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薄弱如何可能?
2015-05-30杜振江
杜振江
摘 要 戴维森站在内在主义的立场上通过区分条件判断和无条件判断的方法论证了意志薄弱是可能的,但这个论证是不成功的,首先是内在主义前提值得质疑;其次,条件判断和无条件判断的区分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辩护,因此戴维森并没有成功的解决意志薄弱如何可能的问题。
关键词 意志薄弱 戴维森 内在主义 外在主义
戴维森站在内在主义的立场上论证了意志薄弱是可能的,但是戴维森是否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意志薄弱这个问题呢?首先,戴维森是在承认了内在主义的前提下才开始他的论证,那么内在主义这个前提是否能够成立呢,这一点戴维森并没有给出很详细的论证;其次,戴维森在论证意志薄弱可能存在时引入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条件判断和无条件判断。他对于这两个判断的区分是论证的关键,他在意志薄弱的定义中认为,“全面考虑后的”判断(“allthingsconsidered”judgment)是一个有条件的判断,而在作为论证前提的第二条原则(如果一个当事人判断出做x要比做y好,那么,他想做x而不是想做y)中的这个判断是一个无条件的判断,正是由于条件判断和无条件判断的区分,戴维森成功的避免了逻辑上的矛盾,从而得出意志薄弱是可能的。那么戴维森做出的这個区分是否得到了充分的辩护呢?首先我们来考察一下戴维森的论证过程。
一、戴维森的内在主义论证方案
戴维森首先精确的定义了意志薄弱,他认为:
(1)A有意选择做y
(2)A相信还有一个选择x对他来说是可供选择的
(3)A考虑了所有的情况以后做出判断:做x比做y要好
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一种意志薄弱。
接着戴维森列出了两条不证自明的原则,这对原则从“对于有意行动和实践推理本质”的一种“非常有说服力的”因果看法“获得它们的力量”。
P1:如果一个人可以做x或y,但是他更想做x,那么他肯定会有意做x
P2:如果一个人判断去做x比做y好,那么他更想做x
由P1和P2可以推导出P4:如果一个人判断去做x比做y要好,而且他可以选择做x或者y,那么他就会有意做x。
P3:意志薄弱是存在的。
看起来P4与P3是矛盾的,那么意志薄弱是不是因此就不可能了呢?戴维森的策略是他在定义意志薄弱的时候加了一个要求,这个要求是:考虑到了所有情况之后。而这个要求并没有出现在P4中,所以P4与P3并不矛盾,意志薄弱是可能的。
接下来戴维森具体地论证了意志薄弱存在的可能性。戴维森在定义意志薄弱时所加入的这个短语“考虑到各种情况以后”并不是一种修饰语言或者是可有可无的,这个短语表明了这个判断是条件判断,而不是无条件就满足的必然判断。为了表明这种区别,戴维森定义了这样一种判断:
PF:根据条件r,a好于b
在这个判断里,r代表所考虑到的一种特殊情况,PF判断是这样这种判断,它表明了a在某一个方面要好于b。很显然一个PF判断并不能得出结论:a好于b,这种全称判断只有一个简单的逻辑形式,就是:
AO:a好于b
一个PF并不能提供足够的理由能够推导出一个AO判断,因为我们可以在一个PF判断中得出a好于b,也可以在另一个PF判断中得出b好于a。我们并不想因此说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推导出两个互相矛盾的结论。
那么如果我们考虑到所有的情况r1,r2…rn以后,得到了如下的判断:
PFN:考虑到
这个判断就比单个的PF判断更加全面,但是它依然是一个条件判断,我们还可以更大的扩充这个集合
ATC:考虑到e,a好于b
这个判断也依然是条件判断,这个判断决不能等同于无条件的AO判断。
我们可以做ATC判断得出a好于b,但是并不需要同时得出a好于b的结论,这就是戴维森对意志薄弱是可能的具体论证。
那么为什么我们做出了根据r,a好于b的判断而不能同时做出a好于b的判断呢,即使r包括所有考虑的相关因素。戴维森对此的解释是一个人因为原因r做x,但是他有一个原因r′,这个r′包括了r和更多的内容,根据这个原因r′,这个人认为做y要比做x好。
二、对戴维森论证前提P2的考察
原则P2:如果一个人判断去做x比做y好,那么他更想做x。戴维森承认这条原则表述了一种温和的内在主义形式,这条原则告诉我们价值判断必然在想要(或渴望或动机)中有所反映。跟许多其他形式的内在主义相比这还不是很强的内在主义,比如,它根本没有说明任何有关事情的实际价值(或行动的强制性特征)与渴望或动机之间的联系。据我所理解,它也没有使我们卷入到任何关于评价性判断的解释当中去。
道德规定主义者黑尔就是一个典型的内在主义者,黑尔认为道德判断不仅仅具有描述性,而且具有规定性,黑尔认为:“倘使道德判断不是规定性的,那么就不会有道德软弱的问题;而事实上是存在道德软弱的问题的;因此,道德判断是规定性的。”比如你认为遵守诺言这个道德判断是正确的,那么你就不会违背诺言,如果你违背诺言,那只能说明你并不是真的认为这个道德判断是对的,道德判断具有指导行动的作用。
道德的外在主义者则认为一个人的道德判断和道德动机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的联系。例如迈克尔·斯托克认为传统哲学认为道德判断会规定道德动机是一种误入歧途,道德判断和道德动机不是一个简单和直接的关系,相反,它们之间的关系又诸多其他心理因素所仲裁,包括情绪、精力和兴趣。同样地,阿尔弗雷德?米勒也认为,一个需要的激励力量可能与当事人对这个需要的评价并不完全一致,它们经常可能分道扬镳,而这个正是意志薄弱的基础。比如,一个奖赏对我们的激励作用可能与我们对这个奖赏价值的评价并不相同,这些需要可能起着很强烈的驱动作用,但是当事人却不这么认为。
需要说明的是我在这里所谈论的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不仅仅局限于道德内在主义和道德外在主义,换句话说,我在这里考察的不仅仅是道德判断和道德动机之间的关系,只要是涉及判断和动机之间关系的都可以划入这个范畴。根据内在主义者的观点,意志薄弱是不可能的(假设P1是不受争议的),相反,对外在主义者来说,意志薄弱是可能的,因为正确的判断并不保证对应的动机。戴维森在论文中表明P2是一种温和的内在主义,并坦承P2是脆弱的,需要仔细考察,但是戴维森论文的重点并不是论证P1和P2的正确性,而是在接受了这两个原则后,如何来论证意志薄弱是可能的,他想证明意志薄弱并不与P1和P2推论出的结论相矛盾,从而证明意志薄弱在逻辑上是可能的。戴维森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意志薄弱是否可能这个问题的解决,胡乱的修补P1和P2是无异于问题的解决的。因为对于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的争论,各方都有相当多的哲学家来论证它们各自的合理性,它们也各自存在自己的局限性,所以很难对两种理论进行取舍。如果戴维森是外在主义者,那么意志薄弱如何可能并不需要那么冗长的证明,所以戴维森选择了站在内在主义的立场上来论证意志薄弱的可能性。
三、对戴维森区分条件判断和无条件判断的质疑
戴维森在意志薄弱的定义中引入了“考虑到各种情况”,他认为这种情况下的判断是一个条件判断,而P4是一个无条件判断,它们在逻辑上不存在矛盾,因而是可以兼容的。
P4:如果一个人判断去做x比做y要好,而且他可以选择做x或者y,那么他就会有意做x。
这里涉及到戴维森的“意向”概念,“意向”概念是戴维森行动哲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因为我们对行动的讨论离不开意向。根据戴维森的观点,每一个行动都在某种描述下是有意图的。他主张,“如果一个人的作为可以从某个方面来描述,而这个方面使此作为成为有意图的,那么这个人就是该行动的能动者”,以及“行动……要求能动者作为在某种描述下是有意图的”。把这些评论结合起来,我们就得到这样的论点:x是一个行动,当且仅当x在某种描述下是有意图的。戴维森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这个要点:“一个人是一个事件的能动者,当且仅当存在对于他所做事情的一种描述,这种描述使得一个语句成为真实的,这个语句说明他有意做了那件事情。”
P4中的判斷是一个无条件判断,是因为P4判断产生了一个意向性行动,而意向则是一个全面的判断。但是为什么“意向”是一个全面的判断,戴维森的论证并没有那么具有说服力。戴维森认为一旦一个行动者实施了一个意向性行动,那么产生这个行动的那个判断就一定是一个无条件判断,行动都是有意向的,而产生意向性行动的判断都是无条件判断,而意志薄弱中产生的判断则是有条件的判断,因此意志薄弱中的判断即使和意向性行为中的判断不同,也不会引起逻辑矛盾,因为一个是条件判断,一个是无条件判断。那么,为什么意志薄弱的定义中行为者做出的判断是条件判断,而意向性行为中做出的判断是无条件判断呢?好像戴维森只是预设了这两个概念,并没有给出解释。
四、结语
大多数哲学家在解决意志薄弱的问题时,要么在意志薄弱的定义上做文章,要么自己创造一个概念,并且给这个概念赋予一些特殊内涵,来推导出意志薄弱是否可能,戴维森也不例外,比如他在意志薄弱定义中加上的“考虑到各种情况”以及戴维森在行动哲学中提出的“意向”概念都是为了创造性的解决意志薄弱如何可能的问题。但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实际上无助于意志薄弱问题的解决。首先,如果意志薄弱的定义都是不确定的话,我们谈论意志薄弱是否可能就等于是在建空中楼阁,毫无基础,很多哲学家都对意志薄弱的定义做出了一定的修改,这样使我们理解意志薄弱变得更加困难,也模糊了我们生活中对意志薄弱的理解,这样起不到实际作用,使哲学论证纯粹沦为文字概念游戏,这是不可取的。其次,很多哲学家在解决意志薄弱问题时,创造了一些新的概念或者给一些传统的概念赋予了新的内涵,比如通过创造性的理解“理性”这个概念,我们可以论证意志薄弱并不一定是非理性的,而传统认为意志薄弱是一种非理性行为,因为行动者违背了他的最佳判断而行动。这样做只会使一些基本概念变得更加模糊,虽然这或许有助于那个概念的发展,但是无助于解决意志薄弱问题。
基于以上的理由我认为戴维森论证意志薄弱的方案并不成功,它无助于我们理解意志薄弱的实质以及如何避免意志薄弱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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