型划分,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模式主要分为院校主导型、政府主导型、企业/行业主导型及自愿联盟型四种基本形式。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是由龙头院校牵头,其他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等法人单位自愿参加,以契约形式组成的行业/地区性职业教育产学联合体。我国多数职业教育集团均属于院校主导型,这种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结构比较松散,各成员单位之间按照集团章程履行义务,各自的法律地位及隶属关系、法人资格均保持不变。由于缺少资产纽带,很难形成责、权、利统一下的多方共赢的局面。因此,对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和运行一直是研究的重点。

2 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机构设置与运行管理

2.1 机构设置

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比较适合实行会员理事会制,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相关下设机构。理事会是职业教育集团的领导机构,它负责制定和修改集团章程、推选常务理事会成员、制定集团年度工作方案以及集团相关重大事项的审议。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的理事会下可设秘书处、教学指导委员会、实习实训指导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技术服务指导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是集团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教學指导委员会由企业业务部门负责人、院校教学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组成,其基本职能是根据行业发展状况,指导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实习实训指导委员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院校实习实训管理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等组成,它根据集团内企业用人需求,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并进行共同管理和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指导委员会由企业人力资源和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专家、院校科研和培训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等组成,负责对企业提供的员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服务项目、技术推广和应用、管理咨询服务等项目进行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院校教学和人事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等组成,负责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院校招生就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等组成,负责校企联合招生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工作。

2.2 运行管理

在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建设基础上,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管理工作应扎实开展,它应以规章制度制定、定期会议召开、合作协议签订、专家讲座举办、教研活动举行和校企联合招聘为抓手,确保职业教育集团平稳运行。具体如下:

每年召开一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会议,审议职业教育集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修改完善校企合作相关规章制度。不定期召开集团常务理事会议,落实理事会的重要决策,商议校企合作具体工作方案。为了明确校企双方权、责、利,审定职业教育集团内院校与企业的校企合作协议的范本,为校企合作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集团内职业院校与企业本着互惠的原则友好协商,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互相给予优惠,并签订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规范双方行为。邀请集团内企业专家进校园,举办大学生创业讲座及就业指导讲座,举办集团内企业联合招聘会,定期举行校企联合教研活动,实现校企双方零距离对话。

3 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建设

3.1 协调机制

在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长单位设立由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和企业组成的校企合作专门委员会,专职负责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的运行,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制订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出台校企合作工作具体措施。该专门委员会下设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校企合作内通外联事宜,确保校企合作工作的落实,形成由“专门委员会指导,办公室协调,督促,院校企业共同实施,专业教师广泛参与”的校企合作新机制。

3.2 动力机制

在政府主管部门的调控和引导下,通过“厂中校、校中厂”的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内的院校和企业,以场地、设备、技术及人员等多种形式构建利益联合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校企合作新模式。院校可对集团内的企业使用学校教育资源给予优惠,配合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院校还可制定相关激励制度,鼓励专业教师服务企业,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让企业尝到校企合作的甜头。

3.3 对话机制

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实现校企“零距离”接触。如举办“企业进校园”系列活动,安排企业专家到各院校进行巡回讲座,实现企业与学生的“零距离”;通过“教师进企业”活动,让教师到集团内企业实地调研和顶岗锻炼,实现教师与企业“零距离”;成立校园行业协会,如“校园物流协会”,通过各项协会活动,实现学生与行业“零距离”;组织集团内成员参加行业发展论坛,实现专业理念创新“零距离”,将企业文化和理念与校园文化相结合。

3.4 保障机制

在集团理事会的领导下,制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在集团章程的基础上,还应制定具体的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管理办法,每年对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进行总结提炼,提交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专题报告。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保证职业教育集团的顺畅运行。

3.5 评价机制

目前,各省都出台了教育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各职业教育集团可据此建立评价制度,对职业教育集团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跟踪督察,考核各项措施的落实效果,做到任务、时限、责任明确到位。同时,应建立职业教育集团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并可尝试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职业教育集团运行工作质量进行定期评价,并建立信息发布及反馈制度,为职业教育集团的工作及时调整提供可能。

4 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预期效益

4.1 打造职业教育品牌

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可以优化整合职业教育和企业资源,打破各校资源使用的壁垒,发挥各校的资源优势,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从而达到整体上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的效果。

4.2 探索集团化办学新模式

正对目前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现状,可以尝试采用牵头院校和行业协会共同主导的运作模式,是对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创新。它不同于国内大部分职业教育集团由单方主导的模式,可以充分发挥牵头院校和行业协会各自的優势,将各方资源有效整合起来,真正实现各方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4.3 校企合作关系更具稳固性、长效性

通过相关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校企合作将从原有的“靠关系和信誉”的模式向校企双方互惠双赢模式转变,校企合作的基础保障更扎实,责任义务更清晰,可形成职业院校领导与企业老总、专业负责人与企业业务部门负责人、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的三级对接,校企双方的联系更加紧密,对话更加顺畅,利益更加协调统一,校企合作关系更加稳固,具长效性。

4.4 校企合作多方共赢更易实现

通过职业教育集团机制建设,校企合作相关各方的内在原动力被充分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更足,职业院校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的觉悟更高,校企双方利益诉求共同满足的目标更易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更易实现。

5 结 论

本文对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与运行的研究,也可对其他类型的职业教育集团的研究具有借鉴意义。职教教育集团化办学,对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职业教育提高质量,推动职业教育走集约化的办学道路,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只要我们不断创新和发展集团化办学模式,我国的职业教育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参考文献:

[1]代绍庆.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瓶颈及对策[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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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琳.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6).

[4]匡瑛,石伟平.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比较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